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3-13659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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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1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甬党办〔2022〕38号)精神,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04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0年—2022年认定的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由高新区单独组织统计),其中2022年认定的企业应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函名单为准。
二、填报要求
1.请各地所辖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如实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号:GQ-001、GQ-002、GQ-003、GQ-004、GQ-005)》,经校验提交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企业无需上交纸质材料,需在线打印报表错警因说明(没有错警因也要打印出来)并加盖企业公章,将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报送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邮箱:394553545@qq.com)。
2.对于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报表,还应另外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负责人签章的报表封面扫描件连同错警因一同报送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邮箱:394553545@qq.com)。
3.相关统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刘杨
联系电话:89285307
邮箱:394553545@qq.com
附件:2022年度我区应填报火炬统计年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xlsx
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