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3-13928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财政,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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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8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价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 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13号)和《宁波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20〕57号)等精神,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次宁波市奉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本项目预算主管部门为财政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局奉化分局为预算执行单位,以公开招标投的形式确定中标服务商(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杭州腾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专项资金为150万元,招投标中标金额149.25万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拨付专项资金89.55万元,未执行预算金额59.7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本项目主要需完成宁波市奉化区溪口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东江、剡江、县江、甬新河四条水流,亭下湖水库湿地、横山水库湿地,象山湾海域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已完成溪口国家级森林公园调查确权工作,剡江、甬新河两条水流已完成调查确权工作,东江、县江除尚田段因施工未村级签字外,其他乡镇均完成确权签字。剩余任务正在实施中。
二、 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通过确权登记,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人、履职主体、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以及自然资源类型、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明确记载下来,划清边界、确认权属,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具体范围,能够为所有者“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依据,有利于严格自然资源保护,服务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同时能够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涵盖各类自然资源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的数据库,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和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数据来源,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权责归属依据,助力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三、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毕竟是一项新的探索性工作,国内外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必须依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规范。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