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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3-138762 组配分类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3-03-17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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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开展中长期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衔接平衡各类功能区规划。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负责宏观经济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全区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对策建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及年度目标任务。组织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实施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指导卫星城市(小城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

4.拟订对外开放战略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平衡优化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组织上报国外贷款项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5.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涉海有关项目规划。综合协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履行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6.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建议,拟订投融资和基本建设领域政策措施。推进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负责企业投资项目(除技术改造项目外)核准、备案和监管,及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报批和综合管理。建立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提出区本级财政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新增建设用地市统筹指标安排计划。

7.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区重大前期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综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拟定并组织实施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对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督促、协调、验收、考评工作,研究拟订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行业管理。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8.研究提出全区产业发展战略,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指导全区重大产业基地、开发区(园区)、创新平台,协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统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新动能培育。负责重大工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及引导基金的指导工作。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负责全区服务业综合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目标并监督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安排交通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区沿海水域岸线的综合规划工作,负责协调岸线使用管理。审核能源发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能源体制改革方案等,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11.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拟定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

12.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区农业区划工作。协助推进四明山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

13.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互相促进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参与拟订政策,负责全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

14.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区级储备粮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救灾物资等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监测分析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并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并研究拟订相关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编制、物资筹措、储备保障基地建设规划等工作。

15.负责全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提出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建议。负责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负责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指导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统筹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17.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编制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审核意见。负责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实施全区电力、天然气、石油、热电联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节能、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能源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能源行业进行管理和指导。

18.负责拟订并牵头组织实施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的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具体项目、日常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区对口帮扶地区和市外省内地区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山海协作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前方对口帮扶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基金,掌握、检查使用情况。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包括办公室、综合发展科、社会发展与改革科(挂经济体制改革科牌子)、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项目前期科(挂重点工程管理科牌子)、产业发展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物资科、能源管理科、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科等。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0638.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节能环保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063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4.17万元,占90.7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22.00万元,占3.96%;其它收入10.00万元,占0.09%;上年结转552.55万元,占5.19%。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0638.7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2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3.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229.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3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08.6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54.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9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5.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3503.30万元、其他支出(类)117.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34.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7.97万元,项目支出8825.85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628.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22.00万元,上年结转552.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2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3.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229.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3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08.6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54.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9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5.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3503.30万元、其他支出(类)107.0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06.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1431.98万元减少1225.26万元,主要是2023年新增了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700万元,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2022年支出了上级资金四明山生态发展资金4395.93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26.65万元,占26.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0.64万元,占2.84%;卫生健康支出(类)53.54万元,占0.52%;节能环保支出(类)229.37万元,占2.24%;农林水支出(类)208.68万元,占2.0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54.00万元,占1.5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900.00万元,占28.41%;住房保障支出(类)135.54万元,占1.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3503.30万元,占34.32%;其他支出(类)5.00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67.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2.33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相关工资、奖金的变化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3.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44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山海协作援建资金增加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结转的宁波下达的“一城两镇”补助资金,根据文件分配给各镇、街道。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26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部分当年年底支付的资金改为次年年初支付。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65.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90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发放了部分上年度部门奖励基金及人员变动引起相关工资、奖金的变化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9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89.00万元,增长326.54%,主要原因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谋划资金根据实际使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2.4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61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5.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08万元,下降10.8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1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5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68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2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62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使用。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4.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4.3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结转的宁波下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及市光伏高质量发展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55.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0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参保人数每年会有上下浮动。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53.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252.25万元,下降96.52%,主要原因是四明山生态发展资金为上级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拨付。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15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5.71万元,下降42.9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了上级资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9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75.00万元,增长222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700万元等。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1.9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4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30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3503.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0.80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粮食储备专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拨付。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3.00万元,下降95.37%,主要原因是2022年相关支出为上级资金等。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4.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0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2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9.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奖补资金增加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02.00万元,占24.00%;城乡社区支出(类)320.00万元,占76.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32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奖补及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经费。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102.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课题规划咨询评估。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97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8.03万元,增长4.7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263.30万元,项目12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指反映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10.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21.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22.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3.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4.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指反映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25.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8.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