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281378515/2022-130083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字号 | 奉政务办〔2022〕16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30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务办 |
关于转发宁波市《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甬政务办〔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总体要求:按照宁波“示范型便民服务中心总量控制、标准型便民服务中心整体达标”的总体要求,结全我区实际,2022年的任务要自我加压再提高,除按示范型标准化实施的溪口、滨海便民服务中心以外,其余镇(街道)今年原则上要实现标准型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整体达标目标。
2.工作要求: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我区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治理、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道)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切实落实经费、人员、场地、硬件设备保障。
3.时间要求:按宁波“每年9月底前各地上报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提交申报示范型、标准型便民服务中心”的时间要求,各镇(街道)认真对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倒排时间,加快提升整改,进度提前。各镇(街道)于8月上旬前完成标准化建设,在区检查验收基础上于9月中旬上报建设情况并提交。
4.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奉化区镇(街道)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各条线依职责切实开展对口业务指导、督查、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镇(街道)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联系人。
5.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根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计划表》要求,在之前预先排摸基础上再次逐项梳理(注意与之前标准有更新)(具体见附件2)。
附件:1.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计划表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