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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3090434985/2023-135685 组配分类 药品、器械及零售经营监督检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1-05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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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份,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市麦粒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芹菜和鸡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9月29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上述芹菜和鸡肉进行抽样,并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进行检测。2022年10月29日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SPJ202214378和SPJ202214373的检验报告表明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经检测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经检测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中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2年11月4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向宁波市麦粒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芹菜及鸡肉。

(三)2022年11月8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2年10月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0月1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宁波奉化周利方食品店的年糕进行抽样检测。2022年11月11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210944020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2年11月16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向宁波奉化周利方食品店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年糕。

(三)2022年11月18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