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634F/2022-13325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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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江党工〔2022〕59号 | 发文日期 | 2022-09-05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江口街道 |
江口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浙组〔2020〕4号)和《加强公务员平日考核的实施意见》(奉组〔2022〕5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奉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意见》(奉人字〔1997〕4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江口街道全体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区管干部除外。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在各办线的自评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最终由党工委确定。考核时以公务员、事业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机关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平时考核按“日考勤”、“周记录”、“月对账”、“季考评”要求进行。
1.“日考勤”。各办负责对下属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末将各办请假和加班情况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加班仅统计在工作日晚上或休息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连续加班4小时及以上的加班情况。
2.“周记录”、“月对账”。该工作需在“奉化区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系统”(下面统称“考勤网”)上完成。每年年初,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实际,登录考勤网填写“岗位职责说明”。每周填写“周记录”纪录工作实绩,每月底根据个人履职情况填写“月对账”。各办负责人对下属工作人员的月度业绩完成情况作出审核。
3.“季考评”。该工作需在“奉化区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系统”(下面统称“考勤网”)上完成。每季度末,工作人员填写季度小结,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进行自评,自评为“好”的须填写具体依据或事例;分管领导和办负责人按照“下考一级”原则,结合工作人员日考勤、周工作推进完成情况、月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表现,审核自评情况,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考核结果等次建议为“好”“一般”“较差”的须填写具体依据或事例;街道党工委根据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审定季考评结果。其中“好”等次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总人数的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在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年度考核
结合平时考核情况,通过民主测评、党工委审议、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
1.民主测评。机关工作人员个人须重点回顾和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街道党工委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年度民主测评,由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分别作出评价,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当年季考评结果中“一般”“较差”等次累计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季考评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考核小组综合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提交街道党工委审定。
2.党工委审议和结果公示。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结合“争先进位”行动干部考评情况讨论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街道党工委成立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小组。组长由党群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担任,组织线负责日常工作。
2.组织、纪工委将持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有序开展平时考核。
3.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办按要求加强干部管理,每季度末及时将“季考评”结果报送组织线汇总。组织线负责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对上报送工作。
4.本方案从2022年1月开始实行。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