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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2-130473 组配分类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7-06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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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推进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工作要点

2022年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的关键之年,要坚持“全面全民、共建共享”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方面,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扩中”“提低”为核心,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找准跑道、定好目标、建强体系、抓实改革,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奉化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全面建设群众生活共富优享的幸福之区,为全省全市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奉化智慧经验。

一、主要目标

(一)主动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坚持宁波所需、奉化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高标准打造老年“共享”食堂、滕头乡村振兴学院、来料加工“阳光行动”和“匠心·蓝”奉化工匠成才计划等16项标志性成果。

(二)抓细抓实一批重点工作。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等7大先行示范领域,谋划推进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行动、3号青创大走廊等73项重点工作。

(三)落实谋划一批重大改革。聚焦缩小“三大差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等5方面内容,落实谋划好阳光行动融合改革、“景区+村庄”共富模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等41项重大改革。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

指标目标:人均生产总值1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4.5万元/人,单位GDP能耗完成市下达指标,单位GDP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目标,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至18.59平方米/万元,规上工业亩均税收175万元,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5.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000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700元,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4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7%。

工作举措: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深入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加快打造“8100”产业集群(区经信局)。建设3号青创大走廊科创高地,加快推进“茗山智谷”创新综合体、中交壹里科创云廊和启迪科技园等科创项目,推动科技企业“双倍增”,提升产业科技竞争力(区科技局)。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工程,聚焦软件信息服务业、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增量提质(区经信局)。健全“春苗”扶持计划,加快实施企业“四上”培育工程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助力“小而美“苗子企业发展(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实施“凤凰”“雏鹰”行动,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区经信局)。推进服务业双倍增工程,持续加大科技服务、金融保险、创意设计、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招引力度,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区发改局)。促进平台经济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严格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直播电商经济服务链、产业链,出台直播电商扶持政策,打造2个区级电商直播基地(区商务局)。大力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充分发挥地区生态、科研等方面优势,聚力打造生命科学城、滨海旅游休闲区等大健康平台,推动生命健康产业产值倍增(区经信局)。积极培育“夜间经济”“首店经济”等新消费新热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商品销售总额增长20%(区商务局)。强化“人才无忧”服务,构建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服务体系。组建创业创新赋能联盟,继续举办凤麓青创大赛,建成奉化创新中心、人才社区,启动人才大厦建设。推广升级版“人才码”,新增高端创新创业团队40个、高层次人才600名,人才总量达到19万人(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以宁波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区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指标目标: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达4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达0.396,家庭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群体、20—60万元群体比例分别达65%和25%,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3.5%。

工作举措:探索建立共富型统计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各类群体“精准画像”(区统计局、区大数据中心)。推进“扩中”“提低”行动,探索“扩中”“提低”有效路径(区委社建委)。实施重点群体激励计划,聚焦九类重点群体,立足六大路径,制定各群体专项激励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和更多进城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素质农民等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社会保障统筹提标,落实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区人力社保局)。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强化重特大疾病保障,完善因病致贫防范机制(区医保局、区财政局)。打造“乐业奉化”品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丰富来料加工“阳光行动”、“七彩巧富”等灵活就业载体,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创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提升普惠型人力资本价值,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匠心·蓝”奉化工匠成才计划(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山区库区财政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延续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加快慈善组织培育,健全完善慈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实体。探索建立“共富”基金,发展慈善信托,创新捐赠方式(区民政局)。

(三)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指标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67,最低镇(街道)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区平均之比缩小到0.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5%,3个“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达96.2%,城乡公交一体化率保持在100%。

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帮扶工作,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加速版(区发改局)。深入推进奉新嵊合作,谋划建设甬绍合作奉化产业园(区发改局)。加快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加速推进金甬铁路、甬台温高速改扩建等工程,提升交通一体水平(区交通局)。建强党建联盟,优化组建方式,因地制宜组建强村带动型、项目牵引型等各类党建联盟(区委组织部)。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农村要素资源盘活流转(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双强”、科技惠农富民行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四明山区域振兴行动,助力山区库区跨越发展(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溪口镇、大堰镇)。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空间整治,实施整镇重整计划,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动态清零(区资规分局、大堰镇、区住建局、区征收办)。建设“我们的家园”2.0版本,持续推进“精特亮”工程,推动城乡区域风貌不断提升(区委宣传部、区“精特亮”专班)。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加快滕头、金钟、南溪、松岙、金峨、上白、青云等一批未来社区(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指标目标: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达3.3个,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95%,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5.1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71人,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9人。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14.76%,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1.4万元。

工作举措:启动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项目,有效推进教育、卫生、文化、养老、体育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区发改局)。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提升计划,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婴幼儿“家门口入托”工程(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持续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深化区域医共体建设,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确保市第一医院、区中医院建成投用。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大力培育特色专科,进一步提升区内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区卫健局)。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养老机构医康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全域幸福颐养服务区建设试点项目。做强“全域助餐”服务品牌,新增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标准化老年食堂20家(区民政局)。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区医保局)。以全力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为抓手,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动教共体乡村和镇区全覆盖,深入实施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加快推动“县中崛起”,深化普职融通改革(区教育局)。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模式,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区住建局)。全面建立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加快区镇村三级助联体建设,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区民政局)。深化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区残联)。

(五)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

指标目标: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5150平方米,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2.5%,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85%,社会诚信度达95.2%,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达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04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4.1%。

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理论溯源工程,继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和宣传。讲好奉化故事,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共同富裕论坛品牌,推出“共同富裕新征程”等系列新闻行动,开设“奉化·共富进行时”专栏(区委宣传部)。深入开展“奉邑文明行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区委宣传部)。对照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要求,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区司法局)。实施“百镇万村”文化惠民工程,深化“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构建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加快重点文化元素基因解码,深入挖掘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积极申报具有奉化特色的“浙江文化标识”(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推进民族团结(区委统战部)。持续推进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持续深化雪窦名山建设(区民宗局、溪口镇、名山建设管委会)。

(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

指标目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PM2.5平均浓度完成市下达任务,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7%。

工作举措:制定实施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1+N+X”政策,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和居民生活六大领域绿色低碳变革。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避免“一刀切”“运动式”减碳(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大花园建设工作要求,以重点项目建设为驱动,加快建设浙江宁波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区发改局、滨海旅游区管理中心、区资规分局)。打造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垃圾分类迭代提升,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立足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加快打造生命健康、生物科技、文旅融合等特色生态产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依托大堰镇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教育特色镇,加快培育生态教育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推动社会治理先行示范。

指标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不低于98.7%,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9,万人成讼率低于86.7件/万人,律师万人比达2人/万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工作举措: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加快形成党建统领基层整体智治体系,推进“1612”体系与“141”体系衔接贯通(区委办)。坚持党建统领,发挥“道德庭”“共享法庭”核心载体作用,健全村社-镇街-区三级联动调解防线,建立四级事件分类处置闭环机制,探索形成一核统领、两庭共治、三级防线、四个闭环的“1234”基层矛调模式,实现矛盾调解“最多跑一地”(区委政法委)。健全现代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助共富、法助护平安”专项行动,完善智慧法院大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区司法局、区法院)。探索多元化“信用+”应用模式,打造信易贷、“信用+社会治理”等场景化应用,制定完成游客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健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区发改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深化“雪亮工程”“智安小区”“智安街道”等建设,切实提升平安奉化建设质效(区委政法委)。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动执法,加快构建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深化“遏重大”攻坚战,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区应急管理局)。推动浙江外卖在线”广泛应用,实现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外卖封签”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级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围绕16项标志性成果、73项重点工作和41项重大改革,坚持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二)健全督查考核。加快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充分发挥目标绩效考核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和使用机制,充分激发内在动力。强化赛马亮相机制,形成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加强跟踪督查和分析研判,建立问题清单和挂号销账制度,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共同富裕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成果,加大工作宣传和政策激励。健全民情通达机制平台,强化共富导向,运用数字化改革理念、方法和手段,及时倾听民情民意,纾解民困。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系统架构图(1.0版)

   2.2022年共同富裕“1+7+N”重点工作清单

   3.2022年共同富裕“1+5+n”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二

2022年共同富裕“1+7+N”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

目标体系

工作体系

政策体系

评价体系

进度安排

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12项)

1

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行动(区经信局)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规模增长15%以上。

1.发挥区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出台《奉化区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2.开展2021年度数字化车间项目验收工作。3.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运行监测分析和考核。4.开展“未来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新制造项目排摸工作。

1.《奉化区数字经济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2.《奉化区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

工业经济发展竞赛考核办法。

2—4月:印发《奉化区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开展2021年度数字化车间项目验收辅导。5—8月:开展2021年度数字化车间项目验收;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活动。9—10月:开展2022年度数字化车间项目辅导;开展“百场千企”企业需求对接活动。11—12月:开展2023年“未来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新制造项目排摸工作,指导帮助2021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开展项目验收。

2

3号青创大走廊(区科技局、岳林街道、江口街道、经济开发区、宁南新城管理中心)

着力加快3号科创大走廊发展,生命科学城完成投资额3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个。中交智慧城完成投资额2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5个。智能制造城完成投资额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5个。茗山科技城完成投资额3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2个。滨海低碳城完成投资额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个。

1.持续深化五城的产业链招商。2.扎实做好企业服务及经济运行监测。3.积极开展项目审批以及企服工作。4.加快推进亚德客三期、中交壹里科创云廊、市第一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监测。

1.《3号青创大走廊“五城”发展专项规划》。2.《生命科学城专项规划》。3.《中交智慧城专项规划》。4.《智能制造城专项规划》。5.《茗山科技城专项规划》。6.《滨海低碳城专项规划》。

对生命科学城、中交智慧城、智能制造城、茗山科技城、滨海低碳城的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招引数及投资数定期进行统计监测。

1-3月:对重点企业、项目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当年工作计划,实施存量企业挖潜行动。4-6月:加快重大项目、产业链招引工作,开展项目审批以及企服工作。7-9月:加强在建项目进度跟踪,对建设进度滞后项目进行督促。10-12月: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数及项目招引数。

3

“8100”产业集群(区经信局)

打造八个百亿级制造业产业集群,力争实现“8100”产业规上产值660亿元以上。电子信息产业产值110亿元,关键基础件(气动)产业产值160亿元,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110亿元,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产值80亿元,智能家电产业产值53亿元,生命(医疗)健康产业产值53亿元,时尚纺织服装产值产值52亿元,新材料产业产值45亿元。

1.以行业代码为依据,对2021年新上规的147家企业进行“8100”产业分类;                   2.加强“8100”产业产值月度跟踪监测, 完成全年任务数。3、积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开展产业集群承接平台小微企业园的省级审核认定工作。

1.《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工业经济发展竞赛考核办法。

2-4月:研究确定2022年“8100产业”产值任务目标。4-6月:“8100”产业产值基本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0%。6-8月:开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8-10月:开展产业集群承接平台小微企业园的省级审核认定工作。10-12月:“8100”产业产值基本完成全年任务数。

4

企业“四上”培育工程(区经信局)

上规企业100家,上云企业240家,上市或过会企业2家,新增亿元以上企业15家,专精特新和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3家。

1.建立健全优质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推进企业“小升规”,鼓励企业争创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荣誉。                                            2.实施新一轮智能制造行动,分层分级指导和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                      3.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5G+工业互联网”、工业APP的应用和建设。                           4.开展企业上云工作,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上云降低企业IT建设成本,便捷获取数字化服务。                           5.做好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榜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企业的宣传和表彰。6.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实施“凤凰行动”奉化计划2.0版,支持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挂牌上市,以及在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上市。

1.《宁波市奉化区深入推进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                               2.《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3.《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4.《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参与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工业经济发展竞赛考核办法和上级文件确认完成情况。

1-3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百强企业培育库。                                        4-5月:召开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榜评选活动。5-10月:组织开展新一批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题辅导与申报工作;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11-12月:组织开展市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申报、遴选与入库培育;推进“小升规”企业入库;充实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

