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7068/2023-137515 | 组配分类 | 计划方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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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松岙镇 | 发文日期 | 2023-02-21 |
松岙镇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法治松岙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以《宁波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指引,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自评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举措
(一)领导重视,法治建设组织建设落实到位
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争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松岙镇党委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法治在政府工作和行政行为中的护航保障作用,并将领导干部述法作为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完善机制,法治乡镇制度程序规范建设
完善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机制。根据《关于下发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范围指导目录和流程清单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建立规范化工作流程。今年以来,我镇已按要求顺利完成159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比去年增加32.5%,对2起政府行为进行审查,流程清单清晰,各部门流转明确。
加强村级合同审查,加强村级法治建设,对村级合同,尤其是涉资金的合同进行重点审查,协助各村开展自查自纠,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今年共计审查村级合同110件,提供修改意见83条。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镇领导班子做出决策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镇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履职情况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
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报备工作。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向市法治办进行报备。要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行政执法公开。应当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在浙江政务网上及时公示执法信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要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
(三)加强保障,坚定支持法治乡镇建设任务
为更好支持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乡镇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落实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我镇按照工作实际,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落实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社区矫正社工、聘请法律顾问1名,法治宣传、集中教育等相关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充足。全力发动我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公职律师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公职律师证书,充实到法治建设队伍,完成镇政府职工执法证申请,并为参加学习培训、开展业务交流、履行工作职责等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四)执法规范,严格公正规范文明行政执法
建设成立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结合“大综合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我镇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为做到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建立各项行政执法职责制度,并形成预案,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以及辅助人员全部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上岗,不允许出现“无证办案”情形。2022年,我镇共计形成执法行为88件,充分做到执法过程文明、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结果公正,全年无行政争议案件,做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双清零,不存在群体越级违法上访情况。
(五)深化宣传,认真组织各项法治宣传活动
松岙镇目前有法治文化阵地5个,松岙镇11个村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市级以上8个,区级以上11个,民主法治村建成率达到100%,本年共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2人,解除15人,目前在矫人员9人,安置帮教人员34人,无一人存在重新犯罪情况。本年度,共计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2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普法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典、营商条例、最多跑一次、法治满意度宣传等,在重大节假日、庙会、市集等多次开展法治宣传。
(六)强化学习,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
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党章和宪法的学习,并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22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学法,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借由“周二夜学”平台,多次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存在问题
(一)纠纷化解机制仍需完善
部分村的治保主任在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还有欠缺。调解手段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而不注意“德”与“法”的结合,因而调解效果不明显。调解工作中存在重“调”轻“防”现象,没有较好地发挥预防纠纷的作用,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在镇各项拆迁工作中,群众解释和社会面稳定工作依然需要加强。
(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
1、行政权力的协调性有待提高。审批、监管与处罚权的行使不够协调。如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处罚时,遇到了专门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认定检测的,若相关部门不配合,处罚工作将难以进行。职责调整科学化程度有待提高。信息共享机制不够畅通。信息共享平台尚没有真正建立,执法部门部门无法及时获知与执法有关的审批情况;职能部门也不能及时掌握执法部门部门的处罚资料;上级部门在布置工作、发布文件时,一般都是布置到下级部门,而有关处罚权已经转移给执法部门,执法部门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上级的要求。
2、人员配置不足。随着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不断增加、管控标准日渐提高、执法人员的编制及执法力量并未相应增加,且执法人员素质不一,由于执法力量不足,基层招录了相应协管人员进行补充,而协管员的配备标准、招录方式、使用管理、工资福利等缺乏统一规范,导致协管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上难度大,不利于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3、硬件设施和专业设备有限。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后,执法人员和硬件配备等并没有相应增加,影响了执法效果。 执法专业设备供给不足,给执法过程全纪录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无法实现执法记录仪的协调配置。
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线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设立职责清单,全面落实党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会前学法10余次,增强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组织普法考试2次。
四、2023年工作开展计划
(一)继续深化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镇党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乡、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继续做好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强化考核各项工作,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让纠纷化解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规范践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及行政相对人的沟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最大限度提高出庭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我们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改进行政调解方式,提高行政调解效率,提高治保主任等基层调解人员的素质,加强相关培训工作。积极稳妥地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交通事故、医患、劳动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法律明白人”工作,通过多次培训,提高水平能力。
(三)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权利,制定权力清单,编制权利允许流程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满意程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厘清执法权限,主要有由“多层执法”向“重心下移”转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把原来分散的执法力量集中在一起,使得执法更加高效有力。健全执法机制,由“各自为战”向“协作配合”转变。各只能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松岙镇人民政府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乡镇示范创建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高度重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用人导向,明确落实工作责任,日常开展自查自纠,为营造基层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