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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30283074924804f/2023-138613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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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金融办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
宁波市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辖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实施本地区地方金融业发展、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保障和金融稳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和本区金融运行情况。
2.负责建立与辖区金融监管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联系各金融机构,构建政金企沟通合作平台;协调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督促落实、考核评价。
4.负责指导协调地方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推动本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改制、重组。
5.负责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民间融资服务机构等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6.负责指导协调企业利用股票、股权、债券等实施直接融资;负责拟上市挂牌企业产权界定的初审工作,培育和推动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7.负责牵头地方金融法治、金融信用体系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参与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金融行业社会组织工作。
8.负责牵头开展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协调化解辖区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维护金融稳定。
9.负责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组织对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10.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交易场所、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只有一个本级决算。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842.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金融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284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3.05万元,占83.85%;上年结转459.13万元,占16.15%。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2842.1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18万元、金融支出(类)279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9.9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8.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30万元,项目支出2603.78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42.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3.05万元,上年结转459.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18万元、金融支出(类)279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9.95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42.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7657.93万元减少4815.75万元,主要是大幅度减少了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78万元,占0.66%;卫生健康支出(类)8.18万元,占0.28%;金融支出(类)2795.27万元,占98.36%;住房保障支出(类)19.95万元,占0.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60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0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0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91.4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2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7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53.09万元,增长101.7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
7.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1903.7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751.15万元,下降59.1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缩减。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81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接待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所属均为非行政、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44.65万元,项目3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3.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公开合并表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