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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874G/2022-13266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旅游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原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2-08-22

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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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理江委员:

感谢您对奉化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宁波区域性旅游民宿集聚地 助推奉化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宿经济发展,为加快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奉化区民宿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宁波市奉化区促进民宿发展实施办法》(奉政办发[2020]20号)和《奉化区促进民宿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奉文旅体[2020]68号),通过政策引导、奖补激励进一步推进民宿发展。我区现有民宿132家,房间数1692个,床位数3000余个,其中包括1家省白金级民宿(张家大院云水间),4家省银宿级民宿(奇遇谷、漫休谷、栖霞山居、燕来山田)和10家市叶级客栈(吾居吾宿、心沐滕院、花雨醉等)。目前民宿集聚化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是大堰镇和溪口镇,大堰镇共有民宿42家,557个床位,主要集中在大堰村;溪口镇共有民宿38家,1099个床位,主要集中在雪窦山和岩头村。我区民宿总体数量偏少、质量不高、发展速度不快,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可以用于开发民宿的房屋资源紧张,条件较差,收储或征迁土地困难。二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村级道路普遍较窄,停车场较少。三是老百姓开发乡村民宿积极性较低,民居型民宿少,每年新增民宿量不高;有些村民对社会资本开发的民宿还有抵触情绪。四是部分民宿经营不佳、品质不高,缺少特色,对外宣传营销不够,入住率不高。五是受限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制约和建设土地指标瓶颈,开发难度较大。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打造宁波区域性旅游民宿集聚地,站位高、谋略深、规划远,我局与农业农村局、资规分局、大堰镇等相关单位协商后,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对于您提到的“打造宁波区域性旅游民宿集聚地”。我区山水、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新农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全区共有省A级景区村庄171个,其中3A级38个。以大堰为首的西南部山区,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大堰镇是我区第一个市级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目前正在积极建设省5A级景区镇和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堰镇作为奉化民宿集聚地的样板,早在2012年,就出台政策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可以说是宁波民宿经济的“起跑者”之一,引入专业公司包装、打造,大堰村、张家村、谢界山村等地民宿集聚效应明显,成为乡村旅游的有力推手。近年来,大堰镇围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全域旅游公共服务功能,丰富全域旅游特色产品供给。一是启动“云上大堰”项目建设。巧用大堰镇自然优势,策划建设云上歌会、云上会客厅、尚书家宴、云朵里酒店、云上老街、云吧、堰夜艳3D实景秀、童玩乐园等月光经济休闲业态,打造令人向往的山水旅游、乡村度假胜地。该项目以专项债形式,由区文旅集团投资。二是启动云上部落项目建设。由云上欢歌、云上田园、云上农创、云上溪居等四大板块组成,近期先行建设田园和农创项目,初步建成露营休闲和农业观光基地,为游客提供亲近自然、农事体验等活动。三是启动民宿集聚区建设。以打造谢界山村、社家畈村民宿集聚区为目标,加快里央田舍、观岑民宿、里新屋民宿、淋云山居、柿子红了二期项目建设。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实现里秧田舍民宿、观岑民宿和柿子红了民宿二期全面竣工。

