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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3-14007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4-11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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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培智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工作服务城乡共富、服务一流善治中的专业效能,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名额

1.局属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培智学校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全体教职员工,优先安排从事德育管理、工会工作、心理辅导、教育辅导、就业指导等岗位人员,以及参与各领域服务的志愿者。

2.初中、小学每校报4-8名,幼儿园每园2名,培智学校2名,其他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也可参加。教育系统共220个名额,报满即止。

二、考务工作安排1.报名方式。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4月11日开始,21日中午12:00结束(结束前需完成缴费等所有程序)。可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考试简介、报考条件、“社会工作”岗位认定、“社会工作年限”认定等见附件1-4。

2.考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3.考试地点。参考往年情况,若全市报考人数较多,市、10个区(县、市)均会设立考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考后审查。根据去年省民政厅、省人事考试院规定,报名时“采用告知承诺制”且学历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在规定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参加考后审查。报名时“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或虽“采用告知承诺制”但学历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证书。逾期未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三、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民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区教育局人才工作科牵头。各相关学校负责本校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和报名汇总工作,教学副校长为本校联系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在工作群在线编辑本校报名情况。考试报名、考试用书、参加考试等费用由考生所在学校按照教师专业发展学分培训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四、其他事项

1.社会工作人才是全区人才的主要组成部分,今年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目标任务已列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

2.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宁波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甬民发〔2022〕121号)规定,对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查公示后,分别给予1500元、3000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除宁波市级奖励外,奉化区将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新发展 奋力打造创新创业高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对在奉化区从事社会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新增持证人员,按宁波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考试用书可登录微信公众号“中社文库”,直接在线购书。

联系人:李桂香;联系电话:88681561,260177。

附件: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介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3.“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4.“社会工作年限”及“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附件1—4.docx

奉化区教育局人才工作科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