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3-140002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10 |
宁波市奉化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编制工作,是保护耕地种植功能和促进粮食生产的有效工作措施。现对宁波市奉化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编制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的发布明确了耕地“非粮化”工作越来越成为农业农村部门的重点工作。同时,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3号),我区需积极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整治优化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粮功区优化调整方案。该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1-12月,项目实施需要资金25万元,列入年度预算。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资金实际到位25万元,均为奉化区级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资金实际支出24.5万元,资金执行率98%。具体为:
拨付浙江数治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服务费24.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取得成效
通过这个项目实施,重新优化调整了我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并顺利通过省市两级部门的认定。项目实施后,共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0.25万亩,确保功能区内农田可种植粮食等作物,基本无非粮化现象。
四、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