5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主体达到7.5万户,新增“个转企”162家。

1.建立健全宁波市奉化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加大“个转企”引导力度,进一步拓展“首贷户”。3.积极拓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利用大数据加强筛选,进一步筛选符合条件企业入库。4.开展小微主体扶持政策集中宣传行动。

1.《宁波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服务产业〔2020〕55号)。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022年奉化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3-4月: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分解任务。4-6月:建立并出台《宁波市奉化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6-8月: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小微主体培育库建设。8-10月:开展小微主体扶持政策集中宣传行动。10-12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完成年度总结评价。

6

大湾区建设(区发改局)

强化经济开发区、宁波湾省级旅游度假区、渔港经济区的平台牵引作用,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和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1. 制定2022年度工作计划与任务分解,定期开展任务督查。做好宁波市海洋经济督查激励自查申报工作。开展工作年度督查与综合评估。

2. 提升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能级,重点推进三甲医院、度假酒店、商业街区、主题乐园、文体中心、假日码头、休闲营地、福堤福桥、亲海沙滩、游客中心等度假区10大标志性项目建设。

3.推动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区块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万洋众创城、兰生智能制造二期、竣盛二期、安佳智慧电器、坤升新能源、沃腾玛尔洁具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4.高质量打造大湾区文旅品牌,坚持“全域景区化”发展,做好“省级旅游度假区”品牌推广,依托天妃湖、华侨城文旅小镇、黄贤国家4A级景区,进一步提升旅游度假区的人气和“宁波湾·奉化玩”品牌知名度。

5.提升美丽湾区生活品质,推进浙江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创建,开展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积极做好海漂垃圾清理。

6.推动湾区渔业数字化改革,持续推进“浙里甬惠渔”多跨场景应用建设,打造集“星上”渔业监管、“掌上”政务服务、“海上”商务服务、“岸上”后服拓展四个子场景共29项服务功能的一站式渔业服务应用。

1.《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计划》。2.《宁波市大湾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2-3月: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计划》,按季度做好工作任务分解。4-6月:做好宁波市海洋经济督查激励自查申报工作,梳理海洋经济特色产业以及特色产业区块,做好生态海岸带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7-9月: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督促检查工作,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10-12月:对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督查与综合评估。

7

直播电商新经济(区商务局)

完善我区直播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2个区级电商直播基地。

1.出台直播电商扶持政策。2.建立部门、属地、国企三方联动创建直播基地的工作机制。3.鼓励企业发展直播电商,培育本地直播品牌企业。

修改完善电商扶持政策,在《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新增直播电商政策。

完善监测分析系统,对直播基地的面积、直播间数量、直播场次、直播销售额进行评价。

2-3月:开展电商直播经济调研、走访。4-5月:修改完善电商政策,增加直播经济扶持内容。6-10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直播活动,积极申报市级直播基地,鼓励企业发展直播电商。11-12月:拟认定2家区级直播基地。

8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管局)

“浙江公平在线”监测覆盖电商平台1家,电商经营主体1000家以上,监测发现风险线索闭环处置率达95%以上。

1.建立健全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2.全面应用“浙江公平在线”。3.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优化各类网络违法风险监测模型,完善风险线索闭环处置机制。4.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竞争执法,健全区公平竞争制度,创新开展区企业竞争合规体系建设。

1.省贯彻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方案》。3.《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根据浙江省平台企业合规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2-4月: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见》;优化各类网络违法风险监测模型,完善风险线索闭环处置机制。4-6月:召开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布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开展平台企业“健康体检”、“精准画像”、“风险预警”。6-8月:强化平台企业合规辅导,深化平台企业自查整改,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平台合规水平;实施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管理。8-10月:建立健全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9

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区市场监管局)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08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2亿元;“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重点创新主体上线率达到100%,新增上线主体800家,“一链条保护”案件线上办案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1.应用贯通“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新增上线主体800家,保持用户活跃度,鼓励企业运用“公共存证平台”。2.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推进1家质押融资试点金融机构上线。3.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受理案件,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

1.制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计划。2.《2022年奉化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案》。

1.将“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列入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发展指标评价的重要内容。2.争取将“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列入对镇(街道)、开发区的人才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2-4月:组织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活动。5-6月:开展知识产权双随机检查;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6-8月:组织开展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持续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职能。8-10月:实施专利转移转化计划;谋划引入知识产权交易中心。11-12月:持续“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应用贯通,做好各类考核验收总结。

10

服务业双倍增计划(区发改局)

力争2022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0%。

1.理顺工作机制,由分管副区长每月召集镇(街道)及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例会,切实落实月度例会制度,统筹全区服务业发展。

2.制定《大力推进服务业优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分解2022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开展督查通报。3.制定《2022年度奉化区服务业工作要点》,聚焦先进制造、共同富裕、载体培育等,推进服务业年度目标实现。4.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区(生命健康服务方向),助推服务业双倍增目标实现。5.研究制定平台经济产业园方案,抓住中央对于发展平台经济的窗口期,在空间布局和政策制度等方面给予支持,助力产业园顺利建立和项目落地,厚植服务业经济增量。6.开展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及楼宇经济发展办法资金兑现。

7.把服务业作为双招双引的优先选项,提升服务业项目招引、落户服务,项目首谈部门牵头组建新引进项目微信服务群,跟踪项目从落地到投产全过程,做到精准服务,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8.开展服务业课题研究,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9.制定年度服务业经济发展竞赛办法,动态调整考核指标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对服务业经济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10.加强科学统计,针对服务业增量入统和存量漏统,积极主动介入,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做到应统尽统。

1.《关于新时代奉化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奉化区实施双倍增计划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3.《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

4.《奉化区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5.《大力推进服务业优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6.《2022年度奉化区服务业工作要点》。

1.根据《服务业经济发展竞赛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

2.出台《2022年招商引资绩效评价办法》,以考核为导向,将服务业招引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1-2月:完成2021年度服务业经济考核工作;开展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个转企”“小升规”及物流发展补助的申报;制定《大力推进服务业优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3-4月:修改完善《大力推进服务业优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关于服务业工作机制体制建设方案》;制定《2022年度奉化区服务业工作要点》。5-6月:制定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及楼宇经济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编制《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印发出台《大力推进服务业优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完成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区申报;研究制定平台经济产业园方案。7-10月:完成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及楼宇经济发展办法资金兑现;完成《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制定2022年度服务业经济考核办法;根据省级安排,完成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区申报答辩。11-12月:对市级、区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查漏补缺;开展2022年度服务业经济考核。

11

“小而美”企业培育计划(区科技局)

新增“小而美”苗子企业30家,“小而美”苗子“企业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

1.实行“小而美”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的组织领导机制。2.实行常年申报,集中评审的模式。3.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议和实地结合的评审。4.强化“小而美”企业精准培育和柔性监管结合。

1.《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2.《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

为“小而美”苗子企业设立三年和五年发展目标,分别在入选后第二个会计年度起根据培育目标开展年度评估,三年和五年培育期满后进行考核。

1-3月:完成第一批政策兑现,积极挖掘“小而美”苗子企业增量。4-6月:完成第二批政策兑现,加强“小而美”企业培育调研。7-9月:组织实施新一批“小而美”苗子企业申报工作,积极培育现有“小而美”苗子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10-12月:完成“小而美”企业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并形成调研成果。

12

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区科技局)

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30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5家。

1.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加强专项辅导培训服务,加大排摸培育力度,引导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规上工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2.加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力度,以提升科技企业数质量推动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长。3.形成“孵化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培育梯度,完善入库条件和简化申报流程,充实壮大高企“后备库”。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宁波市科技企业“双倍增”及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3.修订出台新的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管理办法。

加强科技企业统计监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经济竞赛考核,对完成年度指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在科技进步考核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

1-2月: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3-5月:启动高企正式申报和科技型中心企业认定。6-7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辅导服务,完成第一批高企申报审核工作。8-10月:完成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完成高企第二批申报审核工作。11-12月:培育挖掘创新性高、成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进入后备库。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8项)

13

“扩中”“提低”行动(区委社建委)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达0.396,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达1.67。

1.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实行闭环管理。2.构建工作体系,督促指导各部门细化具体措施。3.加强数字赋能,按照“小切口、大场景”原则,谋划打造一批多跨场景应用。4.建立推广机制,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经验,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出台《奉化区“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将“扩中”“提低”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共同富裕特色区绩效考评内容,并适时开展督查。

3-6月:开展“扩中”“提低”调研,启动编制“扩中”“提低”行动方案。6-10月:推动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普惠性政策,针对九大群体逐步研究细化个性增收激励方案。10-12月:印发实施“扩中”“提低”行动方案,开展总结评估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14

大社保体系(区人力社保局)

推进实现大社保体系全民共享、城乡统筹、保障充分、层次丰富、持续健康。

实行“国统”专班运作,定期会商研究。

1.《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方》。2.《关于印发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1号)。

执行省厅评价指标和观察指标,重点抓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扩面”指标的考核评估。

4月底前:完成国统数据清理,业务测试,人员培训。5月底前:完成国统系统上线。9月底前:对各镇 (街道)扩面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12月底前:对大社保体系建设进行总结。

15

打造“乐业奉化”品牌(区人力社保局)

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00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达到100%。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2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0.55万人。

1.大力推广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2.落实省、市关于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的相关要求。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4.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创建。5.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清单式管理。6.开展新时代奉化工匠遴选。7.加快落实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8.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

1.落实《关于鼓励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2.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奉化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

1.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就业创业督查激励机制。2.落实省、市两级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的重点群体就业绩效评价。

2-5月:加快《关于鼓励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奉化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6-10月:新创建一批高质量就业社区;落实省、市出台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11-12月:完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一对一帮扶。

16

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区教育局)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学覆盖率继续高位保持在95%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5%。

加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基础建设,稳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定额与同等级公办园一致,保障普惠园良性发展。               

调整实施《宁波市奉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开展考核。

2-4月:制定2022年幼儿园招生计划。5-7月: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幼儿园督导考核、专项经费审核下拨。8月:调整实施《宁波市奉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9-11月:开展普惠性民办园新评申报。

17

“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民政局)

区级慈善基地改造升级,新增1家慈善组织,实现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加速覆盖。

构建区、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慈善网络,支持慈善总会系统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

落实《宁波市建设“人人慈善标杆区”行动方案》。

按照《宁波市建设“人人慈善标杆区”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进行评价。

5月底前:完成区级慈善基地平台改建设计;9月底前:完成区级慈善基地平台改建升级;12月底前:区级慈善基地运作,1家慈善组织注册登记,完成全年指标。

18

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区财政局)

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建立财力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更好地发挥区域间均衡和调节作用。

1.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持续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充分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均衡区域间财力配置的作用。

2.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持续加大对基层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的倾斜力度,推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出台新一轮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

根据财力增长幅度与一般公共预算增幅保持同步增长情况进行评价。

2-12月: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10月:研究并出台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11-12月:做好年度总结和评价工作。

19

来料加工“阳光行动”(区农业农村局)

新增阳光行动助农点50个,新增从业人员3500户,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再增长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家门口就业。

1.构建以低收入农户为中心,集合农村各类闲散劳动力,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助农增收新模式。2.引导村(社)参与管理、企业提供业务、职业经纪人统筹调度。3.积极创建阳光行动助农点,提高从业人员数量。

《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来料生产加工助农增收阳光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来料生产加工助农增收阳光行动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1-3月:陆续开展阳光行动助农点创建工作。新增阳光行动助农点5个,新增从业人员300户。4-6月:新增阳光行动助农点10个,新增从业人员500户。7-12月: 完成2022年各村、经纪人、从业人员汇总。完成全年任务数。

20

“匠心·蓝”奉化工匠成才计划(总工会)

围绕奉化产业发展现状和技能工人实际需求,落实“引领、培育、比武、创惠、帮扶”五大行动,打造形成“产教训”融合、“政校企”协同、“育赛用”贯通的新时代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的“奉化样板”。

1.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2.带动各级工会组织技能竞赛。3.创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4.组织劳模工匠志愿帮扶,开展劳模工匠师徒结对。

