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2-13389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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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1 |
关于开展“法润童心 守护成长”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建立健全我区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提升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卫士”等普法宣传活动的参与度,将开展“法润童心、守护成长”普法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迎接、学习、宣传、 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 宣传宪法,深入宣传民法典,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师生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和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活动主题
“法润童心、守护成长”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观看法治视频,提升学生法治意识
请各校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组织中小学生选择观看“法润童心 守护成长”系列视频(视频链接见附件1),促进学生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筑牢安全防线。请校于9月28日下班前,将活动开展相关照片2-3张,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二)制作法治微视频,争做普法先锋好少年
1.活动内容
(1)“奉化区小小普法员”评选活动
在全区中小学征集“宁波市小小普法员”视频,评选出的优秀选手可获得“奉化区小小普法员”或“宁波市小小普法员”荣誉证书,视频要求如下。
视频主题。参赛选手围绕一个主题录制视频(可从附件2列出的备选话题中任选一个,也可自选与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话题)。
视频形式。形式不限,与主题相关的演讲、朗诵、Vlog、小品等视频形式均可,要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
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观点清晰。不带角标、水印、LOGO,mp4格式,时长6分钟以内。作品要求原创。
文字介绍。视频作品需另附300字以内文字介绍,个人照片1-2张。
(2)中小学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评选活动
开展宁波市中小学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征集活动,优 秀作品可获宁波市中小学校园普法微剧创作奖,视频要求如下。
视频主题。聚焦校园里常见的法律问题以案说法,要有内 容型、创造性、感染性、教育性。以微剧的形式讲述案例故事, 达到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目的。
视频形式。作品类型可以是剧情类、纪实类等(拍摄时长6 分钟内)。
视频要求。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观点清晰。不带角标、水印、LOGO,mp4格式。作品要求原创。
文字介绍。视频作品需另附300字以内文字介绍,参演团队(个人)照片1-2张。
2.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9月20日-10月31日,作品征集报送阶段。
第二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作品遴选评审阶段。
第三阶段:11月30日-12月31日,优秀作品展播、获奖证书颁发阶段。
3.作品要求
以上所有提交的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并且紧扣活动主题,富有创意,诠释法律法规准确。作品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采用资格。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4.参赛方式
(1)“奉化区小小普法员”评选活动
10月26日前,各校遴选优秀作品统一报区教育局。各小学、初中各上报作品1件,普高、职高各上报1-2件;请各校将参赛作品、文字介绍和《优秀作品推荐表》(附件3)、《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4),统一以“作品名称+学校+班级+姓名” 为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fhjy2021@163.com)。
(2)中小学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评选活动
10月31日前,请各参赛团队(个人)直接将参赛作品、文字介绍和《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5),统一以“作品标题+学校+团队(个人)名称”为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64667507@qq.com)。
联系人:马金山;联系电话:264766,15057404766。
附件:1.“法润童心 守护成长”系列视频链接
2.“宁波市小小普法员”备选话题
3.“小小普法员”优秀作品推荐表
4.“小小普法员”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
5.普法微剧(情景剧)参赛作品登记表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