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665566439R/2023-15010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财政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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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6 |
2019-2021年企业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项目
奉化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甬世会咨[2022] 号
项目名称:2019-2021年企业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项目
项目单位: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评价类型:年度评价□ 中期评价□ 实施期后评价R
评价方式:部门评价£ 财政评价R
评价机构: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并通过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设立企业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奖励专项资金,通过政策优化、服务优化、管理优化,加快推进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助推企业快速发展,为奉化区经济倍速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奉化区政府建立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企业上市具体推进事项。
(二)项目补助内容和标准
2019-2021年企业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奖励项目涉及两轮补助政策,分别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第一轮实施意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参与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第二轮实施意见”),两轮政策共涉及补助6大类36条,2019-2021年本项目主要集中在规上企业股改、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境内外上市等三大类补助,具体见表1。
表1 两轮补助政策补助内容及补助上限
补助方向 | 补助内容 | 补助上限 | 2019-2021年 兑现金额合计(万元) | ||
第一轮实施意见 | 第二轮实施意见 | ||||
鼓励规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 股改补助 | 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且实缴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 30 | 30 | 60 |
地方财政贡献补助 | 根据审计、评估调账,企业积累的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升值等转增股本 | 全额奖励 | 视情奖励 | 154.66 | |
小计 | 214.66 | ||||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补助 | 企业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 0.5 | 0 | 18 |
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升级为成长板 | 10 | 10 | 76 | ||
挂牌企业获得股权融资、股权质押融资 | 20 | 20 | 135.99 | ||
小计 | 229.99 | ||||
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 | 地方财政贡献补助 | 引入外部投资,而发生的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 | 视情奖励 | 58.08 | |
境内上市补助 | 计划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 50 | 100 | 405 | |
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报宁波证监局辅导备案 | 350 | 500 | 770 | ||
境外上市补助 | 计划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 100 | 300 | ||
小计 | 1533.08 | ||||
合计 | 1977.73 |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9-2021年共有57家企业获得80项企业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扶持,其中2019年49家企业54项补助、2020年11家企业11项补助、2021年13家企业15项补助,详见表2。其中6家企业获得2年补助,5家企业获得3年补助。
表2 补助项目数量情况表
类别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合计 |
鼓励规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 2 | 1 | - | 3 |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 48 | 7 | 7 | 62 |
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 | 4 | 3 | 8 | 15 |
合计 | 54 | 11 | 15 | 80 |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19-2021年,本项目共计安排预算资金2529.13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800万元、2020年安排1000万元、2021年安排729.1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9-2021年,本项目共计实际使用资金1977.73万元,资金三年平均使用率为78.20%,其中2019年649.34万元、2020年613.79万元、2021年714.60万元,详见表4。从资金使用方向看,用于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1533.08万元,占总补助金额77.52%;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29.99万元,占总补助金额11.63%;鼓励规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214.66万元,占总补助金额10.85%。
表3 项目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年份 | 类别 | 实际支出 | 预算资金 | 预算执行率 | |
金额 | 合计 | ||||
2019年 | 鼓励规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 60.00 | 649.34 | 800 | 81.17% |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 134.34 | ||||
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 | 455.00 | ||||
2020年 | 鼓励规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 154.66 | 613.79 | 1,000.00 | 61.38% |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 39.13 | ||||
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 | 420.00 | ||||
2021年 | 鼓励规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 0.00 | 714.60 | 729.13 | 98.01% |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 56.52 | ||||
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 | 658.08 | ||||
合计 | 1977.73 | 1977.73 | 2529.13 | 78.20% |
三、项目成效
2019年以来,区金融服务中心坚持以夯实产业基础为根本,以服务拟上市企业为核心,持续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营造环境,围绕“凤凰行动”计划目标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为奉化区建立现代市场体系、促成城市新发展格局的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从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四个维度进行客观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为73.7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中”,详见附件1。
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重点目标完成情况不理想
根据第一轮实施意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力争到2021年,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15家,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超过100家,股份公司超过80家,直接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 40%以上,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规上企业数的15%以上。除“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规上企业”两项指标外,其余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详见表4。
