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23-147009 | 组配分类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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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19 |
关于宁波阿诺德汽配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批复
奉发改能字〔2023〕20 号
宁波阿诺德汽配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宁波阿诺德汽配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稿)已收悉,我局根据《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甬节能办〔2018〕23 号)及《宁波市奉化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装(增容)变压器节能审查程序暂行办法》(奉节能办〔2019〕7 号)等文件规定,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审查,评估报告内容基本符合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相关节能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阿诺德汽配有限公司投资 1500 万美元,在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科技工业园 68 号地块征地 33.833 亩,新建建筑面积44859 平方米,实施“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建设。达产后将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 30.8 万套的生产能力。年可新增产值为12512 万元,工业增加值 2929 万元。拟投产时间 2023 年 12 月。
项目新增弯管机、切割机、焊接机器人、油压机、液压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和辅助、附属生产设备共计 72 台/套,设备总装机功率 1004.7kW。根据项目设备配置情况,企业新增 1 台SCB14-630/10 型和 1 台 SCB14-400/10 型的变压器,合计新增容量 1030kVA。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二、项目能耗情况
主要用能品种为电力以及耗能工质新鲜水。达产后预计年消耗外购电力为 165 万 kWh,消耗自来水 1631m³。年新增等价值综合能耗 470.25 吨标准煤(当量值 203.21 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为 0.0376 吨标煤/万元(2020 价为 0.0379 吨标煤/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0.1605 吨标煤/万元(2020 价为0.1620 吨标煤/万元)。
三、项目主要节能措施
(一)屋顶可利用面积为 9800 平方米,安装太阳能光伏的装机容量为 1 兆瓦,年可发电 86.09 万千瓦时,折 245.36 吨标准煤。
(二)选用的弯管机、焊接机器人、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采用伺服节能技术;除尘器、空压机采用变频节能技术。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在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宁波阿诺德汽配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进行工艺和用能设备选型,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达到各项能效指标要求,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项目应按要求做好综合能耗、增加值等关键指标数据的单独计量、核算。不得采用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
(二)项目在建设或生产过程中,建设内容、产能规模、能效水平、用能方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需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提前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调整。项目投产运行后,企业应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三)建设单位应按要求配合做好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遵守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规定,在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后(试生产起始日期原则上从正式供电起计算)依据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节能竣工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此复。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