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宁波市奉化区第十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八批名教师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快我区名优教师的培养,经研究,决定评选宁波市奉化区第十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八批名教师。本次计划评选学科骨干教师45名左右,评选名教师25名左右。本次评选出的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任期6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一)学科骨干教师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在本区从教满5年的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在编在岗教师。
(二)名教师
在本区从教满5年的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在编在岗教师。
(三)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不能兼报。在“推荐表”“粘贴册”“材料袋封面”的“参评类型”栏对应“□”中打“√”(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学科骨干教师的须具有一级教师职务且聘任满3年(职称取得的次月视作已聘,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申报名教师的须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符合评选条件7中四项条件之一者,可放宽至具有一级教师职务且聘任满5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满工作量,申报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一致,任教本学科一般应满5年;对于担任学校中层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每周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对于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每周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4.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应在学科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教改和教研中实绩突出、效果显著,所任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成绩居奉化区前茅或进步显著,深受学生好评;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人事科备案的学校中层或校级领导、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经历的,等同于5年班主任工作经历。同一年度不能重复计算)。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和教学创新能力,近5年在本学科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等,至少有2项成果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有CN、ISSN刊号或ISBN书号)、公开出版或在宁波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级别称号。
6.参评奉化区学科骨干教师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宁波市“卓越工程”学员、宁波市“特级教师跨校带徒”学员(三类对象均不受学历、职称限制);②奉化区教师专业发展高端研修班学员(不受学历、职称限制);③奉化区名优教师后备人才研修班学员、奉化区潜力教师赋能工程培训班学员;④获奉化区级教坛新秀一等奖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⑤获奉化区“优秀双师型”教师、宁波市中职专业技术能手、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或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学生技能类项目一等奖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7.参评奉化区名教师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宁波人社局认定人才、省教坛新秀、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第一名(三类对象均不受学历、职称限制);②宁波市“卓越工程”学员;③奉化区教师专业发展高端研修班、奉化区名优教师后备人才研修班学员、奉化区潜力教师赋能工程培训班学员;④获宁波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⑤获奉化区级及以上级别学科骨干教师(含奉化区“优秀双师型”教师、宁波市中职专业技术能手、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大赛一等奖)荣誉称号。
8.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累计任教满5年;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指导思想端正,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指导教育教学,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及各类讲座等;在实施课程改革、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推进教学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在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指导上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学科的教学质量作出显著贡献,所在学科教研质量在省、市内具有较大影响;近5年在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至少有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有CN、ISSN刊号或ISBN书号)上公开发表或在宁波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宁波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或公开出版。
9.对师德师爱突出、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曾获得过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师德楷模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从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3年及以上的义务段教师,以及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偏远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在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鼓励已获评农村学科骨干教师、农村名教师积极申报参评。原所评学科与现任教学科不对应的可申报转评(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对违纪违规受处分的,违规从事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文化课补习、培训的,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馈赠、宴请的,滥编滥发教学辅导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参与赌博及酒驾被查处、体罚学生等有违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选。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基层提名。在个人申报或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教师、学生评议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于上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3天;被推荐人填好相应的评选推荐表后,所在单位要对其师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经校长审核签名后,连同反映其成果和业绩的各类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等材料报送给教师进修学校师干训部,教研人员材料报送给教育局人才工作科。
2.初评筛选。区教育局组织力量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筛选,经过理论考核(综合知识、学科知识),确定参加综合考评对象,考核成绩计入综合考评。
3.综合考评。区教育局聘请有关教育专家组成考评小组,对入选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含理论考核、论文鉴定、课堂教学、业绩考核等四项内容。
4.评选确定。区教育局成立评委会,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对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定,依次确定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名单,结果报纪检组进行廉政鉴定,提交党委会审定。
5.公示名单。在奉化教育网公示区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6.发文公布。如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发文公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3日之前,各校将推荐人选材料(评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连同电子文档(包括推荐表、汇总表、论文代表作,每位参评者务必打包注明学校、姓名、学科)报送给教师进修学校师干训部,联系人:董武军;联系电话:88587602,225656。教研人员材料报送给区教育局人才工作科,联系人:王科科;联系电话:88681560,255128。
2.2023年11月,区教育局组织力量进行评选。
3.2023年12月,将评选结果报局党委会审定,公示评选结果,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学校应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拟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同时能配合区教育局做好评选的相关组织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是我区名师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政策性强、被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校要把评选的政策、条件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推荐活动。推荐、评选的重点对象是教学第一线任教的教师,推荐对象的师德必须过硬。
3.落实责任。被推荐对象须实事求是填写相关材料,并递交证书、论文(论著)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予以确认,并对其师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如有发生填报假材料、提供假证件或论文抄袭、窃取他人成果等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有关申报人员评审资格,取消其下一届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评选推荐表
2.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评选材料复印件粘贴册
3.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评选材料袋封面
4.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5. 论文代表作复印件粘贴样张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