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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665566439R/2023-147847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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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9 |
奉化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3-5月,区审计局对我单位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管理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将严控代编预算范围和规模,凡是年初可以纳入预算单位的,均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
2.12家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整改情况:在2023年调整预算和2024预算编制时,将审计提出的12家国有企业均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二、关于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土地出让金专户利息等应缴国库资金4382万元未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截至8月底已将应缴国库资金全额上缴国库。
2.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年底结余规模较大,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整改情况:针对预算执行率不高,年底结余规模较大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区级结转资金已规定一律不得结转,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进行具体挂钩,分档按一定比例压减部门下年预算控制数。
三、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清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7月6日将专户中历年累计滚存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缴入国库。
2.部门自有资金清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于2023年5月对各预算单位截至2022年底的其他资金和其他结余资金进行清理规范。2023年8月底前,所有自有资金清理款已全部缴入区财政。
四、关于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5家单位会议费支出超预算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预算单位规范会议费的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在2023年预算执行中区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会议费调整预算额度的审批程序,明确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
2.3家单位培训费支出超预算、3家单位培训费无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预算单位规范培训费的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在2023年预算执行中区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培训费调整预算额度的审批程序,明确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
五、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公款存放期限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于2023年7月完成到期银行账户的招投标,完成整改。同时,区财政局已督促单位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单位其他银行账户情况,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2.19家单位未严格落实公款存放管理要求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督促涉及的19家预算单位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均已整改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各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区财政局已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与开户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六、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
1.1852.91万元其他支出列入科技支出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项目用途与支出功能科目的对应,规范支出科目使用,确保决算编制的科学精准。在2023年预算执行中区财政局及时督促预算单位进行整改,明确“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对应的功能科目为“21602商业流通事务”。
2.享受研发费用补助的企业未按规定设置辅助账,拨付依据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目前未设置研发补助账企业已经全部完成研发辅助账设置,确保精准核实补助依据。
3.科技计划项目制度建立不够健全,未对不同验收结论明确处理措施
整改情况:区科技局依据《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奉科〔2022〕34号)和《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细则》,拟制订出台《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细则》,对项目不同验收结论,细化明确处理措施,进一步提升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七、政府公务仓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未建立区级政府公物仓体制机制
整改情况:经对接市财政局,目前已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征求,计划于10月前正式出台办法。市级相关办法出台后,区财政局将在市办法的框架内,对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下一步开展公物仓工作的计划和要求,制订符合奉化区实际的行政事业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建立全区公物仓体制机制。
2.基础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经对接市财政局,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公物仓平台已启动建设,公物仓运行主要分虚拟仓和实体仓两部分,实体仓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日常运行,相关系统平台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建设,虚拟仓系统由市财政局建设,各区县财政各自使用。
3.建管队伍能力水平不足
整改情况:根据体制机制的相关要求和平台系统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制订实体仓和虚拟仓具体操作规范,对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公物仓管理技能,推进全区公物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财政资金支持融资担保管理方面的问题
1.担保前尽职调查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中小担保公司已将《企业担保审核审批表》中“是否涉诉”更改为“企业及法人名下有无≥10万的借款诉讼”。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员工的保前尽职调查,严把风险关,认真做好客户保前外部信用信息的调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进行认真评估。
2.提前还款退担保费行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区中小担保公司于2023年5月起统一对提前还款的企业不再退还剩余的担保费。同时对《协议》进行修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乙方(即担保企业,下同)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甲方(即中小担保,下同)不另行收取担保费;乙方提前归还银行贷款的,甲方不予退还担保费。
3.项目事后跟踪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区中小担保公司已要求业务员对2023年起所有的普通担保项目在保期间每6个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后必须留存纸质资料存档。
九、人才保障房利用率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才租赁房管理,新建“风华聚”人才公寓由区城投统一管理和出租,原香溢晶典、东郊之家等人才租赁房,待今年10月份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租,梁王家园为城投房产,下步不再作为人才租赁房。二是加快人才房出售,经区委人才办牵头各部门协调,已拟定《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人才公寓申购公告》方案。
十、公务用车加油卡存量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9家单位加油卡存量资金越来越大,资金沉淀迹象明显
整改情况:区机关事务局和财政局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的通知》(奉财政发[2023]41号),通知中明确规定公务车辆一律采用“一车一卡”管理,建立油卡实际消耗台账,油卡结余超过当年需用额的部门应当暂停油卡充值,严禁年底突击充值加油卡。
2.11家单位加油卡不按实际需求充值,导致余额超过全年使用量2倍以上
整改情况:2023年6月,区机关事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奉机事[2023]18号),要求全区各部门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包含了加油卡规范使用问题,包括加油卡是否规范,是否“一车一卡”管理,有无存在交予外单位人员或给私家车加油等违规行为,有无油卡结余超过当年需用额仍继续充值行为等。
3.6家单位年底突击充值加油卡57.4万元
整改情况:2023年6月,区机关事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奉机事[2023]18号),要求全区各部门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包含了加油卡规范使用问题,包括加油卡是否规范,是否“一车一卡”管理,有无存在交予外单位人员或给私家车加油等违规行为,有无油卡结余超过当年需用额仍继续充值行为等。
十一、消费券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消费券结余资金收回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区商务局于3月10日致函银联宁波公司,要求完成奉化区消费券结余资金清算并退款,同时填报资金上缴财政处理单上报财政局,与银联完成资金结算,将全部款项上交国库。
2.对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家资格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对审计及第三方平台监测发现的相关涉疑商户确定为黄名单商户,均禁止参加活动。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3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