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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奉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各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确保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结合实际,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现将全年消防监督抽查情况进行公告: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根据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部署,召开党委会进行工作部署,并根据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制订监督抽查方案,并在辖区进行公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开展。

二、适时调整,严格管理

根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在辖区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调整,2022年奉化区共有257家单位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三、加大力度,检查到位

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积极向区政府作工作汇报,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制订的监督抽查方案进行公告,及时通知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的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消防措施。大队积极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等专项整治活动。

四、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根据2022年全年的监督抽查情况,被抽查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工作,依法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基本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消防车道、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防栓状况基本良好,灭火器配置符合有关规定,火灾隐患整改有力。

2022年监督检查中,我大队共检查单位2523次,发出《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182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27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6起,处罚单位数219家,处罚个人25人次,共计罚款235.79万元,责令停产停业57家。绝大多数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除了各类火灾隐患。

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