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71U/2022-12907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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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卫〔2022〕32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成文日期 | 2022-0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关于做好2022年度奉化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医共体: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26号)和《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区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27号)精神,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22年已在奉化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健康体检实施有效时间内正常享受待遇的参保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周岁及以下婴幼儿。
二、体检项目
(一)参保成年居民体检套餐
一般检查、五官检查、眼科常规、内科、外科;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部正位片(不适宜对象除外);常规心电图。总蛋白、白蛋白、空腹血糖、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谷氨酰转肽酶、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血脂(甘油三脂、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癌胚抗原(CEA);血常规;尿常规;甲胎蛋白(AFP)、糖化血红蛋白、CA-125(女性)/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男性)、CA-199。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要同时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生活方式、运动功能和健康状况评估及相关体格检查,体检后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二)婴幼儿体检套餐
内科、外科、儿保科,粗测判断口腔、视力、听力和生长发育情况;血常规、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
各单位在体检时应认真核对体检人群,根据不同人群落实体检项目,防止体检中出现缺项漏项现象。
三、体检实施
(一)体检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此期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体检组织。各医共体分院负责辖区内体检工作。各镇(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牵头组织公共卫生联络员发放体检通知单,体检对象名册由区医保局提供。
(三)体检特别注意事项。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体检同时要规范开展院感防护。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宁波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发现及应急处置预案》,熟练掌握符合体检场地实际的可疑病人临时留置及转诊工作流程。二是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冠肺炎诊断标准和防控工作要求,并根据体检项目特点做好与岗位相适应的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三是严格实施预约分时段体检服务,合理确定每日体检人数限额。四是尽量启用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在体检场地出入口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对所有体检对象查验健康码,规范测量体温,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登记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人或其他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立即安排专人引导至临时留置室就地隔离,并立即联系专车转送至附近的发热门诊。五是根据体检项目配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防护用品。六是每日定时做好消毒工作,加强体检用品物表消毒,保持体检环境通风良好。七是严格落实“一人一室”,避免人员二次集聚。
(四)体检办法。
(1)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凭本人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和体检通知单按通知单上体检时间至指定机构进行体检。
(2)婴幼儿体检。入园的儿童一般由辖区医共体分院至幼儿园统一体检。0-3岁儿童在进行儿保系管检查时完成体检,体检单位做好参保情况分类。
各单位要强化健康管理中心建设,为参检居民提供温馨舒适的体检环境,同时要及时添置新增检查项目必要仪器设备,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做好分院人员培训。
(五)结合体检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和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健康体检同时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体检时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人员,做好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完成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并及时录入社区医生工作平台。
(六)结合体检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将健康体检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检前、检中、检后服务工作。建议检前由签约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体检预约;检中优化体检服务流程,并做好签约宣传工作;检后由签约医生发放体检反馈单并做好体检结果解释和健康指导。切实提升居民签约服务获得感,推动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体检结果反馈。健康评价为正常的,可通过公共卫生联络员送达;健康评价为异常的,应由社区责任医生或签约家庭医生有针对性地面对面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
四、保障措施
(一)体检质量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科学合理制定体检工作方案,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要合理安排每日体检人次,确保体检质量。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有关质控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体检主检医师要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汇总分析体检结果后出具体检结论和体检建议,对出具体检结论负责。
(二)体检经费。参保成年居民健康体检按每人200元标准结算,婴幼儿健康体检按每人42元标准结算。各体检单位在年度体检结束后,将《2022年健康体检工作汇总表》《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报表》(附件1、2)报局医政与中医科。
(三)督导检查。我局将会同区医保局对体检工作进行督查。
附件:1.2022年健康体检工作汇总表
2.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报表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