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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农业产业补链强链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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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要制定加快农业产业补链强链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答:这是基于我区农业产业链薄弱、农业规模化程度低的现状,以农业产业补链强链措施为抓手,打造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农业全产业链,助力全区农业提质增效。

Q2:如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土地、规划保障?

答: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接,进行土地、规划保障。

Q3:补链强链的相关措施有哪几方面?

答:具体包括研发端创新、生产端提质、加工端优化、销售端拓展和服务端提质五大方面,共计13条措施。

Q4:什么规模的农产品展销中心符合补助标准?

答:展销中心需在市外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开设并具有奉化农特优统一标识,且营业场所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

Q5:申报五星、四星农家乐(渔家乐)的条件是什么?

答:

(一)依法取得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所需相关证照;

(二)取得合法证照后实际营业一年以上;

(三)符合《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DB33/T 699)设定的基本要求和相应星级标准要求;

(四)近三年未因治安制度不落实导致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无重大有效投诉;

(五)申报五星级农家乐的,原则上需要获得四星级二年以上;申报四星级农家乐的,原则上需要获得三星级一年以上;三星级及以下等级农家乐可直接申报;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Q6:新产品开发补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利用本地水蜜桃、草莓、桔子等特色农产品为原料进行产品开发并获得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

Q7:数字农业工厂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主体建设积极性高,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强,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建设内容参照《浙江省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指南(试行)》以及《畜禽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技术规范》(DB33/T2519-2022)等标准,在种养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流通营销、质量安全等环节已部分或全部开展数字化技术应用,并能积极配合将生产、流通、销售、管理等数据与政府主导的数字化应用对接共享,达到相应的认定评价条件。

Q8:目前全区共有多少家示范性家庭农场?

答: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共有17家示范性家庭农场。

Q9: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应提供如下材料:

1.宁波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监测)表。

2.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

3.土地流转合同和清册,或林权证、养殖水域等权属材料。

4.有生产设施用房或附属设施用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文件)。

5.家庭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相关管理制度,以及上年度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

6.家庭农场参与或直接进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绿色食品认定、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商标注册、品牌等证明材料。

7.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录入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系统或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Q10:订单农业的补助要求标准是什么?

答:对经营主体以订单形式建立紧密型种植基地(除花木、蔺草外)200亩(含)以上,且收购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同产业给予基本补助,其中水蜜桃、茶叶、竹笋、草莓、水产等产业按10万元/家补助,其他产业按5万元/家补助;收购金额逐年增加的,给予不超过新增收购额10%的累加补助,单一主体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区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丁盛

联系电话:0574-89294370;0574-89285465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农业产业补链强链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