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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22-12992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6-15

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022008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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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春柳委员:

您的《关于探索推进企业人才用房与农房改造联动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对加快推进我区人才安居用房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人才安居房(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我区人才公寓实行租售并存的政策。2012年至2016年,我区累计销售南溪家园人才公寓101套,0.9万平方米。2018年至2019年,累计销售中央花园人才公寓101套,1.2万平方米。

目前,我区共有存量、待建、在建人才公寓共计1311套,面积约9.6万平方米。其中,可售的人才公寓39套,0.41万平方米,包括中央花园和长汀云庐;用于出租的人才公寓262套,1.28万平方米,包括香溢晶典、启航家园、梁王家园和东郊之家;在建用于出租的人才公寓454套,2.9万平方米,项目为区城投集团的奉化区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商住地块项目集中土拍配建的人才公寓(人才安居房)556套, 5.01万平方米,包括宁南贸易物流区二十六号地块、中交未来城JK05-01-01J地块、塔水FH17-03-05a-1地块和西圃村九号地块。

二、利用村级集体用地建设适合企业人才居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并正式纳入我国三大住房保障体系。国家推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含技术性人才)、新毕业大学生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根据相关政策,我区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合作,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村级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多渠道供给,解决各类企业中蓝领工人、技术性人才、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尚田街道的拆迁村如有利用村级集体用地建设蓝领公寓,或使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在确定建设意向和计划后,可与我局下属单位区房管中心对接,实施项目勘查论证,共同推进,在报省、市两级计划通过后,即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建设,享受政府扶持优惠政策。目前岳林街道的小魔方租赁社区、岳林人才之家以及尚田街道的双溪公寓等项目利用企业自有工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尚田街道印家坑村拟建设的印家坑竹产业园公寓80套租赁房和锦屏街道奉南村拟建设的新奉南大厦公寓200套租赁房已经在推进。今年,正在规划的萧王庙街道后竺蓝领公寓项目,建设230套租赁房,拟由奉化农商集团与后竺村合作开发建设。

三、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加大出租型人才房源供给

目前,我区已正式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建工作,2022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330套,“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9000余套。通过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建,从以下五方面加大出租型人才用房房源供给:

(一)坚持供需匹配,开展需求摸底调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区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产业园区人才住房困难等问题。所以,我局对目标群体的数量进行摸底调查。根据人口净流入测算,目前,主城区(锦屏、岳林、尚田、西坞等)除外来人口外,还有城中村征迁改造带来的过渡性租赁,预计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量约3000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滨海社区),预估外来务工人员5000人左右,存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现象,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量约2000套。宁南物流区块(方桥街道)常住人口约4万人,其中外来人口2万多人,除去自有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量约5000套。

(二)打造专门针对高级人才的租赁型小区,建设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目前,我区已在奉化区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中进行首次实施,项目位于岳林街道长汀东路与机场高架路交叉西北侧,提供房源454套,配套建设有文娱中心、篮球场、羽毛球场等,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建设完成。建设完成后由区人才办统一确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名单,我局负责后续的租赁管理。

(三)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设计并建造专门针对人才需求的宿舍型租赁房源。积极探索短租式、酒店化服务的运营管理模式,解决企业引进柔性高级人才的短期性住房需求。目前,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项目已完成土地出让,此项目在初步方案设计中除设计普通产业园区工人的租住需求外,还充分考虑了企业人才的租住需求,在整体方案设计中,专门针对人才进行单独的房源设计,此项目计划于今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可筹集房源1600余套。

(四)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增加房源供给。一是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宣传力度,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建,落实税收减免、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加强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同时,区资规分局加快推出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用地,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二是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融汇结合,优先对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和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在不涉及用地性质调整与土地权属变化情况下,由村委会申请,报属地镇(街道)同意后,给予直接办理供地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立项备案。

(五)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针对企业既要管生产经营,又要管房源租赁的问题,减轻企业在租赁管理上的人力成本,我局已启动扶持本地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住房租赁企业入驻,对入驻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各类程序的办理。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开发企业合作,通过新建、改建或盘活闲置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不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四、做好出售型人才用房的移交和销售

我区出售型人才用房主要是根据土地拍卖出让时, “限地价、竞人才安居房”地块的要求,由土地竞拍所得单位进行建设。我局会继续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按政策将配建好的出售型人才用房无偿移交给政府。这些房源将依据人才政策落实定价,并定向供应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吸引更多人才来奉就业落户。

人才用房的筹集工作量大面广,不但需要根据我区整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更需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推进相关工作。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区将逐步完善,不断推动人才用房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的筹建和实施。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