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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665566439R/2023-150100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2-01

奉化区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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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奉化区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单位:宁波市奉化区商务局

主管部门:宁波市奉化区商务局

评价类型:年度评价□    中期评价□   实施期后评价R

评价方式:部门评价□财政评价R

评价机构: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奉化区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

商贸流通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为推进奉化区传统商贸流通业集聚创新和转型发展,优化商贸业态布局,促进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壮大,奉化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安排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扶持,重点用于支持增加限上企业家数、壮大商贸经济体量、活跃节庆展会市场、扶持商贸品牌创建、优化物流配送体系、推广本土特色餐饮、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推动奉化商贸流通业高速度、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鼓励商贸企业创新创优、支持举办活动繁荣市场、推动本土餐饮绿色发展,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内容

分类

政策内容

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年销售额新达到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餐饮业200万元,且纳入商贸统计范畴的法人单位、个体户,分别给予2万元、0.2万元奖励。

鼓励工业企业分离设立销售公司,对当年商品销售额达到1亿元,且新纳入限上统计范畴的,奖励5万元。

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限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达到0.5亿元、1亿元、2.5亿元;限上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1亿元,且当年同比增长15%以上的,每年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出现负增长的,除按最高年销售额(营业额)计算同时达到条件的,不再适用本条款。

自主持有产权的商务楼宇开发主体,引进零售企业总营业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年度纳入统计范畴的总零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给予商务楼宇开发主体5万元奖励。

鼓励商贸企业创新创优

新认定为省级和市级商贸示范村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8万元、5万元奖励。

新认定市级及以上邻里社区、邻里中心和邻里街区等“十五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项目的,给予运营单位10万元奖励。

新评定为市级商业特色(放心示范、夜间经济)街区称号的,给予运营公司8万元奖励,新评定为市级商业特色(夜间经济、节庆会展)品牌活动的,给予运营公司5万元奖励。

新评定为商务部绿色商场的,给予运营公司10万元奖励。新评为市级及以上绿色(平安)商场的,给予运营公司5万元奖励。

首次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在区内的市级专业交易市场内,新设首个扶贫结对地区农特产品专营店,且经营面积超100平方米的,给予专营店5万元补助。

新创建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站,给予创建单位5万元补助。

支持举办活动繁荣市场

根据区政府要求纳入年度计划,由商务部门组织的商贸类节庆会展、品牌推广活动,给予主办单位实际投入7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度各项活动累计补助费用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受商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调研、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等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的商贸行业协会,按委托协议给予5万元以内补助。协会资金管理办法由商务局 另行制定。

推动本土餐饮绿色发展

新建经营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特色餐饮街区,且餐饮企业入驻率达2/3的,给予街区管理单位10万元补助。

对纳入省级交通服务区合作目录,新开设奉化本土餐饮或农特产品门店的品牌连锁企业,给予机场店每个10万元补助、高速高铁店每个5万元补助。

资料来源:《关于印发奉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商务〔2021〕6号)

(二)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安排预算2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69.82万元,预算执行率84.91%。其中,新增限上法人企业32家、个体户14家,共奖励66.80万元;壮大商贸经济体量企业13家共奖励54万元;活跃节庆展会市场3家共补助20万元;扶持商贸品牌创建5家共补助19.02万元;推广本土特色餐饮1家补助10万元,支出构成如表2所示。

表2 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明细项目

预算资金

使用资金

预算执行率

增加限上企业家数奖励

45.00

66.80

148.44%

壮大商贸经济体量奖励

60.00

54.00

90.00%

活跃节庆展会市场补助

15.00

20.00

133.33%

扶持商贸品牌创建补助

40.00

19.02

47.56%

优化物流配送体系补助

10.00

-

0.00%

推广本土特色餐饮补助

20.00

10.00

50.00%

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补助

10.00

-

0.00%

合计

200.00

169.82

84.91%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为78.55分,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中”,详见附件。

三、项目成效

2021年,区商务局坚持多措并举,办好促消费活动,通过本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搭建平台,丰富消费形式。举办奉化购物节,开展国庆畅购活动,打造2条市级精品特色商业街区,有效拉动消费增长,直接产生消费数据7,200万元以上,间接带动社会消费3.6亿元以上。

二是鼓励创新创优,树立行业标杆。滕头村和大堰村获评浙江省第二批商贸发展示范村,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获评2020年市级“平安商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表3。

表3 奉化区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表

绩效目标

单位

目标

实际

实际完成率

新增限上企业入库数

25

32

128.0%

新增限上个体户入库数

25

14

56.0%

创建商贸发展示范村

1

2

200.0%

创建现代商贸特色镇

1

0

0.0%

商品销售总额增长率

%

10

32.5

325.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

8

6.3

78.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尚存不足

(1)绩效目标申报表未按要求填报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编报说明指出“非重点项目权重分配中,业务指标占60%,财务指标占40%”,但区商务局对本项目的权重分配为70%和30%,与规定不符。

此外,绩效目标设置过于保守,与考核指标偏离度较大。具体而言,绩效目标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而考核指标要求18%;绩效目标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以上,而考核指标要求10%,均低于考核指标,如表4所示,可能难以反映项目的正常业绩水平。