1.《新时代宁波市奉化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奉化工匠成才计划实施方案》。


4-9月:组织劳模工匠志愿帮扶7场次;实现劳模工匠师徒结对80对。9-10月:创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以上。全年:发动各产改联动部门组织职工技能培训200场次以上,带动2万名职工参与;带动各级工会组织技能竞赛40场次以上,带动万名职工参与;指导培育非公产改示范镇街(园区)1-2 家、非公产改示范企业3家;孵化具有奉化辨识度的产改示范工业园区1个。

21

群英绘共富(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工商联、区文联、区侨联、区慈善总会、区关工委、区贸促会、区计生协会)

立党政所指、群众所需、群团所能,以数智群团建设撬动群团组织,大力实施匠心铸富、青春激富、七彩巧富、科技创富、无障致富、奉商帮富、文艺滋富、侨力襄富、五社联富、五老促富、贸促引富、健康守富“群英绘共富”12项工程。

1.健全党委(党组)副书记牵头、各群团组织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党委政府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编制《宁波市奉化区推进群英绘共富行动实施方案》。

3.实行重大行动常态沟通、动态督查、清单运行、闭环落实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协同推进群英绘共富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4.开展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举办技能比武,创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

5.开展七彩巧富“红色”引领行动“橙色”助创行动“黄色”就业行动、“绿色”赋能行动“青色”互助行动、“蓝色”云创行动“紫色”文创行动。

6.开展残疾人“精准保障”“精准托养”“精准康复”“就业帮促”“就业援助”“残疾人之家”提升等行动。

7.开展全区志愿服务组织岗位活动和服务时长集中抽查活动,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队伍。

1.《浙江省群团改革方案》。

2.《宁波市奉化区推进“群英绘共富”行动实施方案》。


1-5月:完成总体方案拟定。确定匠心铸富、青春激富、七彩巧富、科技创富、无障致富、奉商帮富、文艺滋富等12大工程。

6-7月:开展产业工人技能培训,走访溪口工业园区,确定产改试点园区,排摸基本数据;开展七彩巧富“红色”引领行动、“橙色”助创行动;“无障致富”工程开展“精准保障”行动;开展全区志愿服务组织岗位活动和服务时长集中抽查活动;开展“奉来栖凤”暑托班托管项目。

8-9月:常态化开展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有针对性举办技能比武;开展开展七彩巧富“黄色”就业行动、“绿色”赋能行动;吸纳一批有组织、有活动、有爱心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10-11月:常态化开展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有针对性举办技能比武,出台提高产业工人待遇提升的先关政策,开展师徒结对;开展七彩巧富的“青色”互助行动、“蓝色”云创行动;开展“无障致富”的“精准托养”“精准康复”等行动。

12月:创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展七彩巧富的“紫色”文创行动;开展“无障致富”“就业帮促”“就业援助”“残疾人之家”提升等行动。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11项)

22

山海协作升级版(区发改局)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消薄飞地”项目共建,推动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6个,完成投资2.2亿元。

1.制定山海协作年度工作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2.召开区对口工作暨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工作推进会,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3.推动“消薄飞地”项目启动建设。4.做好省、市考核等相关工作。

制定出台《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山海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依据《2022年度奉化区东西部协作和山海协作绩效考评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1-2月:完成2021年度山海协作工作综合评价考核。3-5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消薄飞地”共建项目启动实施。6-10月:召开对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推进会;统筹对接区主要领导赴对口地区考察调研;调研年度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情况等。10-12月:迎接省、市考核。

23

推动四明山区域发展(区发改局)

以宁波四明山区域共同富裕和生态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为蓝本,推动奉化区域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推动四明山区域发展项目7项,总投资6733万元。

1.制定四明山区域产业补助政策。2.推动四明山发展先行村创建。3.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建设,会同区级部门加强督导,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贯彻落实《四明山区域加强生态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行动方案》。

对年度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动态管理,每月督促进度上报。

2-4月:上报2022年度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计划表。5-6月:下达至溪口镇2022年度四明山发展项目计划表。6-7月:向有关部门征求《进一步加快四明山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反馈意见,印发《进一步加快四明山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年:做好督促推进年度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实施进度。

24

奉新嵊合作区(区发改局)

推动奉新嵊一体合作、互联互融。

加强与新昌、嵊州对接,以宁南新城中交未来城区块为核心,共建甬绍合作奉化产业园,打造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甬绍合作先行区。

《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方案》。

将奉新嵊一体合作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开展督查。

2-4月:研究建立奉新嵊一体合作有关事项。4-6月:围绕重点项目(事项),做好与新昌、嵊州对接。6-8月:动态跟踪一体合作事项工作进展。8-10月:针对事项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10-12月:做好年度奉新嵊一体合作工作总结。

25

大通道建设(区交通局)(区发改局)

协助市级推进甬台温高速改扩建。加快推进沿海中线拓宽工程、火车站配套工程(一期)和S203省道奉化段、四明路东延、西环线北延、连山快速路、沈海高速收费站改移等重点项目,确保2022年完成全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

1.梳理2022年度工作目标,编制印发交通强区行动方案。             2.协调项目推进和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交通强区协调机制。3.开展督查考评,根据交通强区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督查。

1.《2022年交通强区挂图作战暨有效投资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奉化区县乡网调整规划(2021-2035年)》。3.《宁波市奉化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

根据《2022年交通强区挂图作战暨有效投资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协调任务推进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

2-4月:印发《2022年交通强区挂图作战暨有效投资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6月:完成2022年全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                  6-8月: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           8-10月:完成2022年全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             10-12月:全年完成2022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印发《奉化区县乡网调整规划(2021-2035年)》”。

26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合体建设(区委组织部)

组建各类联合体50个以上,建成示范性联合体12个,形成要素资源向联合体倾斜、为共富助力的良好格局。

1.健全组织体系,明确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主体,推行“1+2+X+Y”的标准化组织架构。2.深化联动模式,探索推行“强村带动”型、“村企结对”型、“校地共建”型、“毗邻协作”型、“城乡联建”型等多元化运作模式。3.规范运行机制,指导建立党建联席会商制度、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区域活动轮值制度和党员干部联培制度,推动联合体管理精细化。4.突出作用发挥,指导镇街制定联合体发展整体规划,加强区域联防联治,积极推进“一域一品”建设,以项目为纽带推动联合体发展一体化。5.强化资源配置,统筹整合1-2亿涉农资金集中保障示范性联合体,区镇两级每年为每个联合体安排不少于5万元的基本运转经费。

1.《关于深化全域党建联盟建设推动组团发展共同富裕的意见》。2.《关于守好红色根脉争当“奉楫先锋”高水平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特色区的实施意见》。3.《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合体建设 高质量推进全域党建联盟的实施意见》。

把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合体建设情况纳入“奉楫先锋指数”,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和和干部立体考核的重要依据。

2月:出台《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合体建设 高质量推进全域党建联盟的实施意见》。3月:全面排摸行政村情况,研究党建联合体深化建设方案。确定年度重点打造的示范性联合体。4-11月:按照创建标准,对各镇(街道)联合体建设情况跟踪评估。12月:开展实地走访确定年度区级示范性联合体。

27

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区农业农村局)

积极争创梳理式改造村45个,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30个,精品村20个,特色精品村2个。

1.按照全市跨县域“一环十线”美丽风景线打造目标,对接精特亮工程,全面推进一批“美村”创建。2.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三化“水平和治理体系数字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

1.《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委办发〔2021〕57号)。2.《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甬党办〔2022〕3号)。3.《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21〕12号)。

对照省市创建评价指标,对创建任务的进度,创建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1-3月:完成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申报。4-8月:建设项目推进,并加强协调指导。9-10月:项目建设初步评估,并进行查漏补缺。11-12月:项目验收,并加强宣传及经验推广。

28

农业“双强”行动(区农业农村局)

1.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92%。           2.减少不合理使用化肥110吨,减少农药使用1.5吨。3.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设立优质晚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方1个,蔬瓜新品种展示示范方1个。

1.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示范创建。2.召开蔬瓜新品种展示示范现场会。3.召开优质晚稻新品种展示现场会。4.以减肥减药为突破口,创新农作制度,实现绿色生态种养,提升品质效益。     5.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1.《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化“机械强农”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1〕300号)。2.《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奉党发〔2021〕54号)。

从工作布置、保障措施、任务落实、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开展涉肥、涉药问题整改评价打分,达到全区新增取土分析数量150个/年,提高配方施肥覆盖率,配方肥推广应用数量争取提高到0.4万吨的整改目标。

2-4月:启动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示范创建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减肥减药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4-6月:召开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等具体创建单位。召开蔬瓜新品种展示示范现场会。6-10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研判难点痛点,加强协调指导,组织区级自验自查。落实配方肥推广、统防统治等各项减肥减药各项工作措施,实施肥药减量示范点创建。召开优质晚稻新品种展示现场会。11-12月:接受上级验收评定,做好经验总结,加大信息报送和宣传。

29

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区科技局)

走访企业过程中及时收集困难和需求,适时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户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个人特派员服务下乡次数不少于10次。

1.根据区委部署,牵头制定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纳入区六大员。2.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系群,加强沟通交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生产技术指导,汇总收集的相关问题,实现相关专业科技技术突破。3.探索浙里办或浙政钉网上操作平台,实现问题闭环流转。4.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1.《关于做好第一书记、第十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奉组〔2021〕66号)。2.《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科技特派员工作完成实绩、工作特色亮点及派驻服务对象评估等进行评先评优。

1-4月:制定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纳入区六大员。5-7月:科技特派员根据方案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开展生产技术指导,探索浙里办或浙政钉网上操作平台,实现问题闭环流转。8-10月:汇总收集的相关问题,实现相关专业科技技术突破。11-12月: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文件规定比例评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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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工作升级版(区发改局)

引导企业到对口地区投资1家,实际投资额达0.1亿元,完成四川省消费帮扶1500万元,援建扶贫车间5个,帮助对口地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

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对年度东西部协作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召开区对口工作暨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工作推进会,推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做好国家、省、市考核等相关工作。

制定出台《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依据《2022年度奉化区东西部协作和山海协作绩效考评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1-2月:完成2021年度对口工作综合评价考核。3-5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6-10月:召开对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推进会;统筹对接区主要领导赴对口地区考察调研;调研年度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情况等。10月—12月:完成年度任务,迎接国家、省、市考核。

31

精品线工程(区精特亮专班)

打造4条精品线。

加强部门协同,牵头项目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重点实施甬临新韵展示线、云上连山风景线项目,完成下半年两条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督促实施部门尽快开工。

1.《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督查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上半年度“精品线路”、“特色街区”、“亮点工程”创建项目的通知》(甬督考办发〔2022〕15号)。2.《关于征求“精品线路”建设指南“特色街区”建设指南(意见征求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做好由宁波市委督考办牵头的年度“精特亮”创建考核工作。

1-3月:完成上半年两条精品线申报工作。4-6月:完成甬临新韵展示线和云上连山风景线方案设计。    7-8月:完成下半年两条精品线申报工作;甬临新韵展示线和云上连山风景线完成招投标并进场施工。9-12月:完成甬临新韵展示线和云上连山风景线项目建设。

32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区资规分局)

通过全域空间系统重塑行动,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对奉化区全域空间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

1.建立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行动组织体系及具体工作专班和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2.完成编制《奉化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片区策划方案》并报审。

3.谋划落实启动单元内农田整治、产业发展、村庄提升、工业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综合整治项目。

1.《宁波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纲要》。

2.《大力推进全域空间系统重塑行动实施方案》。

3.《奉化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片区策划方案》。

根据规划要素保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1-3月:完成《奉化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片区策划方案》编制。4-8月:完成萧王庙街道潘村及青云北、江口街道周村村庄改造提升项目;完成森林防火了望台项目;启动剡水田园农田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完成包括地类恢复在内的总工程量的50%左右;启动示范片区首开区块方案编制和土地报批工作;大堰镇整镇重整联动项目启动。

