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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部分奉化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113302835994974386/2022-131126 组配分类 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7-04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文件精神,由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部分奉化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公告》在正式发布前,须通过奉化区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4日起)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奉化区长汀路242号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部分奉化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4-89293518。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部分奉化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 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奉化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屏街道等十一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现就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等十一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29日起,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等十一个镇(街道)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经信、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建设等17个条线816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详见附件)。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2022年8月29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原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茗山路251号,联系电话:0574-88501235,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天峰路58号,联系电话:0574-88929663,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东盛路308号,联系电话:0574-88734602,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西邬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西坞南路89号,联系电话:0574-88536030,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顺源公寓,联系电话:0574-88635865,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峰岭南路6号,联系电话:0574-88837369,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江宁路180号,联系电话:0574-88607540,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长河南路1号,联系电话:0574-88976201,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大溪路,联系电话:0574-88606964,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综合文化站,联系电话:0574-88779632,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振兴路85号,联系电话:0574-88797830,

    投诉监督电话:12345。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xlsx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部分奉化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4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均为增加赋权事项。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经认真研究,决定予以采纳。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