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2-13310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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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1 |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公示
一、整体概况
2022年8月(7月22日到8月21日)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共390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环比上升20.7%。其中投诉268件(网购90件),调解成功246件,争议金额10.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65万元,举报122件。投诉不予受理39件。
二、投诉主要问题
1、一般食品类59件:其中烟酒饮料4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最多,为32件。如购买的鸭腿、海底捞火锅底料、红牛过期;购买的牛奶、水果变质、饼干发霉;购买的油赞子包装有问题等。
2、服装鞋帽类16件:反映质量问题较多,为4件。如购买衣服有脏点;购买的高跟鞋鞋带断裂;购买的衣服不给退换。
3、家用电器27件:反映售后服务问题最多,为11件。如购买的冰箱冷冻柜有问题;购买的油烟机表面有电;购买的空调有异常噪音、不制冷等。
4、餐饮和住宿服务类37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较多,为29件。如兰州拉面卫生差;外卖吃出异物;在外就餐身体不适等。
三、举报主要问题
1、违反《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63件:主要问题为宣传产品“防臭”、宣传产品“一流”、宣传产品 “今日免单”、宣传产品“纯天然”等。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8件:反映在外就餐卫生环境差,拉肚子;超市购买的油赞子、小鸡腿过期等。
3、违反主体及其他方面法规6件:无照经营居多。
四、本月典型案例
案例一:8月18日,消费者反映在某电瓶车店买了一辆电瓶车(共计3500元),之后发现电瓶车牌照上二维码扫出来没有自己的信息,疑似二手电瓶车,多次跟商家协商无果,来电要求换车或退款处理。经调查,消费者于今年3月份在该电瓶车店购买小牛电动G2车型一台,为方便顾客,小牛电瓶车店上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照(带芯片),事后消费者发现无法从牌照上的二维码中扫出车主信息。经该电瓶车店咨询奉化车管所,车管所回复顾客所购车型及车主信息正常,因这个时间段刚推出芯片牌照,所以256开头牌照不是百分百每个二维码能扫出来。现车管所已将车辆信息和车主信息出示清单并盖章由该店带回。如仍有疑义,可带上相关证件去车管所咨询或更换新的车牌,目前更换车牌免费。被诉方拒绝换车或退款,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由于该电瓶车店销售二手电瓶车证据不足,我局不予立案查处。
案例二:8月12日,消费者反映其6月底在某家具店购买了沙发、电视柜餐桌、餐椅,价值40500元,都不是定制款,在合同中有写明未发货的前提下是可以退货的,但是现在商家不愿意,来电投诉,要求退货。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安排双方于8月13日上午进行当面协商,该店店长表示消费者购买的沙发不是店内出样的产品属于定制款,不能退货,消费者表示自己选择的尺寸就是店内出样的尺寸,颜色也是店内色卡里的颜色,尺寸和颜色都不是私人定制款,店长提出价值40500元的家具消费者支付了30500元,还有10000元的余款未支付,并且合同里写的30500元为定金,退货的话需要消费者支付全款20%的违约金即8100元,消费者表示不能接受。之后的两周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和商家当面以及电话协商,最后商家提出在不退货的情况下为消费者优惠3000元,但消费者表示需优惠6000元并且商家写下承诺沙发为全牛皮,否则只接受退货。8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商户老板以及店长协商,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优惠6000元以及写下承诺书。消费者支付剩下的4000元余款同时商家写下沙发为全牛皮的承诺书,尔后商家为消费者安排送货服务,对此消费者表示满意。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