9-12月:完成剡水田园农田整治项目一期项目施工;研究出台村庄退建相关政策并启动实施;中信产业园整治启动老厂房拆除,年底前完成新建厂房16万平方米。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11项)

3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发改局)

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构建功能健全、布局均衡、服务完善、优质高效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部门协同,共同推进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宁波做好《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宁波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1.《宁波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

做好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与评价工作。

2-8月:支持并配合宁波做好《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宁波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及落实工作。9-12月:做好年度总结和评价工作。

34

15分钟公共服务圈(区发改局)

落实《宁波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意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逐步优化,有效推进教育、卫生、文化、养老、体育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

加强部门协同,共同推进“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做好我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归集工作。

《宁波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3-5月:高标准开展我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数据错项、缺项、漏项的校验校准。6-8月:着手谋划我区15分钟公共服务圈的内涵和路径。9-12月:做好年度总结和评价工作。

35

普惠托育扩容提质行动(区卫生健康局)

新增托位420个,其中普惠型托位占280个。

1.将普惠型托育服务纳入构建奉有善育重点任务。2.将普惠型托育机构建设纳入示范单位创新内容。3.推广使用“浙有善育”专区的智慧托育管理应用。

《浙江省普惠型托育服务标准》。

将普惠型托育机构建设和普惠型托位数设置纳入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开展定期督导和通报 。

5月底前:开展我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托育资源数据错项、缺项、漏项的校验校准。

6月底前:完成新增托位300个,其中新增普惠托位180个。10月底前:新增托位42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280个。全年:推广使用“浙有善育”专区的智慧托育管理应用。

36

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区卫生健康局)

推动区中医医院2022年底申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2022年底申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

1.出台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2.通过医院评审评价和质量绩效分析,推动县医院内涵建设提升。

制定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1.开展等级医院评审。             2.开展医院质量绩效分析。

2-4月:开展调查研究,谋划相关政策。                             4-6月:出台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工作。                            6-8月:对区中医院及人民医院开展针对性辅导和帮扶。                         8-10月:有序开展县医院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10-12月:顺利通过评审,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37

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区教育局)

打造奉化中学为学术型普通高中;重点培育奉化区江口中学为学科特色高中;奉化高级中学、武岭中学、奉化区第二中学为项目特色高中。

1.实施校际协同发展工程。2.分类办学试点工程。3.创新素养培育工程。4.开展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实验研究项目。

《奉化区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开展阶段性评估,2022年下半年参与宁波市评估。

2-6月:各普通高中对创建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梳理与总结,做好各项评估准备工作。7-12月:项目专家组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对创建学校进行建设指导和过程评估。

38

全域幸福颐养服务区建设(区民政局)

通过实施“促量、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培育发展养老新业态,到2022年底,建成1家公办智慧养老院,新建1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3个康养联合体,新增20家标准化老年食堂,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达到29人。

1.“促量”。全区养老服务主要指标数量“倍增”,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镇(街道)、村社全覆盖。2.“提质”。立足养老服务从“有”到“优”,聚焦“人”“技”“医”“物”等,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3.“增效”。着眼释放养老消费潜力,提升养老服务效益,逐步完善养老养老服务设施向常住人口开放,鼓励养老辅具、助餐助医、智慧养老、适老化改造等产业发展。

1.浙江省民政厅《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2.宁波市民政局《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3.《宁波市奉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进行落实。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督查激励和绩效考核。

2-4月:确定公办智慧养老院、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康养联合体和老年食堂建设名单,完成建设(改造)方案。5-8月:根据建设(改造)方案倒排工序,正式进入施工期;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和技能竞赛,新增持证护理员105人。9-10月:完成施工并着手设施设备采购,以及软装等工作。11-12月:做好项目验收。

39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区住建局)

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380套。

1.梳理2022年度目标,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项目清单。         2.建立与资规、发改等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审核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3.协调税务、水电气等单位,落实优惠政策。4.对推进滞后的项目进行督查。

1.《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2.《宁波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试行文本的通知》。

根据新建工程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和存量转化项目认定书发放情况,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情况、项目推进情况、协调任务推进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1-3月:梳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情况,建立筹建项目清单。4-6月: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审核流程相关政策,建立部门联审机制。7-9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10-12月:加速推进年度计划完成,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督查。

40

新型“1+8+X”大教助体系(区民政局)

1.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4000元。2.区级助联体实体化运行。3.救助“一件事”联办率、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均达到100%。

1.按照宁波统一要求,7月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14000元。2.规范化建设助联体并实体化运行。3.每季度探访关爱率和幸福清单送达率均达到100%。

《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评价。

1-3月:完成助联体平台选址,一季度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4-5月:完成助联体平台设计。6月:完成二季度救助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6-9月: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完成助联体实体平台建设,三季度救助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10-12月:开展助联体实体化运行,救助“一件事”联办率达到100%,四季度救助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达到100%。

41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区卫生健康局)

宁波市第一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浙东)推进带动全域临床学科、医学研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第一医院方桥院区投入使用。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转变发展内涵、提高效率,转变资源配置、提高待遇,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面推动具有示范性的公立医院现代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

1.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关于支持宁波市医疗卫生高端团队培养引进的若干意见》。

第一医院方桥院区顺利投入使用。

2月底:第一医院完成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阶段性成果。

年底:第一医院方桥院区顺利投入使用。

42

新一轮民生同城化(区发改局)

建立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项目体系,推进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项目实施。

1.建立区发改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为项目实施主体、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2.做好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项目前期谋划,开展实地调研。

3.确定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项目计划,出台新一轮民生同城化实施方案。

4.督查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项目建设进度。

《新一轮民生同城化实施方案》。

对民生同城化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和督促推进。

4-6月:赴人社、民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召开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部门会议,开展项目普查。

7-9月:启动编制《新一轮民生同城化实施方案》。积极向区领导汇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一轮民生同城化实施方案》(审议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0-12月:出台《新一轮民生同城化实施方案》。开展新一轮民生同城化项目推进情况督查工作。

43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区残联)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85户。

1.排摸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2.以12000元的户均改造标准,完成无障碍设施、卫生间改造、亮居工程和厨房间改造四部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对改造结果进行验收。

《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通知》(甬残联〔2022〕5号)。

按照宁波市民生实事工程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评价。

4-5月: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的排摸和公开招标工作。6-10月:完成85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1月:完成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验收和录入系统工作。

44

乡村青少年资源共享建设(团区委)

推动乡村青少年资源共享建设,依托农村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礼堂等阵地,通过“流动青少年宫”等载体,向农村、社区输送优势教育资源。

1.“乡村振兴”进校园。内容包括科普讲座、法治宣传、安全自护展览,科技互动体验,趣味游戏等。2.“快乐科技一堂课”进校园。邀请国家级、省级科普讲师团成员对全区中小学的青少年进行科普知识讲座。3.“缤纷假期”进社区。在暑期为社区青少年带去科技制作、安全自护、科技互动体验项目。4.青少年科技赛事进校园。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相关青少年科技赛事,包括风筝赛、数读锦标赛。


围绕青少年权益维护、法制科普、安全自护等,提升课程效果和青少年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

7月前:开展1场“乡村振兴”进校园活动、2场“快乐科技一堂课”活动。11月前:开展“快乐科技一堂课”5场活动,走进三所乡镇街道学校;“缤纷假期”进社区至少3场;科技赛事进校园2场。12月:建设成果反馈。

45

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区妇联)

贯彻落实《奉化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积极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强化儿童社会保障,建设儿童友好多元实践基地。

1.制定全区儿童友好多元实践基地建设的工作方案。

2.强化儿童友好司法保护,提供法制教育、犯罪预防、家庭教育等指导服务。

3.创新儿童友好家庭服务,建成清廉家庭教育馆,传承弘扬好家风好家训。

4.探索儿童友好社区服务,选优配强村(社区)儿童主任,争创示范儿童之家建设。

5.提供儿童友好社会服务,开展“家·宣讲”、兰馨亲子阅读活动等系列活动。

1.《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内容的通知》(甬妇儿工委〔2022〕4号)。

2.《宁波市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甬妇儿工委〔2020〕2号)。


5月底前:成立宁波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7月底前:制定印发全区儿童友好多元实践基地建设的工作方案。

8月底前:提供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完成清廉家庭教育馆场所设计。

12月底前:完成清廉家庭教育馆场所建设,对外正式开放。实现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创建16家宁波市级示范儿童之家。

全年:“家·宣讲”进校园活动开展12期,特色实践活动开展4期;兰馨亲子阅读活动至少开展100期。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9项)

46

共同富裕理论溯源工程(区委宣传部)

做好基层“共同富裕”理论阐释、宣讲、学习工作,争取在省、市各级刊物发表理论文章3篇以上,“奉化青年说”理论发声平台刊发30篇以上;充分发挥滕头村作为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调研基地作用,打造“共同富裕”滕头样板。

1.学习宣传“共同富裕”课题研究成果,推选优秀理论文章。2.组织开展全区青年宣讲暨微型党课大赛,推选优秀选手,组建宣讲团,推出一批宣讲微视频。 3.以“掌上奉化”平台为牵引,联动“奉化青年说”“记者微宣讲” 等打造共同富裕理论发声平台矩阵。

1.《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调研基地管理办法》。

1.“共同富裕”课题研究成果情况。2.在省、市各级刊物发表高质量理论文章数量。 3.开展理论宣讲场次、理论发声平台文章刊发数量。

全年:通过“周一夜访”集中宣讲、“周二夜学”、领导轮流学、干部推荐学等形式,扎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4-6月:组织召开“共同富裕·青年说”全区青年宣讲暨微型党课大赛,推选优秀选手参加省、市比赛;积极发动、组织全区青年干部参加浙江省“共同富裕·青年大联学”网络学习活动。6-8月:组建“共同富裕·青年说”宣讲团,常态化组织“六进”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同步推出一批“共同富裕·青年说”宣讲微视频,通过融媒体矩阵,增强共同富裕的影响力和传播力。8-10月:充分发挥滕头村作为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调研基地的作用,学习宣传“共同富裕”课题研究成果。10-12月:通过“五个一”开展“在奉化滕头村,感悟真理伟力”系列活动,推选一批以“共同富裕”为主题的理论文章,争取在省、市各级刊物上刊发。

47

讲好奉化故事(区委宣传部)

贯通“舆论引导在线”、“共同富裕”国际传播数字化平台区级应用,建设打造2条“共同富裕”外媒采访线,完成区融媒体中心海外机构账号开设,培育出海队伍30人。

1.建立“共同富裕”主题宣传报道协调机制,贯通“舆论引导在线”区级应用,设立共同富裕建设联系点、观察点,推出“共同富裕新征程”等系列新闻行动。2.贯彻落实共同富裕例行发布机制,动态开展新闻发布活动。3.打造外媒采访线工程,建设国际传播队伍,采制“解码共同富裕”融媒海外传播产品。4.创建培育溪口雪窦山风景区为省级国际人文交流基地。

1.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立体式宣传实施方案》。2.贯彻落实《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解码共同富裕”融媒传播项目方案》《开展第三批浙江省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培育对象申报方案》。3.修订《奉化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1.纳入省市共同富裕传播力指数、新闻发布指数、舆情管控力指数。2.纳入省市新闻发布工作评估体系。3.共同富裕外媒采访线数量及出海队伍数量。

2-4月:落实《打造“共同富裕”外媒采访线工作方案》《“解码共同富裕”融媒传播项目方案》,开设“共同富裕新征程”等专栏。4-6月:谋划共同富裕特色区建设一周年新闻发布会,申报《共同富裕——外国人眼中的中国记忆》融媒产品选题,对接省级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培育申报工作,推荐市级“海外传播官”。6-8月:建立共同富裕联系点,开展蹲点采访,完成区融媒体中心海外机构账号开设。8-10月:扩容出海队伍,完善外媒采访线。10-12月:完成《奉化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

48

诗路文化带(区发改局)

