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3-140789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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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6 |
区住建局2023年3月份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建筑业管理方面:走访区重点建筑业企业,开展一季度建筑业产值排摸预估,全力保障“开门红”;拟定全区建筑业工作要点,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启动开展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拟发一季度通报文件,确保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稳定态势。
2.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做好2023年度监督检测费专项招标工作。做好2022年度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工作。继续做好华鸿国璟府、龙宸璟庭、珠江等近期将交付楼盘竣工前的督导工作。做好置信工业城超荷载排摸及后续加固处理技术支撑工作。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冶方案。做好房产开发项目质量通病整治监管方案。做好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竣工、消防等合并联合验收工作制度。完善本单位各项制度,制定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工作流程。持续做好建筑施工领域除险保安工作。持续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围挡提升行动整治。持续推动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创优夺杯”的积极性,争取大幅度提升“创优夺杯”项目建设数量。持续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大“浙里建”项目端、甬建码、甬砼码、视频监控、扬尘监控等数字化应用的全面运行。积极配合持续做好国璟府、侨城山语海悦、滨湾府等楼盘的投诉信访维稳工作。
3.房屋安全治理方面:完成第三轮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完成自建房排查整治系统录入工作;完成三防重点房屋智能化监控安装;启动房屋质量查勘、检测、鉴定及质检等服务招标工作;完成2023年度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合同续保工作;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细则修订工作;继续做好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工作。
4.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方面:做好房产超市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征收办做好房票转让和兑付工作;完成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区级平台场地家具的采购工作,并投入使用;推进恒大海上海广场一区、二区建设进度,安排专人现场督查,力争上半年交付,同时协调海上海广场三区的复工谈判工作,尽快复工。抓好房地产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入统工作,力争完成开门红目标;做好交付项目联合检查验收工作,提前化解信访隐患;梳理房地产全周期监管部门权责清单,推动项目开发建设。继续做好商品房楼盘备案和开盘及其他专项检查工作;继续做好与商品房合同备案有关的后台审核审查工作,主要包括无房户人工审核、合同变更撤销审核、限购区域非限审查、征收户非限审查等;继续做好商品房查解封备案、在建工程抵押及注销备案工作。进一步做好6个租赁住房试点奖补项目后阶段资金申报评审以及租赁试点任务工作。紧抓奖补项目单位项目建设进度,新建租赁住房按时投放市场、依规对外招租。开展奖补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检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巩固租赁试点工作成效。初步构建历史建筑巡查制度,推进乡镇历史建筑保护的全过程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计划向上申报市级补助资金历史建筑应急抢修项目2个。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公租房和人才房等保障房及自管房屋的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巡查、租金收缴、规范租赁行为等租赁管理工作。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续期及变更工作。加强线上线下房源发布的日常性巡查,努力推广租赁业务“码上办”应用,进一步提高经纪机构租赁房源发布,合同网签备案工作。配合市、区做好经纪机构监测网点采集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房产信访投诉,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做好省公租房保障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工作;做好滨海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为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固定资产投资第一季度开门红做好准备;做好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
5.物业管理方面:召开奉化区2023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引导,督导物业企业做好2023年两会期间一系列维稳保障工作;全面迎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专项落实省级除险保安暗访检查工作;切实做好2022年度市级“美好家园”“洁美小区”“特色项目部”等推荐项目实地抽查工作;全面推进奉化区老小区品质提升工作;争取3月底实现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1台电梯加装开工,2个污水零直排区项目开工;继续引导外来物业服务企业落奉建立子公司;做好2022年度考核优秀,良好项目财政专项补助,奖励奖金发放;5个物业导入小区补助发放等工作。
6.城市建设方面:继续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工作专班牵头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系统填报、组织做好省市级各类培训等工作,继续督促完善迎恩社区、长汀社区、大成社区、长岭(西河)社区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继续督导推进滕头未来社区建设;谋划完善特色街道、综合品质示范区、公园绿地改造、浙派民居特色村等8大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有关项目排摸申报工作,结合创建完成的城乡风貌样板区谋划奉化风貌旅游专线,根据市风貌办任务要求拟订奉化区未来社区和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任务书;推进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做好城市更新省级试点项目申报,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现场调研、部门对接及资料收集等前期基础工作;紧密对接市、区级有关部门,做好2023年补助类城建项目市级资金争取相关工作;启动开展海绵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海绵城市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牵头做好住建系统抓投资专项工作,做好2023年3月份投资统计,4月份投资预测,努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7.村镇建设方面: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方面,持续推进2023年度美丽宜居示范村莼湖金地和萧王庙何应的村庄设计和项目建设,继续推进2022年启动的裘村庄下(现62%)、松岙大埠(现62%),督促指导2021年启动的裘村吴江(传统村落风貌提升,现100%)、莼湖章胡(现100%)、尚田印家坑(农房设计试点,现100%)完成台账资料的准备,迎接省住建厅考核;督促大堰镇加快推进大堰村传统村风貌提升工程进度;启动推进松岙镇区拓展片区(镇中村)和陶坑村(镇郊村)的村庄设计落地阶段工作。持续推进松岙大埠的农房工业化试点。持续推进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度,争取早完工早移交;督促相关镇、街道加快推进2023年农污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农房“浙建事”落地应用。
8.建材管理方面:做好全区建材备案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新墙材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相关数据收集工作; 做好烧结砖企业建设绿色建材企业的服务工作;做好建设用砂企业地磅数据、净化设备和整形设备接入推进工作。
9.监察执法方面:组织参加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培训;对溪口镇中兴东路以北一号、二号、三号地块“1.2塔吊倾覆事故”责任单位:浙江仁晟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装、维保单位)、浙江华元星河建设有限公司(总包单位)、浙江国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以及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装现场负责人;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作出行政处罚。协调落实好2023年度各科室“双随机”抽查任务,确保我局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完成。
10.城建档案方面:做好2022年城建档案市级对区级的考核工作,启动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二年共计100万元招标工作,加紧做好宁波市建设数据和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系统联网的对接工作。
11.行政审批方面: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管家”,做好全程帮服解难,全力助推工程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全面梳理应建光伏系统项目,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设计、施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全过程管控力度,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到位、施工到位。紧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消防、质量等验收“多验合一”机制。
12.美丽城镇建设方面,新一轮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全面启动,对全区除中心城区外的10个镇(街道)进行调研摸底,针对摸底情况制定奉化区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创建计划;完成2023年美丽城镇建设项目信息清单梳理上报工作;按计划完成每月美丽城镇建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