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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年​报申报需缴纳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毛亚芬

本报讯 “最近,我频频收到关于申报年报的电话、微信催告提示要报年报了,并要求支付260元费用。”近日,宁波奉化米乐家庭农场的董先生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8月17日上午,董先生来到区市场监管局莼湖所咨询年报事宜,“有人一直让我报年报,要收260元费用。我之前已经报过了,所以来问问。”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查询该市场主体年报情况。“董先生,您已经完成2021年年报申报。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进行上一年度年报的规定期限,年报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面对董先生的疑惑,工作人员说道。

记者获悉,近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家个体工商户反映,有第三方机构向经营者打电话、发短信、加微信,声称可代办年报,但需缴纳办理费用。对此,该局提醒经营户,所有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年报都在唯一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上进行。市场主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该网站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收到关于申报年报的通知,可以登录该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查询年报情况,也可到附近市场监管所了解年报情况及相关操作。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申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收取任何费用,市场主体收到关于申报年报等消息或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