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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2-13279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8-22

关于开展第三期奉化区青少年“科技新苗”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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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丰富创新全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综合育人课程,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热情、培育科学精神,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科技新苗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现将第三期奉化区青少年科技新苗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积极做好申报与优秀学生选拔工作。

一、实施目的

通过实施宁波市奉化区“科技新苗培养计划”,开阔青少年科学视野,实现素质教育多领域动态合作,切实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切实转变育人模式,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协会

主要任务和职责:拟定培养目标与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提供政策、经费保障;协调确定导师,建立中小学学科指导团队;组织推荐选拔优秀中小学生参与培养计划。

协办单位:宁波市奉化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主要任务和职责:根据培养目标与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推进与落实。

承办单位:相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

主要任务和职责:推荐相关学科导师;结合课题及学生实际拟订个性化的培养实施方案;开放相关实验室、设备设施和科技教育资源。

三、培养模式

依托全区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专家人才、设备设施和科技教育资源,结合中小学选修课程、拓展性课程建设,选拔部分中小学优秀学生参与培养计划。

培养模式:各承办中小学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导师结对建立合作培养团队,在各承办中小学设立导师工作室,以个性化带徒方式,通过课题或项目定期指导学生开展实验或研究。同时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导师帮助各承办中小学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学科指导团队,为中小学持续开展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打好扎实基础。学生培养活动周期为一年,结束时由主办单位进行评估表彰。                                                                                                                                                                                                     四、具体安排

以适合学生的科技类课题(项目)研究为主要载体,形式多样开展培养活动。推进工作要坚持以下四个结合原则,一是学科学习与活动拓展相结合;二是集中培训与网上辅导相结合;三是基本要求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四是育人模式改革与特色创建相结合。

1.课题(项目)内容和导师安排有两种方式,一是由主办单位建立并推出的一批课题目录和相关导师(见附件1),参与学校从中选择。二是由承办学校自行提出合作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自主选择导师和研究课题(项目),但需报主办单位确认。

2.第三期培养计划初定22个左右研究课题(项目),以后将持续进行,并根据试点情况作适当调整。

3.各承办学校选择合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导师后,经双方对接后确定培养方案,签订培养协议书。各承办学校应设立导师工作室,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培养计划,同时建立对应学科的校内教师指导团队,指定一名负责教师。

4.每个专家团队或导师负责一个课题(项目),每个课题(项目)可安排3-6名学生参加。每年集中培养交流活动原则上不少于6次,形式不限,提倡双方网上交流互动,具体指导日期安排由每组师生协商决定。每次活动都要有记录。

5. 一个培养周期临近结束时,每个学生都要上交反映学习过程的学习笔记和呈现学习成果的论文(作品),经导师团评定后,由主办单位发给证书(分优秀与合格),由所在的承办学校审定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各专家团队或导师与承办学校分别作书面工作小结,提交活动记录本,主办单位从中评选出若干优秀团队和导师。

五、推进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9日前

各中小学提交第三期区科技新苗培养计划申报表;

2.2022年9月20日前

完成各承办学校与专家团队或导师对接;由各承办学校和专家团队或导师共同完成学生选拔面试,并公示面试选拔结果;

3.2022年9月底   

开班暨拜师仪式;

4.2022年9月—2023年7月  

开展集中培训、面对面指导和参与相关科技实践活动,培养结束后对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5.2023年7月底

成果报告会(现场答辩)、结业仪式。

六、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学校申报。本期培养计划实施的承办学校为全区中小学校,根据主办方列出的专家团队或导师学科分类及培养方案(附件1),结合本校学科建设及选修课程、拓展性课程建设进行申报,每个学校原则上申报一项。专家团队或导师根据学校申报情况,通过现场考察确定合作培养学校。

(二)学生申报。

1.条件: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科学潜质,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参加过区级及以上学科、科技竞赛并获得过荣誉的学生优先考虑。

2.申报程序:一般由学校推荐,也可由学生向承办学校提出自荐;学校与专家团队或导师共同完成对学生的选拔面试。

3.申报材料包括:

(1)不超过800字的书面材料一份,表达学生对科学的认知和兴趣,以及对未来的目标和希望。

(2)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七、保障措施

主办方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团队或导师与各承办学校建立共同培养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指导、组织实验、讨论或安排专题讲座。

1.由主办方安排专项资金推动这一培养计划。区科协的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或导师组织实验、开展课题研究和指导费用支出;区教育局的经费主要用于在承办学校设立专家团队或导师工作室,及学科指导团队的活动支出。

2.承担培养计划的各承办学校须建立学科指导团队,设立专家团队或导师工作室;专家团队或导师选派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应给予他们充分支持和方便,为活动开放实验室等所需场所。

3.活动将为参与学生计算相应课程学分、提供参与有关科学考察和交流活动的机会。并将为每位学员建立活动参与档案。

附件1:奉化区第三期“科技新苗”培养计划导师介绍.wps

附件2:宁波市奉化区科技新苗培养计划报名程序.doc

附件3: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期科技新苗培养计划申报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