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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2-13027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7-04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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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2〕59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下达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函》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种植品种包括大小麦、水稻以及各类旱粮),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发放标准按我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额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经申报、汇总、公示和核实,本次补贴共需发放农户11033户(其中第一批补发12户),补贴总面积107989.3亩(其中第一批补发181.7亩),亩均补贴金额9.4元(第一批补发补贴金额16.78元);发放总金额为1016440.37元,列报“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参照上年)。其中: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余资金6440.37元;《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下达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函》下达资金1010000元。现以奉化区农商银行为发放渠道,将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016440.37元直接兑付到农户个人账户。

请各镇(街道)认真做好补贴资料存档备查工作,并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附件:1.2022年(第一批补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汇总表

序号

镇(街道)

补贴

户数

补贴面积

(亩)

补贴标准

(元/亩)

补贴金额

(元)

1

岳林街道

1

160

16.78

2684.8

2

锦屏街道

11

21.7

16.78

364.13

合计

12

181.7

3048.93

2.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序号

镇(街道)

补贴

户数

补贴面积

(亩)

补贴标准

(元/亩)

补贴金额

(元)

1

岳林街道

107

8691.5

9.4

81700.1

2

方桥街道

362

9424.9

9.4

88594.06

3

莼湖街道

2289

8616

9.4

80990.4

4

西坞街道

928

40372.6

9.4

379502.44

5

锦屏街道

70

1256.9

9.4

11814.86

6

松岙镇

439

6388.9

9.4

60055.66

7

江口街道

206

14334.3

9.4

134742.42

8

尚田街道

2343

4767

9.4

44809.8

9

溪口镇

86

232.8

9.4

2188.32

10

萧王庙街道

11

247.1

9.4

2322.74

11

大堰镇

3013

6470.9

9.4

60826.46

12

裘村镇

1167

7004.7

9.4

65844.18

合计

11021

107807.6

101339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