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

1.梳理诗路文化带重点项目,建立我区诗路文化带重点项目跟踪推进机制。

2.雪窦山弥勒文化园和民国风情街项目基本完工。

3.诗路文化带年度总结。

1.《宁波市<浙东唐诗之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任务分解方案》。2.《宁波市<大运河诗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任务分解方案》。

做好我区诗路文化带重点项目推进的动态跟踪。

4月前:梳理诗路文化带重点项目,推进溪口雪窦山名山名镇影响力项目建设。

9月前:溪口雪窦山弥勒文化园项目建设基本完工,完成综合验收。

10月前:溪口民国风情街项目部分演艺剧场施工完成,景区内部分装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开展试运营。

10-12月:做好诗路文化带年度总结和评估工作。

49

“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计划(区文广旅体局)

提高艺术普及的服务水平,提升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效能,全民艺术普及率达到80%。

1.完善全民艺术普及配套政策。2.制定《2022年全民艺术普及实施方案》。3.组建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团队。

1.《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实施意见》;2.《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60号);3.《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18〕76号)。

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

2-4月:研究制定《2022年奉化区“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实施方案》。5-6月:组建“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团队。7-8月:召开“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经验交流会。9-10月:评选“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先进个人。11-12月:全面总结“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成果、经验和做法。

50

“百镇千村”文化惠民工程(区文广旅体局)

全年完成送演出下乡250场,送书下乡5万册,送讲座送展览20场,开展文化走亲4次。

1.开展“三送一走”文化惠民活动。2.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3.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4.深入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

《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实施意见》。

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

2-4月:组织开展春节元宵群众性文化活动。4-6月: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7-12月:组织开展送演出下乡活动。

51

公民法制素养提升行动(区司法局)

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评价工作体系,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

1.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区普法办牵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其他区机关单位踊跃参与的工作机制,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有序开展各项工作。2.在全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和基层组织建立“奉化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立观测点管理和运行机制。

1.《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 规划(2021-2025 年)》。 2.《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评价工作行动大纲》(暂名)。 3.《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1.0 版,暂名)。

根据省公民法治素养“1-3-5-1”评价体系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评价。

2-4月:学习省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评价工作行动大纲。4-6月:根据上级部署,培育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6-10月:根据省里公民法治素养评价体系的设计,基本形成奉化区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10-12月:根据已有标准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评价。

52

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区委统战部)

进一步发挥“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作用,立足奉化特色资源,打好交流品牌,开展一系列经贸、文化、学术、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两岸民众情感融合和心灵契合发挥积极作用。

1.加大“雪窦山海峡两岸交流基地”金子招牌在台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台湾团组来奉参访、交流。2.高质量开展海峡两岸婆媳文化节、文创设计大赛等特色交流活动。3.深化区台联会“1+7”公益联盟品牌,形成公益联盟节假日走访慰问和定期志愿服务活动等机制。4.深化两岸青年一代交流交往,依托街舞、体育赛事等广受两岸青年欢迎的活动载体,筹建“两岸街舞研习联盟”,举办“两岸共跑212”、桃花马拉松、两岸青年街舞大赛、体育舞蹈公开赛等线上线下系列体育活动。

《宁波市奉化区涉台服务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将对台工作作为对镇(街道)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月:组织开展“云代扫”活动,帮助远在他乡的台胞完成祭扫。4-12月: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开展海峡两岸婆媳文化节、海峡两岸体育赛等活动。每季度:组织“1+7”公益联盟开展至少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53

省级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区委统战部)

持续推进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通过示范引领,塑造温和、理性、包容的宗教文化品质,助力我省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省建设。

1.政治认同。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高水平开展“六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2.文化融合。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结合弥勒文化节开展“文化润教”系列活动。3.社会适应。推进数字宗教应用场景建设,继续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争创”活动。

《浙江省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指标体系》。

浙江省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指标体系。

1-3月:总结提炼首批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雪窦寺)经验做法;制定“文化润教”系列活动方案。4-6月:开展“文化润教”系列活动,推进数字宗教应用场景建设。7-9月:结合创建情况,推荐报送一批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10-12月:结合弥勒文化节,进一步提升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水平。

54

雪窦名山建设(名山管委会)

推进名山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溪口山区增收致富。

1.制定《“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2.做好商量岗、徐凫岩等现有景区提档升级,重点推进弥勒圣坛、应梦里、梦在武岭等文旅项目的运营。3.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培育东山、岩头、栖霞坑、亭下湖等一批精品民宿集聚村,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印发《“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

根据名山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8月:启动制定《“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推进弥勒圣坛、应梦里、梦在武岭等名山建设年度重点项目运营。争取应梦里7月试运营、梦在武岭6月下旬试运行。9-12月:争取弥勒圣坛12月试运营。做好名山建设年度总结和评估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8项)

55

碳达峰碳中和6+1行动(区发改局)

力争全区单位 GDP能耗完成宁波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严控新增燃煤使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4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8亿千瓦时,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168家。

1.建立工作动态信息调度机制,制定考核细则;2.编制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工作要点。3.出台全区“6+1”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4.出台奉化区开展低(零)碳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X” 政策体系,“1”即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N”即以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核心,分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补充的实施方案体系,“X”即多领域支持政策。

对照《宁波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关注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重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区级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的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科技创新等“6+1” 领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数字化建设情况。对区级部门,重点关注职责范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月前:编制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工作要点;召开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9月前:出台全区“6+1”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全区开展低(零)碳试点建设实施方案。12月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

56

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区生态环境分局)

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工作体系。推进列入2021年省级试点镇村加快建设。2022年新增4个低(零)碳村(社区)省级试点。

1.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工作体系,系统推进低碳转型、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2.完善企业碳账户信息,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金融支持等精准控碳奠定基础。3.编制2021年度全区温室气体清单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复查报告。

1.《奉化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1.根据省级评价标准,综合评价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水平,统筹管控温室气体与常规污染物排放。2.对低(零)碳镇村试点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

1-4月:确定新增低(零)碳村(社区)省级试点名单。5-7月:印发《奉化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8-9月;启动第二批试点方案申报工作,方案经过筛选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10-12月:完成全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复查工作。

57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区住建局)

年内建成省第一批金钟和明山剡水2个城乡风貌样板区。

1.建立区级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建设主体的职责分工及创建任务,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2.编制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建设方案。3.完成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创建。

1.《宁波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33号)。2.《2022年度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任务书(奉化区)》。3.《奉化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按照《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及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评价办法,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样板区完成情况、项目推进情况、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1-3月:完成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建设方案编制。4-6月:开展第一批样板区项目建设。7-9月:开展第二批样板区试点申报工作,推进第一批样板区创建进度。10-12月:完成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创建,样板区项目库内所有项目年建设完工,确保年内省级验收成功。

58

大花园建设(区发改局)

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城乡居民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山明水秀、天蓝海碧、幸福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格局加快建立,推进大花园重点项目和重点平台建设。

1.贯彻落实《宁波市大花园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2.梳理大花园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平台建设,建立大花园重点项目跟踪推进机制。

3.做好大花园建设半年度和年度总结工作。

1.《宁波市大花园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2.《宁波市大花园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2年)》。

依据大花园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月前:梳理我区大花园重点项目建设。

6月前:完成恒大健康旅游新城外立面设计;华侨城“欢乐滨海”项目酒店桩基施工,住宅主体结构施工,部分内外装修;“时光宁波”度假社区、酒店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半年度大花园总结评价工作。

12月前: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完成投资31亿元,恒大健康旅游新城一期基本完工;华侨城“欢乐滨海”项目住宅一期完工,酒店主体结构施工,商业街区开工建设;时光宁波”度假社区、酒店主体基本结顶。完成年度大花园建设总结工作。

59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区发改局)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研究探索我区GEP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

依据GEP核算体系推进情况进行评价。

2-9月:研究并推进建设GEP核算体系。10-12月: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年度总结工作。

60

塑料污染治理(区发改局)

1.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2.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持续推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 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及快递塑料包装禁限管控,加大培育推广替代产品力度,完善塑料制品回收设施建设,加强低值塑料废弃物清运处置,常态化开展“治塑”宣传活动。

《宁波市奉化区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

重点关注废旧塑料回收量、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和大型“治塑”宣传活动等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3-6月: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农贸市场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集中治理。 7-8月:完成“治塑”专项宣传活动。9-12月: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年度总结工作。

61

垃圾分类全域迭代提升(区综合执法局)

实现“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5个,提升改造生活垃圾中转站8座。

1.构建“组织保障、全程分类、低碳发展、资源利用、宣传教育”工作体系。2.推进“世行二期”项目落地,推广使用全品类智能箱。3.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环境全面提升。

1.《宁波市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全域治理工作2022年度实施方案》。2.《2022年度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评价细则》。3.《宁波市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

根据《2022年度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评价细则》,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定期检查、考核和评价。

1-4月:提升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环境,增加小区内部归集点、垃圾桶配置比例、归集点监控接入率以及进行垃圾桶更新。5-6月:推进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7-8月:推进世行二期46台全品类智能箱落地。9-12月:提升改造生活垃圾中转站8座。

62

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教育特色镇试点((区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生态环境教育特色镇培育,完成年度投资4500万元,年底前召开全国第二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高端研讨会,与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合作的“两山实践”自然培训学校基础社工基本完工,并启动招募学校运营团队和合作单位,全年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培训3次以上。

1.建立部、区、镇、村四级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专人负责人各项工作。                           2.建立定期商制度。            3.建立项目专家组,定期指导推进各项工程。4.召开全国第二节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高端研讨会。4.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培训。

1.制定生态环境教育镇项目建设计划方案(2022-2025年)。   2.制定年度任务推进表。 3.编制《生态环境教育特色镇规划方案》。

根据年度任务推进表,进行动态跟踪和综合评价工作。

2-3月:确定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教育特色镇建设和“两山实践”自然培训小学EPC总承包单位。4-11月: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合作机构招募,引进一批生态环境教育品牌。12月:建成“两山实践”自然培训学校,内含展厅、多功能厅、教室、住宿、体验室,提供一站式教育服务。

社会治理先行示范(10项)

63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全覆盖(区综合执法局)

到2022年底,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完善,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加快构建,实现执法扰企扰民大幅减少、违法现象持续下降、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1.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进一步扩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及范围。3.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力量下沉。4.强化两级行政执法中心职能。5.全面运行“大综合一体化”数字执法平台,启用宁波市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平台。

《宁波市奉化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1.通过构建执法监管一体化数字平台,实现行政检查和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2.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及指标体系,开展全方位评议。

3月底前: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4月底前:完成监管一件事事项认领工作。    6月底前: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7月底前:接入“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全面建立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平台。  

8月底前:新增镇(街道)采取赋权方式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展示“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成效。

64

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区委办)

“1612”体系与“141”体系全面衔接贯通,在综合执法、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领域梳理基层治理“一件事”并推动全区推广应用,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乡镇(街道),区域内各类矛盾纠纷90%以上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化解。

1.编制并动态更新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在监管执法、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领域梳理基层治理“一件事”,建立健全多跨集成联办机制。3.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加快推进“1612”体系与“141”体系衔接贯通。4.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统筹乡镇(街道)人员编制管理,健全乡镇(街道)考评管理制度。5.深化构建党建统领的“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奉化区全面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区级整体智治改革实施方案》。

1.开展改革成效综合考评。2.开展改革督察,推广地方好经验好做法。

1-4月:研究健全“141”指挥体系,推进“1612”体系与“141”体系衔接贯通。5-6月:参与建设区级社会治理中心、谋划推出基层治理“一件事”、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等。7-8月:组织开展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推动互学互比。9-10月:组织开展改革督察。11月:制定《奉化区全面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区级整体智治改革实施方案》。11-12月:做好改革总结、考核评价等工作。

65

“141”体系迭代升级(区矛调中心)

构建基层智治平台架构,推进6大系统重大应用在基层综合集成,完成“基层治理四平台”向镇(街道)全域整体智治平台迭代完善相关工作任务,初步形成“4+N”平台架构。

1.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构架迭代升级。2.建强“基层治理四平台”指挥体系。3.做好信息系统技术对接应用工作。

