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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47B/2023-138722 组配分类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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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3-03-16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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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区水资源规划、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引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市级和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设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点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和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实施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镇级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民饮用水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定额等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大桥水利管理服务站、尚田水利管理服务站、溪口水利管理服务站、江口水利管理服务站、莼湖水利管理服务站、方桥水利管理服务站、水文站、农村水利与河湖管理服务处和局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站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9537.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结转下年。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2953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29.06万元,占56.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69.44万元,占24.27%;其它收入5.00万元,占0.01%;上年结转5734.18万元,占19.41%。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29532.6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2.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6462.4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1718.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91.15万元、其他支出(类)707.0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56.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7.14万元,项目支出26678.57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532.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2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69.44万元,上年结转5734.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2.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6462.4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1718.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91.15万元、其他支出(类)707.04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63.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3852.32万元减少1489.08万元,主要是2023年宁波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尚未全部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1.16万元,占1.67%;卫生健康支出(类)82.85万元,占0.37%;农林水支出(类)21718.08万元,占97.11%;住房保障支出(类)191.15万元,占0.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3.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5.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8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90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4.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1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2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45岁以上在职人员占比上升,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658.2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3354.1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2.41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通过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不列入本部门2022年执行数统计范围。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2881.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787.20万元,下降27.09%,主要原因是2023年宁波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尚未全部下达。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790.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42.29万元,增长228.99%,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通过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不列入本部门2022年执行数统计范围。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7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72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94.5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305.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3.31万元,下降45.29%,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155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52.00万元,增长5173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宁波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4.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65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个别事业人员购房补贴已足额缴存,2023年不再按月发放。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1.5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1.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等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已完成执法、部分业务用车的报废更新。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2.7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开展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经费支出。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169.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3.6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通过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不列入本部门2022年执行数统计范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707.04万元,占10.00%;城乡社区支出(类)6462.4万元,占9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6462.4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707.0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骨干河道保洁及堤防绿化养护。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13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4.37万元,降低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7.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4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430.39万元,项目2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 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6.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呢、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7.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8.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9.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 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 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0.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 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 (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1.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2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5.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