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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3-0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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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奉化区委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坚强领导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聚焦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化解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为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分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全年学习重点计划,坚持每季度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会开幕会现场电视直播,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召开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党员干部职工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并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2.强化法治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该内容也被列入系统干部学法培训必修课,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内容学习;将法治教育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科室长上讲台、周二夜学、学习强国等载体,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下交流与线上解读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干部职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对《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局年轻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考证。

3.积极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用法与普法并举,将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等法制宣传日,通过进商场、进学校、举办摄影展,利用LED电子屏幕、“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新媒体联动的方式,多维度、全方位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强化以案释法,通过对自然资源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提炼,并报送至普法办统一宣传,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

(二)健全体制机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到位。2022年,我分局共作出行政处罚174件,其中土地违法类93件、矿产资源违法类44件、林业违法类37件。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占用土地面积275128.05平方米(412.69亩),其中耕地43891.52平方米(65.83亩)、基本农田11503平方米(17.25亩),罚款6845673.90元;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共计没收违法所得2166592.5元、罚款765772.75元;林业违法案件中,涉及占用林地面积141617.26平方米(212.42亩),罚款8117908.10元。在作出行政处罚过程中,因当事人或单位负责人系党员或公职人员,向纪委部门移送处分建议53件。另外,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向公安部门移交违法犯罪线索11件,其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4件、涉嫌非法采矿罪7件;向奉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126件。

2.卫片核查整改有序推进。2021年卫片奉化判定违法图斑总数377宗,涉及面积1684.76亩,其中耕地面积873.2亩,基本农田面积235.24亩。已整改违法图斑数301宗,涉及面积1515.09亩,其中耕地面积826.1亩,基本农田面积235.11亩。2022年1至12月,奉化判定违法图斑总数63宗,涉及面积330.49亩,其中耕地面积92.87亩,基本农田面积99.09亩。已完成整改39宗,未整改违法图斑数24宗,涉及面积70.07亩,其中耕地面积19.21亩,基本农田面积29.08亩,暂在考核指标以下。

3.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卓见成效。2022年4月起,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工作部署,分局聚焦养老服务设施及用地,全面启动落实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通过设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海报、拉横幅等形式,在奉化主要广场、各乡镇街道以及局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共计印发海报200余份,宣传册5000份。同时,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核实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区政府审查备案。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针对重大行政决定,均依法依规组织落实,充分保障相关权利人陈述、申辩、提供证据的合法权益,保障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定审核22件、政府信息公开审核115件、行政处罚审核171件,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审核2件,依申请组织召开了房屋补偿拆迁安置方案、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不动产登记更正等各类听证会10余次。

3.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针对我分局拟作出的解除行政合同、更正土地登记等行政决定,在决定作出前,提前邀请法律顾问介入,与法律顾问共同探讨,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结果平台公示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实时监督。我分局作出的174件行政处罚决定均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规范立案查处程序。全面应用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实施执法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网上监督,通过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立案、材料扫描、网上审查、在线监察等,推进说理式法律文书,执法标准化、格式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3.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按照“早发现、早制止”的原则,对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利用节假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就案件多发的自然资源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遏制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4.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行政检查事项检查,300余项事项实现了100%全覆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1项,应用规则率100%,跨机构检查率33.3%,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五)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2年共办理人大建议67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57件)、政协提案59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56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2.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积极落实行政争议化解,对于符合纠错情形的行政行为,沟通业务部门主动启动自我纠错程序,消除行政行为的违法状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于其他具有调解可能性案件,秉承应调尽调的原则,积极与争议群体沟通达成共识,争取行政争议案件息诉止争。针对行政诉讼败诉、败诉或者虽经调解撤诉但实际履职有瑕疵的案件,认真开展败诉败复案件分析,业务部门限期整改,以案为鉴,规范行政行为。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6件(行政复议案件9件,包含经初步答复后复议局直接不予受理复议申请2件;行政诉讼案件27件,其中一审案件16件,本部门案件14件,区政府交办2件),行政诉讼同比下降23%。共结案40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3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均未发生败诉败复案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对土地征收、规划调整、矿业权出让、行政审批结果、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站及各业务条线省级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同时充分吸收在公示期间公众的意见反馈,在规划调整、项目方案公示期间认真听取公众建议意见,做到合法合规审批。

(六)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动态排查自然资源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事项,一案一排查,对排查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案件,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发现症结所在,并实行领导包案,通过政府救助、心理疏导、依法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全年分局今年全年登记信访件共250件(2021年285件),同比下降12%。2022年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一事双交”信访积案由资规部门主办3件,均通过承诺息访方式化解。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交办奉化信访积案8件,均已化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定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党组书记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2.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重要计划之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涉及重大经费使用、干部转任和提拔任用、重大项目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依法依程序进行集体决策。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回报并及时研究解决一些重大法制问题,充分发挥了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依法行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推进阶段,赋权镇街道执法事项已经明确,但街道承接执法事项的规章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困难。此外,省政府公布了林业划转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但目前我分局与林业等案件处理存在职责不明确的问题。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积极配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根据省市各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划转和移交,以及赋权镇街道执法事项的承接,理顺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能界限。

2.加强自然资源法律学习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日等时机,典型案例曝光等形式,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2.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信访条例》,加强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分类处置。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对排查出的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矛盾纠纷案件予以重点关注。

3.积极做好“八五”普法推进工作。根据普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改革创新和绿色发展原则,积极配合普法办就“十四五”建设规划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规范高效的自然资源法治服务监管体系,建立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