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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涉“军”字样 一网店被罚

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孙吉儿

本报讯  近日,一网店因使用“军用”“军队”等字样招揽顾客,被处罚款2000元。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方桥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店有3款待售商品名称涉及“军用”“军队”等字样。对此,该网店老板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删除了相关不当广告用语,“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才酿成错误,今后一定注意。”

因该网店违规使用涉“军”字样的行为,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该网店被罚款2000元。

“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严禁利用‘军’字招牌进行商业宣传招揽顾客。本案中该网店利用‘军用’‘军队’‘军事训练’等字样进行商品广告宣传,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其他商家引以为戒。”区市场监管局方桥所副所长骆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