《关于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平安〔2021〕2号)。

对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情况进行评估。

2-4月:持续优化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个平台。5-8月:初步建强“基层治理四平台”指挥体系,做好信息系统技术对接应用工作。9-12月:全面完成“基层治理四平台”构架迭代升级,做好年度总结评价工作。

66

外卖在线(区市场监管局)

新建外卖平台网络餐饮阳光厨房700家,阳光厨房在线率达到85%以上,阳光厨房视频信号100%接入“浙江外卖在线”平台。

1.纳入年度区民生实事项目和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项目内容。2.建立监管部门、外卖平台、运营商三方合作机制。3.依据《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实施奖补。

1.《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2.《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

1.对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成率、在线率情况进行评价。2.省局“五新月赛、五星月晒”评分情况。

1-3月:新建网络餐饮阳光厨房150家以上,视频信号接入率100%。阳光厨房在线率达到70%以上。4-6月:累计新建网络餐饮阳光厨房500家以上,视频信号接入率100%,阳光厨房在线率达85%以上。7-9月:累计新建网络餐饮阳光厨房700家以上,视频信号接入率100%,阳光厨房在线率达到85%以上。10-12月:常态化动态管理,阳光厨房在线率达到85%以上,阳光厨房视频信号100%接入外卖在线平台。

67

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司法局)

1.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率100%;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常态化。2.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非工作日在线法律咨询。3.法律援助申请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全省通办。4.不断扩大律师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队伍规模。

1.制定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标体系、年度工作任务清单。2.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3.深化法律援助申请网上办、掌上办、全省通办工作。4.力争实现律师万人比达到2。

1.《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2.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9-2022)》3.《浙江省司法行政发展“十四五”规划》。4.《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5.《2022年浙江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依据以下目标指标进行考核评估:1.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率100%。2.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年在线法律咨询。3.通知辩护律师援助案件指派率100%。4、村(社)、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100%。5、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率达到96%。

2-4月:制定指标体系、年度工作任务清单。4-10月:推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10-12月:总结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68

矛盾调解“最多跑一地”(区矛调中心)

确保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万人成讼率低于89。确保国家、省、市信访积案5月底前全部清零,亚运会前再次清零。

1.加强访调、诉调、专调对接,强化诉前诉中、仲裁立案前的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2.线上调解申请受理72小时响应,每个镇乡(街道)至少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培育发展品牌社会调解力量。4.组织邀请多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工作合力。5.推动掌上“解纷码”,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一地都不用跑”。

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73 号);2.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23 号)。

1.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综合考评,并对各镇(街道)矛调中心赋分排名。2.开展工作督查,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6月底前:进一步深化矛调中心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宁波要求完成“解封码”推广应用。9月底前:进一步加强对镇级矛调中心的指导。12月底前:对区镇两级矛调中心进行考核和总结工作。

69

智慧法院大脑-案件质量管控子脑(区法院)

争取列入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法院推广适用,成为“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智慧大脑项目的重要模块之一。

1.打造案件质量管控子脑应用,加强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提升法院审判质量。2.建立案件问题智能评查机制、案件质量风险预警机制、知识图谱更新优化机制,推动全域数字法院体制机制创新。3.推进案件质量管控子脑和现有一体化办公办案平台深度连接,成为一种覆盖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审监全流程办案节点,将现有的各质控功能、模块整合的集成式应用。4.拓展人机协同办案新路径,并对该领域衍生出的新问题新范式加以探索,形成支撑数字法院建设全智能化运行的理论基础。5.丰富基础应用场景模块内容,结合上级法院考核指标增加新应用场景,推动系统迭代升级。

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大改革的实施方案》(浙高法〔2021〕26号)决策部署。

将质控问题申请、实际采纳、应申请未申请等情况纳入考核,实行定期通报检查。

4—6月:完成部分问题案件梳理提炼,制定案件质量管控工作规程,确立系统运行机制和审判规则解构办法。组成专班,进一步完成知识图谱梳理及系统原型设计。7—9月:搭建初步雏形,在奉化法院进行试点,并进行成效评估,总结系统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需求,深入挖掘系统在质控方面的潜在能力,不断丰富应用场景设置。10—12月:完善系统,建立完整闭合的规则流程和应用体系,形成审判规则和法律知识的体系化积累沉淀,在全省法院进行成果推广,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70

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区应急管理局)

12月底前完成40%以上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标准化创建达标。

1.围绕基层应急管理组织、队伍、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和风险防范、救早灭小、监管执法、宣传发动、基础保障四大能力能力提升,出台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标准化建设标准。2.根据镇(街道)规模和承担的安全生产、灾害防范、应急救援等任务,对全区镇(街道)进行标准化分类建设。3.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示范标杆建设。

出台《宁波市奉化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1.通过制订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标准,综合评价体系达标情况。2.通过制订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指数评价,综合评价能力达标情况。

5月底前:制订出台《宁波市奉化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12月底前: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标准化和能力示范标杆建设,完成年度达标任务。

71

“1234”基层矛调新模式(区委政法委)

依托“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治理体系,整合矛调中心、“道德庭”“共享法庭”“家园理事”“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全域美丽数字化平台”“民呼我为”等基层治理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辟“从耳畔到指尖”全渠道接诉渠道和调解场景,健全村社-镇街-区三级联动调解防线,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街、难事不出奉化。

1.成立“1234”基层矛调模式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全区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2.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具体责任,确保工作快速推进、早出实效。

《奉化区“1234”基层矛调模式实施方案》。

1.《奉化区“1234”基层矛调模式建设考核办法》。2.《奉化区“1234”基层矛调模式建设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4月:梳理高频基层一级事件。5-6月:完善基层二级防线场地基础设施。7月:完成基础业务知识培训,同步推进“1234”重大改革场景。8-11月:开展线下运行指导和督促工作。12月:进行新模式的运行成果反馈和年度总结。

72

“360”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区总工会)

将“小三级”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与调裁诉联动化解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构建三道防线、六项举措、闭环机制的“360”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探索形成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会解法”,助力高水平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1.依据360应用的数据分析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2.创新赋能“数智化”,做到工会热线不断线。3.申报创建宁波市级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以及宁波市级集体协商示范创建。4.开展蒲工英讲堂普法宣传和心理健康阳光列车进企业活动。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2.《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会作用 加强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的通知 》。

《2022年宁波工会法律工作要点》。

3-5月:开展职工队伍稳定风险专项排查化解工作。6-8月:开展360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共享法庭融合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及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工作。9-12月:第八批区级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完成1家宁波市级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的申报创建,完成2家宁波市级集体协商示范创建活动。全年:依据360应用的数据分析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每月常态化开展。蒲工英讲堂普法宣传和心理健康阳光列车进企业活动每月常态化开展。

73

“政企社联动”社区矫正“奉化模式”(区司法局)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企业、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政企社联动”社区矫正“奉化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为如何解决基层治理问题提供了创新启示。

1.架构“1+X”社区服务体系,有效弥补社区矫正劳动形式单一、场地缺乏等短板。                          2.创建个性化“点单”服务模式。                          3.开展精准帮扶。坚持变“输血”为“造血”,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大力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自身生存能力,防止再犯罪。

《奉化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宁波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体系》。

4-6月:针对“政企社联动”社区矫正“奉化模式”,对司法所和两个家园进行调研。7月:召开社会组织及有关司法所会议,研讨参与方案。8月:完成《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实施方案》。9月:完成社会组织上报分类矫正和个性化矫正方案并按照方案签订合同。12月: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三

2022年共同富裕“1+5+n”重大改革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

目标体系

工作体系

政策体系

评价体系

进度安排

扩中提低改革(11项)

1

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主体达到7.5万户,新增个转企162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08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2亿元。

1.落实《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方案》,探索建立奉化区建立企业涉公平竞争重大经营事项党企共商制度。2.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重点帮扶小微企业“生得下、活得好、长得大”。3.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4.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

1.落实省贯彻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相关实施意见。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3.《宁波市奉化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

建立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2-4月:贯彻落实省局出台的第一批柔性监管事项,贯彻省局出台的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方案。4-6月:贯彻省局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活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6-8月: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8-10月:深入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10-12月: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

2

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区科技局)

优化完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推进校企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推动全区技术交易额达到12.8亿元。

1.组织开展奉化区科技合作补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2.修订出台《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3.完成全区技术交易额目标数。

修订出台《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每月对全区技术交易额数据进行监测统计评估。

1-3月:组织开展奉化区科技合作补助项目申报工作。4-6月:完成科技合作补助项目立项,加大技术登记业务指导,切实做到数据应统尽统。7-9月:启动《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意见征求。10-12月:完成《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全区技术交易额达12.8亿元。

3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体系(区财政局)

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1.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促进基本民生政策均衡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重点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逐步实现基本民生政策充分,促进共同富裕。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


12月底前:基本建立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4

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惠民”(区人力社保局)

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以上。

1.社保扩面工作压实对各镇(街道)考核主体责任。2.以高校毕业生和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为重点,有序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惠民”工作。3.推进非宁波大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印发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1号)。

依托对各镇(街道)考核以及年度考核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4-6月:按照省市下达扩面指标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6-8月:开展中期总结,对各镇(街道)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10-12月:开展自查、评价和考核等工作,做好年度总结。

5

长期护理保险(区医保局)

建立和完善长护保险的“资金筹集、需求评估、待遇支付、服务供给、质量管理”五大体系。

1.长护保险制度覆盖全市所有医保参保人员;建立独立筹资机制,由单位、个人、财政共同筹资。2.建立专业队伍评估,客观公正开展失能评估;提供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护理服务,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长护保险待遇。

《宁波市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

对参保推进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1-3月:对辖区内服务机构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服务能力和失能人员分布情况。4-6月: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长护保险的知晓度,为下步政策实施做好宣传准备。7-9月:根据市级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做好政策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10-12月:政策启动实施,做好参保缴费、失能评估、待遇享受等各项工作。

6

天一“甬宁保”推广普及(区医保局)

按照省医保局文件要求,迭代升级产品方案,优化服务流程。

适时调整产品保障范围,做实赔付率,提高新年度参保率,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实施一站式结算。

省、市医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1-3月:对半年度参保、理赔数据进行梳理汇总。4-8月:研究产品升级方案,提出优化升级的具体工作举措,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工作要求。9-12月:做好新年度的投保推广工作,提高投保率。

7

因病致贫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协同化解机制(区医保局)

完善医疗救助综合保障机制。

1.建立监测预警及推送机制.2.会同民政、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高额医疗费用协同化解定期协商制度。

市级多部门协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的制度文件。

对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综合保障能力进行评估。

1-3月:开展建立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协同化解机制的前期调研。4-9月:根据省市医保局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协同化解机制文件,做好相应落实工作。10-12月:会同民政、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慈善总会、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化解2021年度高额医疗费用。

8

慈善信托(区民政局)

设立至少1单慈善信托。

1.推动区慈善总会示范作用,并排摸有捐赠意愿的企业和个人,带动慈善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信托。2.会同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开展慈善信托相关工作。

省市关于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登记备注规制政策。

按照慈善信托发展情况进行监管评价。

4-6月:排摸走访有捐赠意愿的企业和个人。7-11月:会同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设立1单慈善信托。

9

共富型统计研究(区统计局)

积极参与国家、省市构建共富型统计监测体系。

1.认真落实省共富型统计指标体系。2.积极参与全省共同富裕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3.研究探索更精准识别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及工资收入的统计制度方法。4.积极参与“提低+脱低”相结合的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5.配合省市共富办、统计局开展共同富裕“四感”调查评价。

省市共富型统计监测有关方案。

按照省市评价体系进行分析评价。

3-4月 参与全区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调查。5月:配合省共富办参与共同富裕“四感”调查。6-11月:按季度开展从业人员职业统计监测及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继续配合做好下半年宁波市统计局共同富裕“四感”调查。

12月:开展全区共同富裕统计监测分析。

10

人才科创体制改革(区委人才办)

