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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2-13353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9-14

关于印发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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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推进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提升奉化水蜜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绿色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特制定《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在改善我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条件,推进绿色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产品全程数字化以及提升品牌影响力中的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2〕11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整形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部署,以发展特色产品、振兴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实施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不断突出奉化水蜜桃特性保持,突出系统提升、突出全链条推进、突出富民增收,以推动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为重点,为奉化水蜜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作为新贡献。

二、资金来源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资金。

三、实施单位和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研究所

建设地点: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区域

四、项目建设目标和期限

通过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项目实施,挖掘历史文化故事,建设奉化水蜜桃文化馆;结合奉化水蜜桃数字化平台建设及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水蜜桃产业大脑项目,融入水蜜桃产业产前、产中、产后数字化防伪追溯技术及场馆数字化展示元素;开展优异品种资源保存及新品种引进研发推广工作,保持或提升奉化水蜜桃优良品质;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授权区内7家规模生产主体,新培育绿色食品认证1个,实现绿色食品认证占授权经营主体80%以上;增加机械化设备2套,开展采后技术、绿色防控技术研发,拓展二三产产品2个、文创研发认证1个;加强地标产品宣传推介,举办地标农产品擂台赛2次,举办地标农产品宣传推介会1次,参加地标农产品展销会1次,制作一部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片;组织区内农户数字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栽培技术等500人次,实现一二三产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项目实施期限:2022年7月-2023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在奉化水蜜桃核心示范区内建设‘玉露’示范园和新建新品种中试园。

(二)建设核心生产基地。开展核心示范区道路硬化,建设预冷库;研究所基地引进山地索道,实施老树整理、大棚改造、土壤改良,建设高标准园;指导企业研发加工产品,鼓励开展SC认证,延长产业链。

(三)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开展水蜜桃质量安全检测、品质监测鉴定、环境测定,厘清品质与独特地域、生产方式关联;改建原有水蜜桃品质检测实验室,新购果实糖度计、土壤根系水分监测仪等必有设备和仪器;研究开发水蜜桃保鲜技术、修订主栽品种品质分级标准、采购果实采后分级机,统一设计包装标识,推动产品特色化。

(四)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制订《奉化水蜜桃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范》、《奉化水蜜桃绿色生产技术规程》、《技术模式图》,印发高效栽培技术资料;在核心示范区推广应用迷向丝、水蜜桃专用有机肥、果实采摘框,应用地膜覆盖技术;开展各类技术培训班。

(五)叫响区域特色品牌。建设奉化水蜜桃文化馆。举办奉化水蜜桃地标产品擂台赛或论坛,参加地标展示展销活动;完成绿色食品认证,树立地标广告牌,撰写奉化地标书籍,制作专题宣传片、文创产品、栽培技术视频集,做好品牌打造。

(六)建立质量管控机制。规范达标合格农产品并开具合格证,构建奉化水蜜桃数字化防伪追溯系统,建立数字桃园指挥中心,完善地标商城平台,推动全程数字化、身份标识化。

六、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资金共500万元。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与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作有关内容,经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须设立项目资金专账,严格按照市级批复建设内容,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如涉及建设内容变更的,由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申请,投资额调整幅度在15%以内(含15%)的,报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备案;投资额调整幅度在15%以上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实施。

(二)资金管理与验收要求

1、申报对象。被授权使用的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水蜜桃二三产产品加工企业等。

2、申请程序。实行先申报后审批,由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申请(附表1或附表2),经区农技服务总站组织项目评审同意后实施。

3、资金拨付

建设工程类项目,主要指园区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分3次拨付,立项开工后拨付50%,完成通过初验后拨付30%,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20%。

非建设类项目,主要指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基地建设,水蜜桃生产加工产品SC认证补贴、采摘框、冷库、糖度计、选果机、有机肥等物资采购类,采用先做后补方式,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80%,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拨付20%。