表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实现值 | 完成率 |
1 | 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 | 10家 | 2家 | 20% |
2 | 新三板挂牌企业 | ≥15家 | 4家 | 26.67% |
3 |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 ≥100家 | 203家 | 203% |
4 | 股份制改造公司 | ≥80家 | 43家 | 53.75% |
5 | 直接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 | 40%以上 | 未提供相关数据 | — |
6 | 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规上企业数比例 | ≥15% | ≥15% | 100% |
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部分重点目标完成率较低。根据《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浙政发〔2017〕40号),到2020年,争取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7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200家,区金融服务中心上报区政府的任务数为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5家。区金融服务中心自我加压,力争做到全大市前列的工作态度值得肯定,但从奉化实际来看,截止2021年底,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4家,股份制改造公司43家,与目标数存在一定差距,发展速度滞缓,重点目标完成率较低。
二是我区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进展缓慢。评价组发现,上市、拟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增长未达目标甚至个别指标出现减少现象。与2018年12月相比,奉化区上市公司数量未增加,仍然保持2家上市公司(波导股份及鲍斯股份);拟上市企业数量增加了5家,增长率21.74%,但拟上市培育企业数量减少了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数从6家减少至4家。未实现加快推进拟上市企业上市进度的总体目标,引导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效果不显著,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
三是部分企业补助后股改进程未有效进展。截止2021年底,全区股份制改造公司43家,其中2019-2021年对1家“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报宁波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的企业予以奖励(已迁出奉化,350万已退回),对10家“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后”企业予以奖励,共计补助1055万奖励。10家获得中介签约奖励的企业,4家企业完成股改,1家企业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完成股改,其余5家企业签约后因疫情、自身发展等原因导致股改工作未持续推进,上市工作进展缓慢。
四是奖励标准提高对加快企业上市进程的作用不明显。两轮实施意见均鼓励企业上市,对“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后”的奖励标准也从50万提高至100万,意在通过奖励支持、推进企业股改进程,加快上市计划。但该条政策补助节点设置在与第三方签约并支付费用后即可获得补助,未对企业完成股改时限作出约束,上述5家企业在奖励后未有效推进股改工作,财政资金绩效无法保证。
五是区金融服务中心政策宣传及上市辅导力度不足。根据问卷调查结果,38.46%的潜在受益企业表示对企业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奖励政策知晓但不了解,从有上市意向的企业的调查结果来看,33.33%的企业表示缺乏上市辅导。
(二)补助企业未达上市要求,上市梯队培育效果不佳
2019-2021年拟上市企业中,“已与中介签约企业数” 增加10家,除了2家计划上市、2家完成股改外,剩余6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因疫情、企业自身发展不符合上市条件等暂无实质性进展。以宁波市奉化区南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例,经评价组与该公司访谈了解,该公司自2018年起受中美贸易战影响,2019-2020年影响加剧。为改变企业困境,该公司实行三年(2017-2019年)对赌,并计划通过上市筹集资金、新建厂房、扩大产能,但最终对赌失败,企业上市计划受影响。区金融服务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在企业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利润达不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仍在2019年、2020年分别给予该公司中介签约、甬股交补助共10万元、4.5万元,导致财政补助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绩效。
(三)甬股交挂牌企业发展持续性不强
一是存在政策碎片化现象,持续性不强。奉化区甬股交挂牌企业补助标准参照宁波政策配套执行,分别给予甬股交创新板、成长板挂牌企业0.5万元/家、10万元/家补助(简易程序奖励4.5万/家)。该补助标准存在碎片化现象,真正推动企业融资、扩大融资渠道作用不强。2019年宁波市停止创新板挂牌补助,2021年停止板块升级、融资等补助,奉化区也同步中止。
二是融资效果不佳,持续性不强。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功能定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五)拓宽挂牌企业的融资方式……”。截至2021年12月,奉化区共有203家企业在甬股交挂牌,2019-2021年仅有9家企业获得融资奖励,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效益不显著。
三是挂牌企业自身发展不佳,持续性不强。抽查发现,截至2022年6月底,宁波阿尔法鹰眼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华威石材有限公司、宁波铭尚服饰有限公司、宁波市仁龙机械有限公司4家企业因自身条件不符合等原因从甬股交摘牌,涉及补助资金4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四)审核工作不严谨,补助资料未及时收取。
根据第一轮实施意见,企业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后,予以补助50万元。抽查发现,宁波海上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仅提供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申报补助材料中未提供银行支付凭证,在无法证明相关支出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仍进行补助。
(五)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率较低
2019-2021年平均预算执行率为80.19%,其中,2019年预算执行率81.17%,2020年预算执行率为61.38%,2021年预算执行率98.01%。2021年原申请预算2300万,未准确根据年度奖补计划测算资金需求,后经财政部门核减及预算调整,核减至729.13万元。
2020年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区金融服务中心未对企业上市进程准确预估,未充分考虑可能影响项目开展的客观原因,未对企业上市进程及时有效跟踪,也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导致财政资金占而不用。如2020年计划拨付2家企业报宁波证监局辅导备案补助,资金测算700万元,因疫情原因导致中介机构工作受阻,实际仅1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兑现320万元。
六、相关建议
1.强化跟踪管理,提升部门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跟踪服务与定向培养,对企业上市进程进行摸底,严格依据政策条款及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补助,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做好企业上市后备库建设,分类服务、分步推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三是持续开展各类资本市场培训,重点挖掘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企业等上市后备资源,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
2.严格审核材料,精准合理编制预算
一是经办人员应全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逐一对照审核,确保补助依据充分,补助对象精准。二是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在编制下一年预算时,不可单纯依靠历史数据,要做好企业调研,保证编制依据充分、信息全面完整。若实施中受疫情或突发事件影响,无法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则应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执行力。
3.完善政策条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方面建议修改个别不合理的政策条款,增加企业获得奖励但上市进程长期未推动的制约措施,及时删减第二轮实施意见中的甬股交相关补助条款,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结合我区甬股交挂牌企业现状,积极引导企业转板挂牌,借助甬股交平台进一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助力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