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3-139568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3〕7号 发文日期 2023-03-31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机制的通知

字体:【大】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三级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联合审查作用,根据《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子政务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数局发〔2022〕1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宁波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机制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35号)等要求,切实推动全区信息化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建设,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建立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机制。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按照“上下一体、全区统筹、分类管理”的原则,以“项目大统筹、资金大预算、实施大协同”为目标,坚持控增量、清存量、管全程,打造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三融五跨”信息化项目治理体系,实现信息化项目建设全责任落实、全流程管理、全过程评价、全区一盘棋的工作闭环。

二、对象范围

对全区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实行一盘棋统筹管理。项目主要包括:由镇(街道)、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医院、学校分别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教育局负责参照执行)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和区属国企投资建设的以数字化技术、数据化技术、网络化技术、智能化技术为支撑,用于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职能、优化机构内部管理业务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设施等项目(包含软件、硬件投资建设,不包含基建工程中的弱电、终端和一般预算下的办公设备零星购置项目),以及其他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内容。

项目根据业务类型分为多跨协同类、一般业务类、基础设施类,根据建设方式分为投资新建类、购买服务类、应用共享类。多跨协同类项目对标对表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要求。一般业务类项目指一般业务的生产系统。基础设施类项目指政务网络、政务云、物联感知、公共数据平台等基础性支撑项目。原则上,一般业务类项目要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迭代升级,基础设施类项目应实行全区统建。

三、运行机制

(一)谋划统筹

各单位要把所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统一汇总至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项目储备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委改革办、“6+1+1”系统牵头部门以及咨询专家,对储备库内项目进行提炼、重构、创新,并进行条块谋划统筹,重新确定项目类型、牵头业主单位、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形成区级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再交由各业主单位分别按要求细化完善建设方案。

(二)咨询论证

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将项目详细建设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委网信办、区委机要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城投集团等相关部门以及咨询专家、用户代表、第三方咨询机构(涉密项目除外),开展咨询论证,综合各方意见整理形成《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决策咨询意见》(包含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费用、建设周期等)。

区级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应用项目,审议决策前应提交上一级数字化改革“6+1+1”系统牵头单位审查意见,并报省级数字化改革“6+1+1”系统牵头单位备案。

专家参与项目建设的谋划、统筹、计划、评审、评估等环节,专家意见作为项目立项批复、预算安排和项目验收等环节的参考依据。

(三)审议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业务重要性和投资规模,将项目的决策咨询意见分类分批次报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项目投资总额低于30万元的,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30万元以上(含)项目及重要项目,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审定通过的项目,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投集团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决策咨询意见》分别予以立项批复、安排资金。

(四)全流程监管

依托“宁波市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在项目需求、专家咨询、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数据归集、建档、项目验收、项目评价等环节进行全流程闭环监管。涉密项目管理系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保密局建设,并根据涉密项目特点和保密管理要求,对涉密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管。项目初验由业主单位自行组织,项目终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委网信办、区委机要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通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并下达竣工验收批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并规范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各项制度规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应用推广。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要求,积极对接省级有关部门,争取将我区应用列入全省重大应用清单,并开展揭榜挂帅;及时总结梳理典型案例和创新应用,积极参加省优秀应用案例和最佳应用评选,为全省贡献更多奉化案例。

(三)加强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评价,对各地各部门存量项目开展动态清理,严格把关新增项目。各部门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本机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35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奉政办发〔2023〕7号关于建立宁波市奉化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决策咨询机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