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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4197206058/2023-138486 组配分类 土地(房屋)征收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2-02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预〔2023〕10号)甬台温高速方门大桥改扩建涉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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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奉征预〔202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甬台温高速方门大桥改扩建涉铁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方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尚田街道方门村农民所有集体土地0.283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尚田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甬台温高速方门大桥改扩建涉铁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pdf甬台温高速方门大桥改扩建涉铁工程定界图.pdf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抄送单位:奉化区公安分局,奉化区住建局,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尚田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