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部分促进就业资金申报情况公示(第二批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20号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关于鼓励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部分条款)的实施细则》(奉人社〔2021〕122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月份创业场租补贴等补贴申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监督电话:88506066。
2022年11月创业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公示.xlsx
2022奉化区一次性扩岗补助第十批公示.xls
2022年12月创业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公示.xlsx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