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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新添“身份证” “一码统览”实现行政行为全链条监管

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郑小蓉 竺斐

本报讯  日前,锦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中塔路时,发现应女士在遛狗时没有拴狗绳,立即上前制止,并通过简易处罚程序,当场开出罚单,罚单上左上角还多了个“行政条码”,这便是我区新推广使用的行政行为码。

据悉,行政行为码是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自动生成的行政行为监管代码,是行政行为全周期的唯一标识。行政行为码共包含27位数字,涵盖行政行为类型码、执法主体代码、日期、序号、自定义码、校验码,其中自定义码共5位,3位分别体现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类型,2位为预留码,实现行政行为要素全部集成。

据执法队员介绍,行政行为码相当于一个“身份证”,执法队员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过程中会自动生成。无论是群众、执法监督员,还是当事人都可以通过扫码快速查询案件全流程信息,促进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群众、企业可通过浙里办扫码,实时了解事项办理情况;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扫码,实时查询行政行为,跟踪和评查办理过程;监管及监察机关通过浙政钉扫码,监督执法人员办案过程,确保执法流程规范、证据完整。行政行为码的推广应用,将有效推动执法权力行使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