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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4197206058/2023-138751 组配分类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3-1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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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2、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査监  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做好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本区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根据市里下达计划做好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5、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公示,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和土地供应等工作,实施经营性用地、用海出让工作。

6、配合市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参与本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交通市这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海域、海岛、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筑  风貌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派驻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海洋及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本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派驻区域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环境的监测、管理与评价,落实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派驻区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制定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测绘基础设施。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测绘市场秩序。负责测绘项目行政许可和测绘项目质量监督。负责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公共服务。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审核和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

11、负责派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落实森林公安工作,承担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实施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负责派驻区域海洋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海洋监测观测等工作。参与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无居民海岛、海域使用管理等工作。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理。协助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等相关工作。

13、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与信访、维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负责查处派驻区域自然资源(海洋资源除外)、测绘违法案件,协助查处海洋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本级)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与审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与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地矿科、林业与海洋科、森林防火科等十一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36484.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3648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96.21万元,占48.5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626.89万元,占51.05%;其它收入10.00万元,占0.02%;上年结转151.16万元,占0.41%。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36484.2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89.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6636.8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9552.1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86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54.18万元、其他支出(类)1990.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081.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43.80万元,项目支出29759.4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474.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9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626.89万元,上年结转151.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89.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6636.8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9542.1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86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54.18万元、其他支出(类)1990.0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47.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3466.66万元增加4380.71万元,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等项目资金是通过指标拨付各乡镇,我单位支出中未体现,所以导致2022年执行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4.25万元,占4.45%;卫生健康支出(类)189.75万元,占1.06%;农林水支出(类)9542.13万元,占53.4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867.06万元,占38.47%;住房保障支出(类)454.18万元,占2.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6.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2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83.1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77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世逝,相关费用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9.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0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费用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4.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51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费用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5.8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6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费用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12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费用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3.8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59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费增加,费用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966.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96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耕地补助资金的下达。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49.9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9.61万元,增长3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660.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15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减少,费用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550.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9.67万元,增长988.86%,主要原因是上级国土绿化,森要抚育等补助资金下达。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59.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45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支出为上级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6864.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35.57万元,增长48.29%,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少是因为项目资金部分通过指标拨付未体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5.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资金下拨乡镇,指标中未体现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6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61.60万元,增长10900.00%,主要原因是因上级资金的下达。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08万元,增长308.16%,主要原因是林场相关项目增加,所以费用增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76.0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96.9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1155.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98.23万元,增长152.64%,主要原因是耕地修复保护补偿提高拨付标准,所以支出提高。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1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63万元,下降27.84%,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减少。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300.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9.51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费用减少。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24万元,增长31.58%,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日常费用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9.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53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费用减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4.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91万元,增长6.6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招入人员,补贴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2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8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5.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8.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同级或上级单位等业务活动来客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9.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自然资源和基层所的执法车辆年久损毁需报废,所以为执法工作需要和安全考虑,更新购置新车。。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5.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节约集约、规范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626.8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580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向外购买用地指标费,所以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990万元,占11.00%;城乡社区支出(类)16636.89万元,占89.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3000.0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 2845.32万元,主要用于上缴省厅耕地开垦费等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1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评估、出让土地公证等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生产发展支出(项) 8934.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综合整治专项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1757.5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确权调查项目等 经费。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1990.00万元,主要用于表土剥离专项等项目经费。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基层国土所、森检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6.84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9.33万元,上升3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69.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3辆。本部门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套。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173.26万元,项目24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5.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 (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 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指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2.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3.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28.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9.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1.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 拆迁补偿费支出。

3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3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7.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汇总).xls

2023年公开监控基础表组(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