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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奉化区交通运输业扩量提质扶持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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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台此政策有何意义?

答:为营造有利于公路、水路货运业长远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路、水路运输总周转量水平,扭转滞后局面,同时促进企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十四五”时期“双倍增”目标。

Q2:航运企业的总运力包括哪些?

答:总运力是指航运企业所有在册船舶的核定载重吨位之和(不包括转让和报废)。

Q3:什么是公路货运规上企业?

答:公路货运规上企业是指纳入交通运输一套表统计的企业。

Q4: 哪些企业能申请补助?

答:符合本政策规定且是我区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的非危运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Q5:航运企业除海务经理和机务经理外其他管理人员是否享受本政策补助?

答:目前不享受。

Q6:怎么申请补贴?

答:航运企业向区港航管理中心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公路货运企业向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Q7:净增清洁能源车辆有没有最低车辆数量要求?

答:没有最低车辆数限制。

Q8:如何理解“以购置新船补充报废运力”?

答: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为保持或提高总运力,购置符合本条规定的船舶替代即将报废的船且购置的新船载重吨位要大于等于报废船舶。

Q9:此政策与市级以上相关政策可不可以重复享受?

答:市级以上相关政策可重复享受。

Q10:新落户我区道路货运企业,车辆数量已达到50辆但营业收入未达1000万元以上,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答:车辆数量和营业收入必须同时满足要求,才能享受本政策补助。

解读机关: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  谢正亮

联系电话:0574-89294597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交通运输业扩量提质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