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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35R/2023-13736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奉环党组〔2023〕1号 发文日期 2023-02-24 成文日期 2023-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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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委: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要求,现将奉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奉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编办统一部署,于2020年4月完成机构改革相关事宜,印发实施《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编制规定》(奉编办﹝2020﹞16号),有序稳定完成机构改革相关事宜。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奉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对照新“三定”规定管理运行,目前管理运行情况良好。同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情况及信息完整性均为100%。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奉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严格对照新“三定”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区级以上环境监测自动站和环境监测网络的运维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研判等职能。2022年,较好完成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完成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年度上岗证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交叉检查、制定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完成宁波市监测能力核查、完成编写全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等工作。

同时,严格对照机构编制批复执行,不存在履职越位、缺位、错位的情况;不存在违规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将分局的主要职责委托或授权奉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的情况。在日常管理运行中,监测站内部团结协作,能较好完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指派的各项任务。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目前,奉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实有人员15名(空编1名),均按“三定”规定开展监测工作,人员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优化调整情况。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无此情况。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无意见建议。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党组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