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47B/2023-136422 | 组配分类 | 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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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9 |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宁波市奉化区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泄洪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奉化区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泄洪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和《宁波市奉化区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泄洪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七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宁波市奉化区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泄洪洞)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横山水库东南侧。新建泄洪洞起点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21°21′15.9″、北纬29°34′21.2″,终点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21°21′49.3″、北纬29°34′30.8″。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泄洪洞进水塔、泄洪隧洞1072m、出口控制闸、消力池以及对下游渠道进行防护等。本工程建成后,结合由发电洞改建的另一泄洪洞,水库在汛限水位105.17m时具备263m3/s预泄能力。
项目计划于2023年1月开工,计划2024年12月,总工期24个月。工程总投资约1288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7621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以及弃土弃渣,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面积,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18.22万m3,其中:挖方14.65万m3(表土0.06万m3、土方7.16万m3、石方7.43万m3);填方3.57万m3(土方1.47万m3、石方0.31万m3、石渣1.73万m3、绿化土0.06万m3)。工程借方1.73万m3(均为石渣);余方12.81万m3(土方5.69万m3、石方7.12万m3)。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1.8655hm2(永久占地面积0.2226hm2,临时占地面积1.6429hm2);其中进水口工程防治区面积0.3704hm2,出水口工程防治区面积1.1951hm2,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3000hm2。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655hm2,其中0.655hm2建成前后均为水域面积,可以免计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因此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1.2105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
(一)进水口工程防治区
1.临时措施:截水沟150m,集水井2座,临时堆料砖砌10m3。
(二)出水口工程防治区
1.工程措施:绿化覆土0.03万m3;
2.植物措施:喷播绿化2766m2;
3.临时措施:截水沟225m,集水井2座,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402m,沉沙池1座,临时堆料砖砌10m3,撒播草籽3092m2。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6万m3,绿化覆土0.03万m3;
2.植物措施:绿化恢复3000m2;
3.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13m,沉沙池1座,临时堆土苫盖3000m2。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25.07万元,其中主体已有63.61万元,方案新增61.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774720万元)。
九、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由奉化区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向奉化区水利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重点反映项目建设、土石方量利用及存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内容。
(四)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拦挡等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用完毕后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六)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奉化区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