表4 商贸流通业2021年各项指标对比情况

指标名称

考核指标%

绩效目标%

实际增幅%

宁波市平均水平%

商品销售额

18

10

32.5

30.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0

8

6.3

9.7

(2)专项资金测算准确度不够高

根据表2可知,项目总体预算执行率84.91%,但明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安排偏差较大。例如,优化物流配送体系、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共安排资金20万元,但预算执行率为0%,增加限上企业家数奖励、活跃节庆展会市场补助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48.44%和133.33%。主要原因系区商务仅以上一年度预算安排作为测算依据,未充分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3)政策变动未及时调整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申报的政策依据为《奉化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而在2021年实施阶段,区商务局参照新政策《奉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因新老政策部分条款的认定标准和补助金额存在差异,造成补助实际发放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差异,例如,有7家单位因政策变动造成补助资金差异共16万元;有5家单位因缺少增长率是否超过25%的佐证材料,尚无法确定老政策补助金额,详见表5。

表5 商业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老政策补助差异名单

单位名称

行业类型

新政策(元)

老政策(元)

备注

宁波奉化宁兴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零售

50000

30000

额度降档

宁波富山多种经营有限公司

批发

30000

0

增长率不达标

宁波佳云建材有限公司

批发

30000

0

增长率不达标

宁波市奉化中油尚桥加油站有限公司

零售

30000

0

额度降档

宁波中林森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批发

30000

50000

额度提升

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零售

50000

30000

市级平安市场

宁波玉祥泰食品有限公司

餐饮

100000

50000

栎社机场新设本土餐饮门店

合计

——

320000

160000

——

宁波润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批发

30000

NA

增长率是否超过25%不确定

宁波祥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批发

50000

NA

宁波滕头物产有限公司

批发

50000

NA

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

批发

80000

NA

浙江和创实业有限公司

批发

50000

NA

注:NA表示可补助金额不确定

2.政策内容有待完善,政策效果不够显著

(1)推动本土餐饮绿色发展条款欠科学合理。政策规定“对纳入省级交通服务区合作目录,新开设奉化本土餐饮或农特产品门店的品牌连锁企业,给予机场店每个10万元补助、高速高铁店每个5万元补助。”未考虑沿街或商场内开设的本土餐饮或农特产品门店,补助范围过于局限,2021年仅一家机场店申请政策补助,难以有效推动本土餐饮发展。

(2)新上限奖励政策对个体户激励不足。政策规定“年销售额新达到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餐饮业200万元,且纳入商贸统计范畴的法人单位、个体户,分别给予2万元、0.2万元奖励。”上限标准虽然相同,但法人单位和个体户奖励差异较大。此外,政策还要求收取补助资金必须使用对公账户,其中有2家个体户只能放弃补。经电话访问及现场走访发现,企业对申报该项政策的主动性不足,大部分都是由区商务打电话通知其符合补助条件才去申请。

(3)商贸流通业恢复较为缓慢。2019年-2021年奉化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零售业销售额、餐饮营业额年均增长率均为负增长,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率仅1%,详见表6,可见商贸流通业仍然没有完全恢复。主要原因在于,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意愿整体不强,直接导致以前年度获得新上限入库奖励的企业中,有7家在2022年下限;在抽查的5家新上限个体户中,有1家餐饮店在拿到本次补助半年后,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闭店。

经抽查,零售业和餐饮业商家普遍表示企业经营状况受外部经济形势影响较大,此类补助政策作用一般,但消费券带动作用明显,希望政府能够多发放。

6 奉化区2019年-2021年商贸流通业指标情况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1年绝对值

2020年绝对值

2019年绝对值

年均增长率

1

商品销售额

亿元

461.6

348.54

404.51

6.80%

2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亿元

162.1

152.56

190.1

-7.70%

3

批发业销售额

亿元

307.5

222.95

205.86

22.20%

4

零售业销售额

亿元

154.1

203.42

198.65

-11.90%

5

餐饮业营业额

亿元

28.6

48.62

49.16

-23.70%

6

限上商品销售额

亿元

242.9

187.47

174.55

18.00%

7

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亿元

29.9

33.6

35

-7.60%

8

限上批发业销售额

亿元

212.9

148.5

139.7

23.40%

9

限上零售业销售额

亿元

29.96

31.74

34.8

-7.20%

10

限上餐饮营业额

亿元

2.04

2.99

3.5

-23.70%

11

网络零售额

亿元

58.6

67.2

57.5

1.00%

12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157

135

135

7.80%

13

年销售额(营业额)上亿企业

39

29

36

4.10%

注:年均增长率=(2021年绝对值/2019年绝对值)^(1/2)-1

五、意见建议

1.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

首先,区商务局在申报预算时应结合预估企业或单位数,以及上年资金预算执行率,进行合理、详细地测算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减少财政资金结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其次,区商务局在绩效目标编报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奉化区发展现状和年度考核指标,避免出现脱离实际的情况,确保既能完成考核要求,又能达到项目实际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做好新老政策有效衔接工作

区商务局在申请第二年项目预算资金时应使用最新出台资金管理办法。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才出台新补助政策,应明确新老政策的适用时间和范围,例如,尚未开展申报的,按新政策填写申报书,已启动项目评审的,可沿用老政策组织开展。

同时,对因政策变动引起补助资金变动的,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3.进一步完善优化补助政策

对于推动本土餐饮发展,区商务局可扩大补助范围,将沿街开设或商场内开设的奉化本土餐饮或农特产品门店纳入补助范围。

对于新增限上企业奖补,区商务局可适当提高新上限个体户补助额度,缩小与法人单位的补助差距,发挥补助政策导向作用,以提高个体户申报积极性。并考虑对个体户取消对公账户的必要条件。对于扩大销售规模奖补,可考虑与年纳税额挂钩,在鼓励其扩大规模的同时,引导其积极主动申报纳税。

此外,商家普遍反映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对消费撬动作用更大,建议区商务局可考虑政策倾向于消费券补助,以进一步带动奉化区商贸经济活跃发展。

附件:奉化区2021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