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2-12875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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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工作方案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蔬菜供应的影响,根据宁波市稳链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对全区区域内有一定规模的速生蔬菜应急生产主体实行种植补贴。现将《宁波市奉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8日
宁波市奉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速生叶菜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我区疫情期间地产叶菜类蔬菜有效供应,稳定菜农收入,特制订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区内从事蔬菜生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列入补贴范围要符合以下4个条件:1.202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播种的青菜、生菜、苋菜等速生叶菜类蔬菜;2.种植实际面积5亩(含)以上;3.5月底之前上市供应市场;4.亩均产量达到1000公斤(含)以上。
(三)补助标准。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0元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每亩承担400元、区级财政每亩承担800元。
二、操作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各镇(街道)提交《宁波市奉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申报表》(附件1),明确具体种植面积和品种类型,同时提交《宁波市奉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承诺书》(附件2),截止时间5月10日。
(二)审核确定。各镇(街道)于5月1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列入市级速生叶菜类生产储备名单和约束性清单管理。
(三)检查验收。各镇(街道)平时要做好检查、指导,确保叶菜应急生产有序开展,区农业农村局于5月底之前组织人员完成验收,验收要求具体见附表(附件4)。验收通过后,对享受补贴的对象及补贴面积与金额予以公示。
(四)资金拨付。各镇(街道)将经公示结束7个工作日内,确定的补贴对象和应急生产补贴统计表(附件5)盖章后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局,经区级审核确定后发文补助,及时兑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认识疫情期间推进发展速生蔬菜生产工作对保障地产蔬菜供应、菜农稳收的重要性、时效性,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程序。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要严格操作程序,切实把好组织发动关、审核确定关和检查验收关,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和上报,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3.严肃纪律。各地要高度重视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工作,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建立台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和达不到补贴要求的,取消其补贴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 张乐波89293462
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 张成义89293648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申报表.docx
2.宁波市奉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承诺书.docx
3.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申报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