4、建设项目验收

(1)验收申请。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建设内容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完成后填写《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子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3),向区农技服务总站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要求:

①建设工程类项目:

园区道路硬化验收标准:作为生产用途水泥路厚度在10厘米以上,路宽在2米以上,让车道处路宽在4米以上;在有来水一侧设置排水沟。 

验收需提供下列材料: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及完成情况对照表,包括项目设计、建设、完成、管理及效益等情况;项目设计与竣工图及项目建设前、后对比图片。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量核实和工程额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

②非建设项目

采购类项目验收需提供下列资料:项目采购合同、采购清单及图片;项目竣工后实施主体组织的验收报告、项目完成总结。

培优区域特色品种验收标准,“玉露”示范园要求种植面积3亩以上,新品种中试园要求每个新品种连片栽培面在15亩以上,搭配同期成熟的其他品种水蜜桃5亩以上。同时提供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及相关台账;

实行以奖代补的水蜜桃生产加工产品SC认证补贴,以区内水蜜桃加工企业生产加工水蜜桃原料产品新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SC认证证书为依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验收。对项目承建单位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验收,验收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出具验收意见书(附表4)。通过验收的子项目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确定补助金额,并按照验收标准拨付补助资金。若子项目验收未通过则责令项目承建单位限期整改。

5、总项目验收。总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每个子项目验收意见表及相关验收台账资料等,并委托财政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整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验,通过后报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最终验收。

(三)补助标准

1、建设工程类项目:桃园道路硬化按照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每平方米造价核算标准为120元,补助总额不超过24万元。

2、非建设类项目:

‘玉露’示范园以农药、有机肥、缓释肥、绿色防控技术、桃园用工等相关农资和劳务补贴进行补助,每个基地补助不高于3万元。新建新品种中试园每个基地补助不高于7万元。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水蜜桃生产加工产品获相关部门SC认证,每个补贴10万元,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购买atago无损或手持糖度计,按照总价的50%予以补助,单个糖度计总价不超过1万元;水蜜桃采摘框统一规格,单框总价不超过20元,按照总价的50%予以补助;水蜜桃冷库、选果机按照总价的50%予以补助,单个冷库或机器总价不超过10万元。

有机肥推广按照每吨200元补助,总计补助数量不超过1000吨;地膜项目以及绿色防控迷向丝按照每亩200元,不超过500亩进行物资补助;果实品质检测、环境检测等费用按照实际支付。

(四)自主实施项目

区水蜜桃研究所基地老树整理、梯田及旧大棚设施改造、土壤改良、高标准园建园、山地索道等建设内容由研究所按照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和科研需求提出各相关改造建设方案,按照规定实施;果实品质检测实验室提升建设以能满足科研实验基本需求,添置必要的科研实验设备仪器,按规定实施。以上项目建设工程量以不超过实际预算资金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支付。

水蜜桃文化馆设计、装修根据规定实施,按实支付。文化馆委托管理和日常维护以项目实施周期两年为准。

数字化防伪追溯系统开发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实施,按实支付;

其它包括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推广、奉化水蜜桃文化书籍撰写出版、地标宣传片技术集制作、参加地标展示展销、举办论坛或擂台赛等资金支出按实支付。

七、保障措施

为加强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管理,成立了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项目有序推进,并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范亚珠(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竺尧方(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站长)

组  员:董任彭(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副站长)

邬志勇(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副站长)

丁峙峰(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副站长)

戴仁海(区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方  静(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陈妙金(区水蜜桃研究所副所长)

吴大军(区水蜜桃研究所高级农艺师)

孙奇男(区水蜜桃研究所农艺师)

吕道坤(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林特技术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丁峙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陈妙金、吴大军、孙奇男组成,具体负责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

八、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应当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资金预算执法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规定做好项目实施、资金安排和使用等情况公开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实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年度任务和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冷库、选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2.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3.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子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4.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子项目)验收意见表

附表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