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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4197206058/2023-148792 组配分类 土地(房屋)征收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3-12-04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152号)宁波市奉化区明化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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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补告2023152

宁波市奉化区明化路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明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54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岳林街道明化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联系地址:奉化区锦屏街道茗山路269号519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310月28。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岳林街道明化村孙家199号明化路改造项目征迁指挥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本公告期限为30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土地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0574-88595459  监督电话:0574-88518900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392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31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宁波市奉化区明化路改造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岳林街道明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545公顷(四至详见地勘测定界图)。其中建设用地0.5545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奉政发202017号文件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名称

区片等级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建设用地

级区片

0.5545

108.0

59.8860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奉政发〔2021〕2号、奉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按实补偿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奉政发〔202118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浙人社发〔2020〕61号、甬人社发〔2020〕53号、奉人社〔2020〕120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0,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调产货币化安置方式调产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均参照《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1号)、《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宁波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141号)、《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奉政发〔202118号)《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奉征联办〔20231号)等文件执行。

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1号)、《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宁波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141号)、《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奉政发〔202118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明化路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15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附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调查表、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勘测定界表、勘测定界图.pdf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