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宁波卡伦特电器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2022年8月23日,宁波卡伦特电器有限公司向我大队提出的编号为奉(消)行罚决字〔2019〕0057号和奉(消)行罚决字〔2019〕00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该单位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均已披露超过1年1个月,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期间在宁波市奉化区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记录,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0574-88645603。

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