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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条狗办妥了所有手续,但有一天被路人发现后送至了收容留检中心,请问,主人能领回狗吗?因此产生的收容留检的费用由谁承担?

日期:2022-08-01 14:02:06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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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领回并应承担相应费用。《条例》规定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接收流浪犬只,应当查验流浪犬只的电子标识、免疫牌和犬牌等,核查养犬人的身份信息。能够查明养犬人身份信息的,应当通知养犬人在三日内领回。养犬人领回犬只的,应当承担犬只在收容留检期间产生的相应费用;养犬人逾期不领回的,视作遗弃。不能查明养犬人身份信息的,按照无主犬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