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01489204/2022-131987 | 组配分类 | 土地(房屋)征收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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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岳林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2-08-04 |
岳林街道成功发出新一轮房票政策首张“房票”
“选择房票有政策奖励,对于我这样有购房需要的,肯定更加划算。”8月4日上午,在岳林街道宝化路东延工程瑞丰村一期征迁项目指挥部,第一个拿到房票的瑞丰村村民严先生高兴地说。这是今年我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推出以来,发出的首张房票。
根据安置协议,此次严先生分别选择了面值80万元和50万元的2张房票。严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村里生活40多年了,房屋征迁后需要购买新房,选择房票有一定的政策奖励,所以他果断选择了房票。
宝化路东延工程瑞丰村一期征迁项目涉及住宅有证88户,非住宅有证2户,总土地面积20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项目指挥部严格按照征迁政策开展征收,实现100%签约。作为我区新一轮房票政策实施以来第一个启动签约的征迁项目,共提供了18处房票专供优惠房源。此次项目签约户中,22户选择房票补偿,共31张,涉及金额约3000万元,当天共有11户拿到了房票。
今年5月底,我区出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房票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和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项目。房票在被征收(拆迁)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签订的房票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发放,可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用于购房兑付。在房屋征收(拆迁)项目规定期限内签约的被征收(拆迁)人可以选择房票补偿安置。
据了解,房票限定在奉化全区范围内使用,房票记载人可以选择购买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相关配套的附属设施(车位、车库、附属用房),不包括存量房(二手房)。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兑付期限为12个月。同时,“办法”对房票的发放、转让、兑付和结算制定了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