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法治思想

1.聚焦党建引领,加强法治教育。持之以恒把干部法治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今年来以“五问五破争一流、六比六严攀新高”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及区委巡察整改为主要抓手,通过学法用法、问题检视、警示教育、科长上讲台等一系列行动,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意思,切实推动实干担当作风。2022年度针对企业、群众、志愿者、各镇街道环保业务骨干定制专业授课内容,开展10期环保知识大课堂,有效提高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扩大生态环境宣传覆盖面。

2.聚焦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机制,年内新修订、出台工作制度30余项,定期召开新修订、出台制度学习培训会,编制涵盖行政管理、内控管理、党务人事、廉政建设、业务管理等全方面近百项制度的工作汇编,以制度化管理推进工作规范。

(二)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开展扬尘专项整治,会同住建、综合执法、交通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各领域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2022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9%,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144微克/每立方米;二是加强水环境治理,15个区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5个“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皆为100%。加快张家工业园区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浙江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培育。开展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排查入海排污口30个,纳入“浙里蓝海”管理41个,清理“两类”(非法设置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8个,排查疑似违法违规建设建筑物9处。三是抓好土固污染治理,已完成8家在产企业管控(治理)方案编制并落实管控措施,2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小微危废签约入网企业1212家,覆盖率108.6%(基数1116家),一般工业固废签约入网企业4378家,覆盖率102%(基数4292家)。

(三)执法+服务双发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713人次,检查企业3571家次,立案101起,处罚85起,处罚金额1001.8503万元,办结信访件337起,同比下降18.4%。

2.强化服务保障。

一是强化环评单位监督管理。对环评文本质量强化分类处置考核倒逼,目前,作出不予受理3起,书面退回6起,撤销许可2起,对14个已批复的环评文件进行质量抽查;统筹运用约谈、通报、案例警示、信用平台扣分等举措,加强对第三方环评机构的监管,实现环评单位优胜劣汰。目前对4家环评中介进行约谈,制发通报2起,对1家环评中介违规案例编成警示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动态更新中介经营状况、工程师人数。二是推进正面清单企业纳入与培育。积极排摸企业底数,坚持能报则报,目前已列入正面清单企业18家,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三是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作出轻微不予处罚案件13起,原处罚金额65.078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学习成果的转化仍待提升。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部分干部在思想认识和纪律方面还需进一步增强,学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能力、执法设备不足。当前生态环境的执法配备离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要求还有差距。执法人员人数较少,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涉及面广、更新频率快,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基层执法力量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仍有差距,无法做到全覆盖。存在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了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重大成就、重大变革,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我分局主要负责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生根。

(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由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推进、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动参与并积极谋划年度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运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集体审议制度等重大涉法事项均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专题部署和听取全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作重要指示。

(二)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坚持局党组会议化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强化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局党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已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法律学习4次,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主要负责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定不移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制定好年度党组学法计划,根据考核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借助环保知识大课堂、宪法宣传周等做好普法宣传。

(二)继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尽快修编完成奉化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并严格落实,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形成审批、排污许可、验收闭环。二是深入助企扶企。抓好项目准入审查服务,进一步落实容缺审查机制,避免企业盲目无效投入。探索实施环评办结承诺制,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持续开展“环评集市+个性帮扶”“凤凰行动”等助企联动行动,点面结合帮助企业解决环保瓶颈,得到实惠。三是强化第三方监管。统筹运用约谈、通报、案例警示、信用平台扣分等举措,探索环评中介服务导则,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评机构的监管,提升环评市场服务水平,保障企业权利。通过进一步强化高质量的法治供给,着力加强执法保护、执法服务,以更加规范的法治服务,为投资者营造稳定的预期,增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执法能力及执法制度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以“互联网+”监管模式为基础,以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联合执法为抓手,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践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2023年2月21日      

详情附件: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