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3-13638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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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农〔2022〕319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拨付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农村旧村改造农民建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奉农〔2021〕181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度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2021〕268号)、《关于同意莼湖街道朱张村等3个农房改造提升项目变更的批复》(奉农〔2022〕241号)、《关于同意2022年度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住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锦屏街道长岭村等 19个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已完成建设,其中4个项目通过镇(街道)验收,拨付至拟补助资金的80%;15个项目已通过镇(街道)验收并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按实际投资额的80%予以补助,若实际投资额的80%超过拟补助资金额度,则按计划补助资金额予以补助;预拨资金超过可享受的补助资金的,由镇(街道)收回后调剂用于其他村的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结余资金补助。上述项目经农房专班复核,报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审议确定,现将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178.19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1),补助资金在2022年年初预算农村住房改造项目中列支,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
请你们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2.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