建设奉化创新中心,组建创业创新赋能联盟。力争2022年新增特优、领军人才10人以上,引进高端创新创业团队40个以上,青年大学生1万名以上。

1.实施人才招引集聚攻坚行动”,面向全球遴选一批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2.实施创新平台提升行动,建成投用标杆性的人才平台“奉化创新中心”, 深化拓展“双飞地”人才和项目联动招引模式。3.实施服务生态提质行动”,全面推广升级版“人才码”,上线运行无感监管服务平台。4.实施体制机制改革行动,创设执行人才引用、培养、评价、考核、责任落实等5大机制。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奋力打造创新创业高地的若干意见》。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清单、人才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人才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2-4月:召开区委人才工作会议;做好国家级引才工程推荐申报工作。4-6月:做好“甬江引才工程”、第一批“凤麓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组建创业创新赋能联盟。

6-10月:做好省级引才工程推荐申报工作;完成创新中心主体装修。10-12月:第二批“凤麓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做好入选项目落地承接;创新中心正式运营,完成首批企业入驻。

11

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区农业农村局)

通过财政帮扶资金,为全区低收入农户提供医疗补充救助,完成年度保险投保工作,切实减轻低收入农户看病就医和人身意外负担。

1.对我区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保障内容的情况给予保障额度范围内的赔付。                  2.落实入户宣传和折页发放工作。      3.开展全年日常走访和结对慰问,分批次完成理赔工作。

1.《宁波市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宁波市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

根据年度赔付情况测算赔付率、受益面和人均赔付金额等指标进行评价。

8-9月:完成年度保险投保工作。  9-12月:做好入户宣传和折页发放工作。                            1-12月:开展全年日常走访和结对慰问,做好每月新增人员纳入保险人员名单工作,并分批次完成理赔。

缩小地区差距(4项)

12

产业链山海协作机制(区发改局)

实施6个以上产业基础再造项目。

1.印发2022年度山海协作工作要点。2.深化奉文双方在产业领域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对接考察。3.推进产业合作项目。

1.研究制定产业合作政策引导机制。2.《奉化区与文成县山海协作2022年度工作要点》。

建立产业合作项目跟踪反馈机制,并进行综合评价。

1-4月:印发2022年度山海协作工作要点。4-10月:开展产业合作对接考察。11-12月:全面总结产业合作完成情况。

13

开放平台共建发展机制(开发区)

落实文成项目引进来、奉化项目走出去的共同发展目标。

1.畅通项目联系机制,引进有意向落户的项目。2.排摸园区企业,引导部分企业有机会到文成投资。3.对优质的项目积极引荐到文成投资。

《奉化区与文成县山海协作2022年度工作要点》。

按项目对接、引荐、落户三方进行评价。

1-4月:了解排摸意相关企业的诉求,组织有意向投资企业赴当地考察。及时推荐各优秀项目。5-8月:个别项目洽谈合作细节,跟踪做好意向在文投资企业的相关进度服务。及时推荐各优秀项目。8-10月:在奉投资企业落实土地或场地,开始相关程序。及时推荐各优秀项目。11-12月:落地签约。及时推荐各优秀项目。

14

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区科技局)

实施工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10项;实施农业与社会发展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项目10项以上。

1.进行工业、农业与社会发展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征集。2.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3.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奉科〔2019〕11号)。

项目立项意义,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项目承担单位的研发能力;项目到期后项目验收评估。

工业项目:二季度完成征集,三季度申报,四季度完成评审立项发布。农业项目:一季度完成项目征集和专家初评,二季度前依次完成申报、评审、立项、公示、拨款流程。

15

飞地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区发改局)

释放山海协作“消薄飞地”政策红利。

1.推进奉文“消薄飞地”项目建设。2.释放山海协作“消薄飞地”政策红利。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2.《浙江省山海协作“飞地”建设导则》。

根据“消薄飞地”按时返利结对县薄弱村与增加村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评估。

2-5月:“消薄飞地”项目落地实施。6-12月:“消薄飞地”按时返利。

缩小城乡差距(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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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区农业农村局)

充分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激活农村沉睡资源,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提升“三农”发展活力。

1. 构建区镇村三级贯穿、多部门系统,审批、流转、开发、利用全业务链条的农房激活体系。2.排摸闲置农房数量。3.推广农村宅基地利用信息平台。

4.争取省“浙农富裕”应用农房盘活数字化场景第一批“先行先试”。

《奉化区闲置农房激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


6月前:调查排摸闲置农房数量。10月前:争取省“浙农富裕”应用农房盘活数字化场景第一批“先行先试”,加快推广农房盘活数字化场景。12月前:推广应用农村宅基地利用信息平台。

17

溪口镇小城市培育(溪口镇)

以小城市试点培育为抓手,加快名山名镇建设,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溪口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2022年争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

1.开展上一轮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评估和新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明确新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方向和重点。

2.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溪口名山名镇建设快出形象、快出成效。

3.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城镇管理和基层治理体系。

4.做好2021年度小城市培育试点考核,加强考核工作统筹协调。

1.落实《小城市培育规范》。2.落实《关于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小城市样板的指导意见》3.继续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溪口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2020-2022年)》

小城市培育试点年度考核。

1-3月:制定2022年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梳理时间节点、排出工作计划。

4-6月:迎接2021年度小城市培育试点考核工作,积极对接省发改和区镇有关部门,争取更优异的考核成绩。

6-10月:积极参加省举办的共同富裕小城市培育论坛,总结并探索“大综合一体化”、法治化综合改革、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山区共同富裕等全省重大任务溪口经验、溪口做法,创新小城市培育工作亮点。

10-12月:按照统一部署,谋划新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并提出新一轮培育方向和重点。

全年:加快名山名镇项目建设,争取弥勒圣坛、应梦里、蒋氏民国文化中心等重点项目加快建成投用,争取全区“红旗”项目等奖项。

18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区发改局)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配套政策。

1.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积分政策。2.出台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3.推广“浙里新市民”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

4.开展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创新考核。

1.《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关于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3.《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积分政策》。4.《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按照常住人口增长数量进行评估。

2-4月: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积分政策。

6-7月:出台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8-9月:推广新市民就业、素质提升等应用场景。

11-12月:推广运行“浙里新市民”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

11-12月:组织区级相关部门报送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协调发展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创新案例和项目,开展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创新考核。

19

地理标志富农(区市场监管局)

全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数达5件,新申报地理标志商标1件,建设市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1个,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地理标志使用人上链率达100%,地理标志产品追溯完整率达98%。

1.推进“奉化水蜜桃”市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设。2.推进“奉化羊尾笋”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3.开展溯源管理,纳入“浙食链”系统,健全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追溯体系。4.探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质押融资工作。

将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纳入区品牌创建补助政策。

运用省局对奉化区局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地理标志发展和保护工作。

2-4月: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授权使用;开展地理标志培训宣传。4-6月:开展溯源管理,组织地理标志使用人上线。6-8月:开展雷霆系列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9-11月:指导奉化水蜜桃通过市级地理促进项目验收。11-12月:做好各类考核验收总结。

20

阳光行动融合改革(区农业农村局)

通过来料生产加工阳光行动助农行动的实施,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再增长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家门口就业。新增阳光行动助农点50个,新增从业人员3500户。

1.构建以低收入农户为中心,集合农村各类闲散劳动力,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助农增收新模式。2.引导村(社)参与管理、企业提供业务、职业经纪人统筹调度。3.积极创建阳光行动助农点,提高从业人员数量。

《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来料生产加工助农增收阳光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来料生产加工助农增收阳光行动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1-3月:陆续开展阳光行动助农点创建工作。新增阳光行动助农点5个,新增从业人员300户。4-6月:新增阳光行动助农点10个,新增从业人员500户。7-12月: 完成2022年各村、经纪人、从业人员汇总。完成年度任务数。

21

“景区+村庄”共富模式(溪口镇)

编制《“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制定“旅游+”山区共富行动计划,探索以旅游为引领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民富裕模式,通过“山区资源促进旅游发展和旅游发展反哺山区共富”双向驱动,实现乡村、农民、产业共生共融。

1.开展《“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各村方向定位和发展思路。2.探索“旅游+产业”“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养老”等多种“旅游+”山区共富模式和路径。3.采取“政府牵头、市场经营、社会参与”的形式,整合“溪农邻语”“云享四明”等共富资源,搭建“旅游+”山区共富运营平台。4.推进山区农民共富和乡村风貌提升攻坚行动,加快民宿集聚村示范点建设,推动精品乡村、美丽乡村、宜居乡村等创建。

《溪口镇新农村建设扶持政策意见》。

根据《“旅游+”山区共富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2-4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编制前期手续,确定编制主体和编制单位。4-6月:开展《“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梳理山区共富现实基础。6-8月:形成《“十四五”溪口旅游产业规划》初步方案,提出各片区或村方向定位及共富模式,提出“旅游+”山区共富运营思路。8-10月:根据方案建立“旅游+”山区共富运营平台,制定项目、任务、指标“三张清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片区或村意见,完善规划方案及清单内容。10-12月:根据规划方案和清单内容,完善任务分解,完善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按计划推进山区共富任务。

22

碳普惠助力山区共富工程(区发改局)

依托大堰镇5万亩毛竹林先行先试,探索竹林碳汇开发,开展低碳农产品“碳标签”认证试点。

1.与合作方优化细化竹林碳汇方案。2.开展低碳农产品“碳标签”认证试点,通过乡村旅游等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提升。3.探索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增加林农、贫困群众的经济收入。

1.中国《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2.《浙江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


6月底前:按照国家已公布的《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细化与湖南森海碳汇公司的合作开发合同。9月底前:完成区域内竹林碳汇开发试点项目合作意向的确认。12月底前:正式开展竹林碳汇开发试点相关工作。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10项)

23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区发改局)

加强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落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人群全覆盖。

对列入《浙江省2022年优质公共服务投资行动计划》的奉化项目进行动态跟踪,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

做好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动态跟踪和评价工作。

4月:对列入《浙江省2022年优质公共服务投资行动计划》的奉化项目与各责任单位做好对接及项目资料补充完善。5-12月:做好《浙江省2022年优质公共服务投资行动计划》奉化项目的建设进度动态跟踪。

24

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区教育局)

进一步推动奉化气动产业向高质量、智能化发展,加强产教融合,为实现“智造奉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组织区内中职学校与奉化气动协会谋划联合举办订单班。2.动态跟踪订单班教学情况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并进行成效评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发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区气动协会与高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际成效进行评价。

2-8月:奉化气动协会和区内中职学校谋划联合举办订单班。9-12月:对订单班教学情况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价。

25

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区教育局)

根据省市对职业教育提档升级和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具有奉化特色的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2022年我区进一步扩大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拟新增4个专业,招生人数新增155人。

1.通过与高校合作模式,为本地优势产业集群提供高素质人才。2.提升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3.有序推进我区中职与高职院校五年长学制贯通式人才培养模式。

制定2022年奉化区中高职一体化招生计划。

根据《浙江省“十四五”市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考核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3-4月:制定中高职一体化招生计划。5-6月:开展中高职一体化招生。7-8月:完成中高职一体化招生工作。9-12月:对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价。

26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区教育局)

1.建设“融合型、共建型”教育共同体12对24所,推进乡镇学校和城区优质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2.完成支持山区26县和6个海岛组建跨地区教共体任务,5所学校与平阳县学校做好结对工作。3.依托省教共体智慧服务平台共享50节区优质拓展课程资源。

1.制定“融合型、共建型”教育共同体组建任务方案。2.根据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及帮扶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进行全面帮扶。3.提炼区域教共体实践案例,扩大教共体建设成果。4.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段“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2.完善教共体建设的配套政策。

1.列入对各校考核指标。2.开展阶段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4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段“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4-6月:召开区教共体建设交流会。6-8月:开展全面帮扶。8-10月:召开区域教共体实践案例评比,扩大教共体建设成果。10-12月:开展总结评估,全面完成三项目标。

27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卫生健康局)