二、对于您提到的“成立民宿产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正在牵头拟定《奉化区民宿集聚区实施意见》,成立由张巍副区长任组长的民宿集聚区发展工作专班,形成发改、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旅、卫健、资规、住建、商务等多部门协调统筹推进奉化区民宿集聚化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分梯队、分步骤抓好民宿集聚区建设,逐步培育大堰最美乡愁民宿集群、溪口环雪窦山民宿集群、滨海风情民宿集群、主城区城乡结合部、西坞、尚田民宿集群等,实现民宿产业全面开花。同时利用现有的旅游专班工作机制,共同谋划民宿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解决难点痛点问题,推进我区民宿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对于您提到的“创新农村土地政策,保障产业用地供给”。一是积极保障民宿用地指标。去年,我局请专业团队编制《奉化区旅游国土空间研究》,挖掘旅游发展空间,形成专项报告,并积极与资规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对接,重点落实溪口环雪窦山区域、大堰镇以及锦屏街道长岭村等民宿建设指标,形成了旅游用地由我局统筹向国土部门申报纳入开发计划的工作机制。目前已有100余个文旅项目列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范畴,从规划源头解决旅游项目的开发边界以及土地性质调整问题。对于张家大院土地指标问题,我局和资规分局多次对接,经资规分局多科室协商,建议张家大院民宿所在张家村在不突破现状建设用地总量,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110平方米/人的前提下,可按照《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土地指标报批需完成村庄规划报批、林地报批、土地指标额度申报、农转用报批等事项,建议大堰镇着手村庄规划编制报批,并与林地报批、土地指标额度申报同步推进,待村庄规划批复后,进行农转用报批,总耗时约12-17个月,预计可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土地指标报批工作。二是盘活闲置农房和土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力量深入镇村,摸清家底,有效利用闲置农房。据统计,全区共有闲置农房面积38.86万平方米,主要以农村危旧房、村集体用房及废旧厂房等为主,已利用闲置农房1611宗、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闲置建筑面积激活利用比例达到48.89%。鼓励通过联营模式、农房租赁、村企合作等形式对闲置土地和农房资源进行开发,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特色农庄、健康养生等新型业态,助推农旅融合发展。如大堰镇谢界山继成功吸引落户“柿子红了”民宿项目后,又有“宋小姐别院”、“柿子红了”二期、里央田、观岑等民宿落地实施,成功打造成民宿集聚的网红村;溪口栖霞坑依托“浙东唐诗之路”独特印记和良好生态环境,发挥两山优势,打通转化通道,吸引宁波栖沄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整村打造栖霞坑村旅游综合体项目,再次擦亮这颗“唐诗之路”上的浙东明珠。三是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区政府于2019年出台《关于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试行意见》(奉政发〔2019〕91号),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宅基地土地性质不明或者存在“一户多宅”等问题,宅基地“三权分置”推进不畅。

四、对于您提到的“保障综合资源供给,加强行业建设管理”。一是落实民宿发展政策支持。2020年出台了《宁波市奉化区促进民宿发展实施办法》和《奉化区促进民宿发展政策实施细则》通过政策引导、奖补激励进一步推进民宿发展。对利用农村房屋改造和社会旅馆改造提升民宿的,给予房间数奖补;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民宿的,给予投资额比例奖补。积极推进民宿集聚化发展,鼓励民宿集聚村统一管理等。《办法》还积极鼓励民宿专业团队统一运营管理,对揽客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以奖励。2021年共下达民宿类本级资金奖补290余万元。大力推广乡村振兴“农旅贷”、“文旅盈”等金融产品,支持建设民宿项目。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等级民宿、叶级客栈给予经营用房面积补助以及水电气补助,同时推广文旅消费券,刺激消费。二是推进民宿“一件事”办理。区文广旅体部门牵头召开民宿开办一件事改革协调会议,大力推进民宿特种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通过流程改造、材料精简、时间压缩、告知承诺、平台搭建,方便民宿开办。三是拟成立民宿经济促进会。积搭建民宿产业对外交流平台,培育健康、环保、人文和精致的特色民宿,进一步提高民宿行业的人气和经营效益,促进我区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加大民宿招商引资。对全区范围内的闲置资产如旧厂房、旧学校、老仓库、老房子、村集体土地等进行梳理,摸清家底,汇编民宿业招商手册,推出优质资源开发建设民宿。以商招商,鼓励民宿业主招商。鼓励有优势资源或地块的重点村,由村干部带动和组织村民改建农房发展民宿经济,建设成为民宿集聚村。国企助力,在重点的3A景区村庄开展试点,布局民宿产业,请品牌管理团队运营,打造一个标杆,起到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民宿产业集聚发展。

感谢您提出的有益对策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抓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发展新机遇,加快推进我区民宿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



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江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