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3-14907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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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8 |
关于预拨第三批2022年度宁波市乡村产业振兴资金实施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宁波市乡村产业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甬农发〔2022〕95号)文件精神,宁波奉化星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粮食烘干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被列入2022年宁波市乡村产业资金项目。
按照《关于预拨2022年度、2023年度宁波市乡村产业振兴资金实施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189号)文件,已对宁波奉化星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粮食烘干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按50%预拨100万元。现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乡村产业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108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2〕88号)等文件精神,依照“预拨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80%”规定,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已完成80%,本次计划预拨至80%,需拨付补助资金60万元(详见附件)。本次预拨补助资金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和现代种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480号)支出。
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申报建设内容和时间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健全项目台账,对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和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财务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责,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营责任。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提供规范台账资料并申请项目验收。
预拨第三批2022年度宁波市乡村产业振兴资金实施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 年度 | 实施主体名称 | 项目名称 | 类型 | 计划实施期限 | 项目实施地点 | 核定计划总投资(万元) | 宁波市财政计划补助额(万元) | 已预拨宁波市级补助资金(万元) | 本次需预拨宁波市级补助资金(万元) |
1 | 2022 | 宁波奉化星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粮食烘干加工中心建设 | 园区技改 | 2022.6-2023.5 | 奉化区西坞街道杨四岙村 | 778 | 200 | 10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