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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283002980153G/2023-138774 组配分类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3-17

宁波市奉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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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全区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和制度。

(二)负责区级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有关经费的管理;负责部分区级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

(三)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固定资产和办公用房基建维修、维护和改造。

(四)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和调配,并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参与区委区政府重要任务、重大活动的接待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七)负责区级机关大院安全保卫、消防、车辆停放秩序、美化绿化、社会治安及群访性劝阻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9533.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95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3.11万元,占100.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9533.1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21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1.8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76.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6.69万元,项目支出6799.73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533.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3.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21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1.89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33.1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1430.96万元减少1897.85万元,主要是本年年初未安排疫情防控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215.01万元,占96.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58万元,占1.79%;卫生健康支出(类)44.63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类)101.89万元,占1.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4.7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635.88万元,下降91.34%,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未安排疫情防控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6177.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92.49万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新增社治大厦集中管理区域费用、机关大院反射型辐射制冷膜安装和公车中心机构并入核算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37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财政统筹安排购车经费,结合全区车辆更新计划安排年度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00.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6.62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0.8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94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医疗补助费减少,本年退休人员活动费不在本单位核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38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本年不在此科目核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4.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7.4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8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21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预算测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5.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75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8万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6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7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人员2人。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5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2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4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0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0.0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6.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的调研,党政代表团的考察,招商引资等。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72.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2辆公务用车。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7.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财政统筹安排购车经费,结合全区车辆更新计划安排年度预算。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13.5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管理科使用管理的109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24.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8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4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799.73万元,项目7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指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0.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2:宁波市奉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3:宁波市奉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