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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5918/2023-135467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1-05 成文日期 2023-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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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2023年春运是优化调整疫情防控下的首个春运,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的《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 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波市中外人员往来和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高效有序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春运工作要求和体制机制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的关键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春运工作要求,以“平安、健康、顺畅、舒心”为总目标,保健康出行、保出行安全、保运输组织、保路网畅通、保优质服务,高质量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全面把握形势特点。综合考虑春节假期特点、防控措施优化、社会公众预期和出行心理变化等因素,春运工作面临新形势:一是春运客流迎来复苏反弹,客流总量将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二是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三是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四是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转向复工达产容易衍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完善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春运工作机构。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交通执法中队、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奉化区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组织网络,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二、统筹做好群众出行服务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一)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坚决防止层层加码限制公众出行。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全面恢复道路水路客运服务,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

(二)做好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加强与铁路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判分析春运客流趋势特点,优化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运力组织、衔接与调度,强化交通方式衔接,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加大农村地区出行保障,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要。回应群众“美好出行”需求,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电子客票、运游融合等服务。加强对热门旅游地区的客流监测,确保安全便捷。

(三)强化多交通方式客运组织保障。一要切实做好道路客运组织,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出行预期,加强春运客流分析研判,统筹道路客运运力资源,按照充分准备、按需投入、及时响应的原则,强化道路客运组织,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协作,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新特点,有针对性制定道路客运保障计划,增强运输组织弹性,合理安排班次计划,动态优化运力调配,服务乘客错峰出行。通过加密既有线路发班频次、开通定制客运班线等措施,满足乘客多样化出行需求。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点对点”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错峰离校返校。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春风行动。二要切实做好城乡客运组织。要加强客运枢纽场站、火车站、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城市交通运力投放和组织调度,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运力与铁路列车等信息共享和衔接,加强在运营时刻、组织调度、运力安排等方面的协同衔接和应急响应,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开行区间车、开通夜班公交、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措施,提高乘客集疏运能力,减少聚集和长时间等待。强化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加大运力投入力度,通过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

(四)全力保障医疗物资运输安全高效。组织辖区内重点物流企业加强与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的对接,“一企一策”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建立“救护车驾驶员援调、医疗物资运输保障”、“邮政快递支援药品、医疗物资终端配送”等工作机制,最大程度保障疫情高峰期间运输需求;指导大型骨干物流运输企业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保障方案,确保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不中断。

(五)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精准对接需求,强化统筹调度,完善保障预案,做好组织协调,全力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保障,护航“最后一公里”。

(六)持续提升运输行业服务水平。依托“浙里畅行”出行服务应用升级版,提供一站式交通出行服务,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努力优化出行服务生态。指导督促客运站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拓展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渠道,积极推广应用各类智能服务终端设备,切实优化乘客票务、候乘服务。根据需要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等群体购票。配合人社、教育等部门提前摸排务工人员、学生的返乡返岗返校需求,根据需要提供上门售票、专线运行和包车运输服务;配合文旅部门及时调整运力安排和线路,确保运游衔接顺畅;全面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随行家属交通出行依法依先优惠有关政策;主要枢纽场站为老幼病残孕等困难旅客提供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和医疗服务点等关爱帮扶。

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优化和运输保通保畅

(七)科学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一要对照《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切实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实施一线从业人员预备队制度,确保运力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严格落实客运场站、收费站、服务区和营运车船、公交、地铁等消毒通风,加强无接触式作业服务。加强公众防疫宣传,引导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完善重点枢纽场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指南,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二要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持续优化春运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交通运输部印发的《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切实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实施一线从业人员预备队制度,确保运力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引导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完善重点枢纽场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指南,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八)切实做好路网疏堵保畅。全面排查易拥堵缓行、事故多发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强部门协同治理,提前落实治理养护和疏导绕行方案。重点摸排阻断运输对奉化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点,做好重点监测及保通、保畅工作。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出行信息发布、清障救援、铲冰除雪等工作。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提前养护路况不良路段,尽量避免春节期间施工。

(九)坚持做好物流保通保畅。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船舶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限制货运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维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畅通应急运输保障电话,一事一协调,及时协调解决货车司机、物流企业等反映的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加大督办转办力度。认真做好货运应急保障,及时调整优化全市道路、水路货运应急运力库,确保应急运输车船储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布局科学。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等实际,严格落实医药民生和应急救援物流运输车辆白名单制度。

四、统筹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长大桥隧、客运枢纽场站(码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船日常维护保养和驾驶员日常健康监测,坚决杜绝“带病”上路、航行;对驾驶员全面开展一轮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强化“浙运安”智控应用,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驾驶员“安全码”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两客一危”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及时提醒停车休息;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杜绝冒险运行。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实名制购票、实名制托运等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切实强化应急预警处置。针对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和突发疫情等,制定完善春运保障服务应急预案。与公安、应急、卫健、气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公路水路交通气象信息预报和路况出行信息发布,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部署;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对应急所需的物资、设备要提前准备、全面检查,确保机具到位、物资充足、人员就绪;对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保障队伍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调度有力、信息准确、处置得当。

(十二)切实强化打非治违工作。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组织开展春运道路客运风险隐患点排摸,重点针对黑车线路、非法上客点和省际班线常态化配客点开展排摸,加强长途客车中途停靠点检查,建立“黑车辆”、“黑站点”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实施精准打击。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规涨价、强制搭售保险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用好“数字打非系统”,强化区域布控管理,开展“科技打黑”。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挥春运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提早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突发紧急事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春运信息报送,确保春运保障圆满完成。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管理中心要认真落实行业条线管理要求,春运期间每日10:00前将前一日旅客运输、道路通阻、停班停航等春运工作信息报送局春运办,区交通执法队及时上报春运执法检查数据。春运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信息等,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送。1月5日前,请各单位报送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1月27日前,报送春节期间行业运行、值班值守情况;2月15日前,报送春运工作总结。

联系人:谢正亮,联系电话:89294597;春运办值班电话:89294597、88598370(节假日及夜间),传真:88523269。

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