1.加强长三角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新增合作项目1个。2.县域医共体改革更加成熟定型,县域就诊率达到 90%以上。

1.根据《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2.完善合作协议签署,实际开展交流合作。3.开展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星级评价,推动“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改革持续深化。4.通过指导,督促各医共体巩固完善、探索创新。

1.《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星级评价标准》。3.《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

开展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星级评价。

2-4月:摸底区域短板学科。5-6月:对相关合作意向医院进行考察;根据省、市出台的评价标准,制定出台我区医共体的评价标准并部署推进工作。                                           7-8月:协商合作内容,明确合作方式;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学习具体工作开展指导,并做好我区医共体指导工作。                                               9-12月:签署合作协议,开展交流合作;有序推进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工作并开展总结评估,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28

“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建设(区卫生健康局)

1.运用5G+可穿戴设备,为失独老人守护健康。2.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70%以上。

1.开发奉化区计生特殊家庭数字化居家健康监测系统。2.运用新一代技术信息5G和智慧可穿戴设备,实时掌握失独老人健康状况,将患者的健康数据实时发送给医生和志愿者,并通过传感器随时了解患者的位置信息,对患者的病情实时进行监测。3.对完整性、及时性和数据质量符合开放要求的健康档案进行开放,开放率达到70%。

《宁波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细则》。

对项目进度进行定期评估,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1-3月:选择10位老人,智能手环在外网环境下试运行。4-6月:开发奉化区计生特殊家庭数字化居家健康监测系统,实现智能手环数据实时监测。对帮扶内容进行精细化管理。7-12月:在有意愿的失独老人中全面推广,定期评估健康档案进行开放情况,确保开放率达到年度目标。

29

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区卫生健康局)

1.2022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10万人。(其中65岁以下成年人约2.4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约5.4万人)2.65岁以上老年人参检率达61%以上。3.中小学生参检率达90%以上。4.完成结直肠癌免费筛查2万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0.15万人。

1.整合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频次。2.将原先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体检标准提高,统一参保城乡居民体检项目标准由原100元提高到200元。3.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的互联互通。4.探索“1+X”体检模式。5.配合省、市做好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的互联互通。6.完成全年指标目标。

1.《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费三惠享”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3.《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表(2022版)的通知》。4.宁波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方案。5.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6.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筛查技术方案的通知》。

1.城乡居民健康行动纳入健康浙江考核。2.调查和动态监测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数量、参检率、检出率、居民满意度等指标。3.建立督查和绩效评价机制。4将筛查项目完成情况纳入镇(街道)、部门目标考核指标。

2—4月:改造信息系统,根据宁波市体检办法动员体检。5—6月: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人数3万人,6月底前完成40%的学生体检,完成30%的结直肠癌筛查和慢阻肺筛查。(65岁以上老年人+65岁以下成年人1.5万)。7—8月: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督导。9—10月: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人数8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65岁以下成年人6万)。11—12月: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人数10万人,完成学生体检,结直肠癌筛查和慢阻肺筛查。(65岁以上老年人+65岁以下成年人7.8万)。

30

普惠型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区民政局)

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提升,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全区70%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拓展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发展互助式养老。

1.开展全区未达到二星级以上养老机构的排摸工作,形成改造提升方案。2.增设养老机构功能室,完善设施设备,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按照消防、食品、住房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从硬件设施和养老环境方面做好改造提升。3.做好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

《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文件进行评价。

2-4月:对全区未达到二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进行排摸,并形成改造提升方案;5-8月:相关养老机构根据改造提升方案,进行硬件及软件提升工程。9-10月:完成二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31

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标准(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宁波建立宁波市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1.认真执行《宁波市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标准》。2.组织对已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星级评定。

贯彻落实《宁波市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标准》。

根据 《宁波市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标准》,针对全区已备案的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进行星级评定。  

6月底前:按照宁波市起草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意见修正。                                          8月底前:认真执行宁波市制定的标准。12月底前:开展评价,对全区各备案托育机构进行星级评定。

32

“家门口”社区综合性服务应用(区融媒体中心)

推动未来社区应用场景落地,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

1.“家门口”社区综合服务重点实现“数字化平台落地性”考核项目,落地社区服务运维可持续性发展。2.进一步整合社区、政府、社会、市场等主体资源,开发智慧服务、合作互助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场景。3.发展高粘性的社区综合服务项目,加大社区点单、便民服务、“奉·甘饴”等主要项目的线上线下“常态化服务”,并通过定期开展跳蚤市场、团购集市等“互动活动”,提高各服务项目的用户粘合度。

1.《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17号)。

从注册用户数、活跃用户数、服务人次、群众满意率等维度对应用场景落地工作进行评价。

5月底前:整理4个未来社区资源、制定方案、成立专班组、职责分工、建立多主体合作模式。完成数据打通、内容转换、形成场景空间初步成效。9月底前:形成场景空间阶段性成效、建立动态优化场景。12月底前:实现“数字化平台落地性”验收。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5项)

33

民情通达机制(区委宣传部)

共同富裕常态化宣传报道和民情研判机制更加健全,贯通“舆论引导在线”“共同富裕·民情在线”区级应用。

1.构建“共同富裕”理论研究体系、阐释体系和智力支持体系。2.健全完善民情收集机制、动态实时感知机制、智能分析预警机制和多跨协同研判机制,完善重大热点舆情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3.开设共同富裕宣传媒体专栏,采制一批主题融媒传播产品。4.深化“奉化PTU”队伍建设,构建立体化的网络新媒体传播队伍,组织推送#共富浙里行#微博话题。

1.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126”民情通达机制实施方案》。2.贯彻落实《重大热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方案》。

1.纳入省市传播力指数、新闻发布指数、舆情管控力指数。2.落实重大热点舆情引导处置纳入“七张问题清单”的监督考核。3.依托“鸣言”系统评价作战能力。4.汇聚民情信息数量、民情关键词库条数及形成民情报告数量。

2-4月:策划开展“共富浙里行”网络引导活动。4-6月:对接组织中央和省市媒体开展来奉采访。配合“共同富裕·民情在线”部分模块测试上线。6-8月:区级媒体建立共同富裕采访联系点。开展主题采访调研。8-10月:落实“2+4+N”研商机制,开展阶段性研判、专题性研判、项目性研判。10-12月:落实从发现问题到一键派发数据采集任务指令,从智库支撑研究到多平台联动介入引导的民情问诊全流程工作链条。配合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和合文化全球论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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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We志愿服务激励体系(区委宣传部)

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提升宁波We志愿平台使用率。

1.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广宁波We志愿平台规范使用,志愿者以积分兑换相应礼遇。2.开展年度区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培育优质志愿服务项目,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3.建立志愿服务评先评优机制,鼓励嘉奖贡献突出的个人、集体。

制定出台《奉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

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派单系统、宁波we志愿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通报。

1-3月:制定印发《奉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建立志愿者礼遇机制。4-5月:举办区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6-11月:做好项目指导培育,推送市级、省级项目大赛;做好省、市志愿服务“五个最”评选推荐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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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院团改革(区文广旅体局)

策划区“优秀民营剧团”评选方案,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深入推进“越剧赵派基地”项目扎根奉化,推动优秀民营剧团创作精品剧目。

1.制定《奉化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星级评定标准》和区“优秀民营剧团”评选方案。2.加大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作的扶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搭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制定《奉化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星级评定标准》。

制订量化考核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3-4月:制定区“优秀民营剧团”评选方案。4-5月:组织开展“优秀民营剧团”评选活动。6-12月: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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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信用阅读服务改革(区文广旅体局)

整合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出全民信用阅读服务,完成全民信用阅读服务改革。

1.开展信用免押注册,信用代替押金改革。2.开展图书馆文献采选方式改革。3.开展馆藏服务模式改革。4.开展读者文献获取、归还方式改革。

1.《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实施意见》。2.《奉化区全民信用阅读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全民信用阅读服务评估指标体系。

2-4月:制定《奉化区全民信用阅读服务改革实施方案》。5-6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实施方案。7-9月:推出全民信用阅读服务。10-12月:基本完成改革内容,着手完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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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区文广旅体局)

以“一核两重”(即溪口镇弥勒文化核心保护区、锦屏街道弥勒文化传承重点保护区和裘村镇弥勒文化资源重点保护区)为建设重点,辐射五个特殊保护区(即红帮文化保护区、布龙文化保护区、田园文化保护区、海洋生态文化保护区、滨海红色文化保护区),形成非遗区域整体性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浙江非遗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双创”发展示范引领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1.制定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域内非遗清单。2.制定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清单及保护措施。3.制定传承人清单。4.建成2条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3个以上非遗微展示馆、1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基地)。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文旅非遗〔2020〕5号)。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文旅非遗〔2020〕4号)进行评估。

2-5月:加强文化传承生态宣传,筹建传统工艺工作站,完善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工作报告。加大对A级村庄、酒店、民宿、公园等场所的非遗业态植入力度。制定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域内非遗清单。6-8月:推进非遗品牌宣传推广,设置线下非遗文化及产品独立展示区,建立自媒体运行平台。制定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清单及保护措施、传承人清单。9-12月:强化非遗产品设计研发,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营造创建氛围。建成2条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3个以上非遗微展示馆、1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基地)。

共同富裕基本单元(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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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社区标准(区住建局)

滕头未来社区拆迁地块全面完成,改造提升项目开工建设,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年底前完成交付使用。完成青云、南溪、金钟未来社区创建,通过省级验收。

1.建立区级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建设主体的职责分工及创建任务,统筹推进未来社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2.按照“政府引领、独立核算、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统筹滕头及各方力量,推进未来社区的建设和运营工作。3.开展青云、南溪、金钟未来社区实施方案编制及开工实施。

1.《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17号)。2.《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3.《宁波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33号)。4.《宁波市全面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21〕63号))。

按照《浙江省城镇未来社区验收办法(试行》及省市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评价办法,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创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推进情况、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1-3月:优化深化滕头未来社区实施方案,推进先行开工的改造提升项目进度。开展青云、南溪、金钟未来社区实施方案编制。4-6月:滕头未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等集成公共服务的配套项目先行开工建设,完成改建提升部分项目施工招标。 完成青云、南溪、金钟社区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争取开工。7-9月:滕头未来社区改造提升项目同步推进。实施青云、南溪、金钟未来社区项目,争取完工。                   10-12月:滕头未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开展青云、南溪、金钟未来社区试运营工作,做好验收准备,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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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乡村标准(区农业农村局)

争创未来乡村3个。

充分衔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等工作一体化推进;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未来乡村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2〕1号)。2.宁波市《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对未来乡村创建情况进行评估。

5月底前:完成未来乡村创建方案、项目备案表等各项申报工作。

9月底前:按照创建方案,围绕未来乡村“三化九场景”创建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和场景打造。

12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总进度的50%,期间对项目进行常态化指导检查,深化未来乡村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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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社区可持续运营机制(区住建局)

结合未来社区创建项目,研究建立符合各自实际的可持续运营机制。

1.建立运营组织架构,明确运营主体、运营内容和资金平衡模式。2.协同社区、物业、运营单位等探索科学高效的运营方式。

1.《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17号)。

根据社区可持续运营情况进行评估。

1-3月:开展运营落地性访谈、调研,进行场景业态策划。4-6月:明确场景运营初步方案,包括运营主体单位和运营内容等。                      7-9月:运营方案确定,运营空间建设;                  10-12月:开展试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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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区住建局)

年内建成省第一批金钟和明山剡水2个城乡风貌样板区。

1. 编制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建设方案。

2. 实施第一批金钟和明山剡水2个城乡风貌样板区项目创建。

3.做好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创建验收工作。

1.《宁波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33号)。2.《2022年度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任务书(奉化区)》。      3.《奉化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按照《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及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评价办法,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样板区完成情况、项目推进情况、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1-3月:完成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建设方案编制。

4-9月:开展第一批金钟和明山剡水2个城乡风貌样板区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推进创建进度。

10-12月:完成金钟和明山剡水样板区创建,样板区项目库内所有项目年建设完工,确保年内省级验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